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没有过春节,
就以为自个儿还待在2017?
距离2018年春节只剩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当大家都在忙着做年终总结的当口
薇薇深切地预感到
今天将是本人文案生涯的最后一天了!
因为我不慎遗失了公司一份重要的机密文件!
为了在春节前找回这份文件,
我只好冒着被革职的风险,
将内容公布如下:
武汉市光大通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光大通勤【2018】01号
关于冬防春运的交通安全提示通告
公司各部门领导及驾驶员:
为了进一步做好冬季雨雾雪天气的交通安全工作,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将冬防春运交通安全提示通告如下:
一、 发车前必须前做好重点安全保障项目的检查,提前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排除一切行车隐患,严禁开带病车上路。
二、 车辆相关手续必须配带齐全,对手续不齐或过期无效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三、 各车辆必须配备防冻防滑工具及安全器具(铁铲、防滑链、三角木、灭火器、安全锤);
四、 各车辆必须遵守营运时间,禁止客运车辆在夜间 10 点至次日凌晨 6 点之间在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严禁 12座以上客运车辆在乡村公路行驶;
五、 未经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六、 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违反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七、 认真查堵“三危品”工作,严禁携带“三危品”上车;
八、 如遇冰冻路滑天气,严格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禁冒险行驶;
九、 途径行车困难路段,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行车途中不抢行、不抢灯,不强行超车,切实保证行车安全;
十、严格按照乘客站点停车,不随意停车上人或下人,确保乘客上下车安全。
十一、本通告发出后,若发生交通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及事帮驾驶员的责任,以上安全责任必须认真遵守、信守承诺,坚决落实,确保公司的春运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武汉市光大通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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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最后一丝希望就拜托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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