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商业?自我救赎?什么才是激励创作的主要因素?

(文字来源于原创网络播客节目《亦谈亦唱》,版权归属济南新卓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作者本人。如有引用,请联系作者。)

最近网上有一个提问,让我觉得有点意思,说一个人至少应该有什么样的特质,才能够写小说、当作家?

其中有一个回答是这样的,爱因斯坦说:“在小说的殿堂里,有三种人,一种是爱好写小说的人,小说给了他们超乎常人的智力上的满足;第二种,是为了生计为了功利而来的人,靠写作赚钱;但小说的殿堂之所以存在,不取决于前两种人,而依赖第三种人,他们喜爱写小说,是因为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的使人绝望的沉闷。”

我不确定也不相信爱因斯坦对于写小说这件事发表过这样的论断,但是还有这样一段话事这么说的:“在科学的殿堂里有三种人,一种人是为了谋取私利,另一种人是为了满足兴趣,天使要把前两种人从科学的殿堂中赶走,只留下第三种人,那就是为追求真理的人。”

我们发现,无论是从语式上,还是逻辑结构上,这两句关于写作和科学的论断都十分相像。其实,这个长句式,是个完美的逻辑模板,它可以复制成无数个模式,回答一切类似的问题,比如什么人能写好广告词?什么人能成画家?什么人能当好太太?什么人能陪你一生一世?甚至,什么人能登上火星?等等。

我不想追究哪句话是爱因斯坦本人真正说过,但是这些话还是给了我们一些提示,所以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什么人能完成好创作,是第一种人、第二种人,还是第三种人呢?

兴趣?商业?自我救赎?什么才是激励创作的主要因素?

关于创作,实在是一个太宽泛的话题,如果不加限制,我甚至认为厨师和裁缝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创作者。所以我今天并不想探讨创作的门类和行业的问题,比起这些来,我更关心到底是什么在怂恿和激励着我们去袒露那些真实的心理痕迹。

其实,很多年来,这个问题都在我的大脑里盘旋,有时候我能看见它,并试图想明白它是什么,但更多时候,我漫无目的的被它牵引着,在一种冲动的感情支配下,去完成表达的诉求。

今天,我终于可以正视它了,就像一开头的那句话说的一样,我们的创作是因为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的使人绝望的沉闷。

这话有道理,是因为我从来都认为痛苦才是世上所有创作最直接和猛烈的源泉。什么是伟大的作品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雨果的《悲惨世界》,我们都能读到人性里的疼痛。

但是伟大的作品并不能只有痛苦的创作动机,因为这种创作动机并不牢靠,感性认识只能更多地激发创作热情和思维活跃程度,并不足以支撑一个完整的创作架构。一个伟大的作家,为什么不可超越,是因为他除了痛苦,更多地是冷静,痛苦并不可怕,把痛苦剥开并呈现出来才是伟大作家的本质,这种冷静甚至有点残忍,他们必须直视自我以及他人内心深处的最脆弱难堪甚至丑陋鄙俗的那一面,就像一个外科医生,总是在最疼的伤口上下刀一样,他们决不能在拿起手术刀的时候流一滴眼泪。

兴趣?商业?自我救赎?什么才是激励创作的主要因素?

我不是一个兴趣广泛、表达欲望极端强烈的人,所以纯粹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目的不足以使我产生创作的冲动,同时,我也远远还没有达到写点东西或说点什么就能有人付费的地步,所以靠赚钱来支撑我产生创作动机也不现实。我当然更不会天真到把自己当成什么专业作家或某某创作人,只是,如果我还能把我写的一点东西或我的节目看成创作的话,那我几乎全部的热情都来自于我对这个世界的悲观厌恶以及由此产生的希望,这些东西使我耿耿于怀,甚至坐卧不宁,庆幸的是,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选择了以理性的方式来表达这些情绪和想法,尤其是在摔酒瓶子和骂娘已经变得滑稽可笑并毫无作用以后,我越发觉得,坚强不一定是一种用力过猛的还击,而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并且愿意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问题上作出有建设性的改进或者有益的探索。

到底是兴趣更直接引领我们进入创作的领地,还是商业利益保障和促进了创作的完善和质量的提高,或者,那种想要摆脱沉闷现实的痛苦压抑感才是真正的创作动力呢?

我并不想把这几点分开来看。

首先,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并不会直接帮助我们完成创作,但是它会带领我们关注一个行业的最前沿,引领我们进入到创作的心灵空间。同样,商业也并不直接左右创作的质量,甚至,它可以完全和创作无关,但是没有商业化的创作太个体性、太偏执化,甚至最终会导致创作者不思进取、闭门造车。我不是一个反商业化的人,很多人之所以认为商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创作者的初衷,甚至影响了创作的本源,那并不是商业的错,是太多人没有找到商业和艺术的最佳结合点,如果用商人的脑子去思考艺术,用艺术家的思维去对待商业,那不拧巴才怪。但是稍微调整一下,如果商人对艺术创作都有点起码修养和尊重,如果所谓的艺术家们不那么目光短浅、画地为牢,结果是不是会更好一些呢?

兴趣?商业?自我救赎?什么才是激励创作的主要因素?

最后我们把开头那句伪爱因斯坦的名言变通一下,不如这样说,“在创作的殿堂里,有三种人,一种是有着强烈爱好和兴趣的人,创作给了他们超乎常人的智力上的满足;第二种是为了生计为了功利而来的人,靠创作赚钱;但创作的殿堂之所以存在,不取决于前两种人,而依赖于第三种人,他们喜爱创作,是因为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的使人绝望的沉闷。”

毫无疑问,这三种人,就是可以进行创作的,他们不仅可以成为作家,还可以成为音乐家、舞蹈家、美术家、雕塑家,或者厨师、裁缝、建筑师、广告人等等等等。

只是有些时候,前两种人被我们给忽略了,我们的眼睛紧紧盯上了第三种人,为什么呢?因为第三种人总是看起来很屌很酷很文艺,其实,每个人都是创作者,你即使创造不了艺术,也可以创造自我的生活,创造自己的兴趣和品味,但是,靠兴趣爱好的创作不容易有深度,因为智力满足的快感很快就会被消磨掉,靠商业完成的创作不长久,因为资本的属性很难与艺术属性完美的结合,就单从创作者本身角度来说,我愿意相信,要逃避日常生活中令人厌恶的粗俗的使人绝望的沉闷,将使你完成真正的自我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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