歷史名人究竟適不適合用作商標?

歷史名人究竟適不適合用作商標?

在現代社會,因為信息獲取簡單,名人自帶流量,所以很多商家都紛紛把目光集中在這些名人自帶的傳播流量上,在商標上做起了文章。在當代很多較為著名的演員,運動員,甚至一些影視作品裡面的角色名稱,都被很多商家拿來註冊商標。一些商標侵權事件頻發,很多涉及被侵權的名人也紛紛展開了反擊,來保護自己的名譽。

但是,一些歷史名人,因為已經故去,而且又被民間各種故事廣為傳頌,導致這些名人更容易被用作商標,而且,法律上也並無明確規律不得使用歷史名人用作商標。那麼,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析一下歷史名人究竟適不適合用做商標,是不是所有的歷史名人都適合。

歷史名人究竟適不適合用作商標?

前幾天端午節,就有網友曝出一家企業生產屈原牌豬飼料。這一事件傳到網上自然是引起了軒然大波,關於歷史名人是否能夠被商家胡亂使用註冊商標的問題也是被眾多網友所關心。在這裡小編要告訴大家,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不能使用歷史名人稱謂或肖像作為商標。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歷史名人都能拿來註冊商標。

由於中國的歷史悠久,文化璀璨,所以歷史上的名人眾多,近代以前的名人,例如“屈原”、“秦始皇”、“魯班”等這些人物稱謂並沒有限制不能註冊。但是依據《商標法》第十條規定,若是相關歷史名人稱謂易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話就會駁回商標申請。這也就意味著,不是所有的名人都能拿來註冊商標。歷史上也不乏一些赫赫有名的貪官汙吏,賣國賊等,若是使用這些人名來註冊商標,卻是容易造成傳統文化缺失與思想衝擊。就像“慈禧”,我們瞭解歷史就會知道慈禧因垂簾聽政禍亂朝綱,導致清朝與西方侵略列強簽訂了一系列的喪權辱國的條約,這些條約給中國人帶來了難以言喻的心靈創傷,曾有人用“慈禧”註冊非醫用營養液商標,就被商標局以易造成不良影響駁回了申請。所以,在註冊歷史名人商標時,一定要考慮到社會影響。如果是正面的影響那麼使用歷史名人註冊商標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是向社會傳遞負能量的商標,那麼妥妥的是會被駁回。

其次,在使用歷史名人註冊商標時,一定要注意要能夠和產品產生聯繫的。例如“魯班”這個歷史人物,只要一說起來,人們的 第一印象就是木工,擅長只做各種工具。所以“魯班”用作傢俱,木製品,或者製造類的產品上,是十分貼合,也容易讓人接受。但是如果“魯班”被用在餐飲類,服裝類上面,就會有一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嫌疑,也會讓人覺得這種行為是對於歷史名人的玷汙而遭到牴觸。

歷史名人究竟適不適合用作商標?

所以,註冊歷史名人商標,風險過高,很容易造成一些社會輿論壓力。所以,小編認為,歷史名人商標,還是慎用為好,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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