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慶陽市原副市長王謙受賄案一審開庭

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8年7月25日,甘肅省永昌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慶陽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王謙受賄一案。甘肅省永昌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謙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受贿案一审开庭

永昌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謙在擔任慶陽市鎮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環縣人民政府縣長、環縣縣委書記、慶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1310.2萬元、美元14萬元、金條5.5千克。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王謙的刑事責任。

永昌縣人民法院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梳理了案件事實、證據,認真開展了庭前準備工作。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並出示、宣讀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及被告人供述等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當庭進行了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法庭辯論結束後,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整個庭審依法進行,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當地省、市、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公眾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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