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信訪工作保障社會穩定

一是加強領導信訪責任。固定並公開鎮領導定期接訪日、接訪地點,落實每日接訪、首接負責、包靠案件和定期下訪制度,做到一線協調、包靠到底、限期化解。二是加強依法預防化解。全面推行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探索建立穩定風險評估專家庫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強化行業調解中心功能,推廣聽證法化解和“警民聯調”做法,加大依法初訪、治訪力度。三是加強重點案件化解。對反映的拖欠工資、老闆跑路、民間借貸、失地農民補償、村居換屆後矛盾問題等重點案件,強化集中突破、專案專人、建立臺賬、銷號管理等措施,限期解決,做好穩控,今年已處結了6起歷史遺留和重大疑難信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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