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談戀愛騙取財物 前「特勤」露餡被判刑

冒充警察談戀愛騙取財物 前“特勤”露餡被判刑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曹某本是高淳區某巡警大隊的特勤人員,其冒充警察以談男女朋友為名騙朱某信任後,陸續編造打傷同事需要賠償、工作調動等理由,騙取其約16萬元。近日,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檢察院以招搖撞騙罪對曹某提起公訴。 2017年3月,曹某利用購買的假警官證、假胸貼、假肩章等物品,冒充人民警察與朱某接觸,虛構父母做工程的家庭背景,以談戀愛的名義取得朱某的信任。先後以姑父出車禍、自己與同事打架、調動工作打點關係等理由向朱某借錢,又讓朱某辦理信用卡供自己套現消費,同時讓其下載小額貸款軟件39個,並冒充農業銀行工作人員給朱某打電話打消她顧慮,將貸款所得金額用於個人還貸或揮霍,騙取朱某人民幣約16萬元。經審查,六合區人民檢察院認定犯罪嫌疑人曹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至五年七個月。六合法院於2018年6月21日判處曹陽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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