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川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公告

2018年宜川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2018年宜川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陝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現將我縣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宜川縣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學生與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3.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市、區)

4. 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5.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錄取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通過陝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院校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二)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城鎮低保戶或農村精準扶貧家庭子女。

2.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主要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家庭經濟困難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學生不得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家庭擁有企業、汽車、豪華樓房的;

2.購買或長期租用高配置、高價格電腦(特殊專業除外)的;

3.購買高檔電器、時裝、首飾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間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

5.平時消費水平高出周圍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財政供養人員的;

(三)聯繫人

為了確保貸款學生資格審查的準確性和國家資金安全,保證貸款如期回收,根據開行有關要求,宜川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增加了聯繫人信息。聯繫人必須承擔以下責任及義務:

1、承諾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情況屬實,誠實守信;

2、負責協助縣資助中心聯繫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3、自願承擔協助催收本筆貸款業務。

聯繫人必須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聯繫人承諾書,所在單位加蓋公章。聯繫人要留身份證複印件。

二、辦理時間

2017年8月6日開始辦理,具體安排如下:






時 間

辦 理 鄉 鎮

備 注

8月6日

交裡鄉

壺口鎮

8月7日

秋林鎮

英旺鄉

8月8日

雲巖鎮

8月9日

集義鎮

8月10日

丹州街道辦

注:在安排時間內錄取通知書未到的可延期辦理。

三、辦理程序

借款學生持相關證件和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手續。(詳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資料及整理順序一覽表)

四、需借款學生及家長按規定的時間辦理,逾期不予辦理。

申請地點:宜川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原教育局2樓)

諮詢電話:0911-462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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