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張愛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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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豈止喜歡!張愛玲太可愛了好嗎!張愛玲就是個可愛的吃貨!

所有熱愛生活的都有吃貨屬性,張愛玲也不例外。小時候吃雞湯,吃了一口,她嚐出味道奇怪,有藥味,而家裡其他人都沒嚐出什麼異常。她的母親不放心,叫人去問廚子,廚子說這隻雞是兩天前買來的,垂頭喪氣的好像有病,於是給它餵了兩天萬金油一類的藥膏。張愛玲知道後埋下頭吃飯,嘴角卻翹起來,吃貨們都懂這種得意,這是吃貨最榮耀的時刻。


張愛玲說,中國人好吃,我覺得是值得驕傲的,因為這是一種最基本的生活藝術。她本人就是一個典型的吃貨,曾經,張愛玲聽到門口賣臭豆腐乾的過來了便抓起一隻碗來,蹬蹬奔下六層樓梯,跟蹤前往,在遠遠的一條街上訪到了臭豆腐乾擔子的下落,買到了之後,再乘電梯上來。

對吃,張愛玲有著不亞於創作的熱情,食物對她具有非常的效力。在上海時,她家隔壁是戰時天津新搬來的起士林咖啡館,那時候每天黎明制面包,在她的描述裡,“拉起嗅覺的警報,一股噴香的浩然之氣破空而來,有長風萬里之熱。”對於慵懶的張愛玲來說,起床是頭痛的事,這股香味卻像鬧鐘一樣催促她起床。

在香港讀大學的時候,張愛玲總要去環近天星碼頭有一家青鳥咖啡館買半打“司空”(Scone),一種三角形小扁麵包。“司空”是源自蘇格蘭的一個地名,源出中期英語Schoonbrot,意即精緻的麵包,是由英國傳入的一種外來食品。後來英國的影響漸漸在香港消退,這種麵包就買不到了。張愛玲回到香港後迫不及待地去買但是發現櫃檯上沒有,她不死心又跑到樓上去。二樓光線昏暗,有一群商人說著上海方言在談生意。張小姐進去之後,才發現周圍陌生又詭異,她頓時惶惶如喪家之犬,她這才嚇得不敢買“司空”,逃下樓去。


現在流行的漢堡、熱狗、圈餅一類的junkfood,那時國內沒有。但張愛玲在美國吃過。張愛玲挺喜歡吃漢堡的,雖然她知道:那肉餅大部分是吸收了肥油的麵包屑,有害無益。在美國除非自己會做菜,不然就會被他們的飲食習慣同化。所以她吃漢堡薯條講究時機,她總到無可選擇時再吃,“因為可以不用怪自己,有點委曲求全的感覺”。


在吃這方面,張小姐可謂海納百川。大餅夾油條這種搭配現在充滿大街小巷,非常普遍,而這種吃法在上個世紀就存在了。張愛玲不僅吃過,和一般人不同的是她吃出了自己的領悟,張愛玲說:大餅油條同吃,由於甜鹹與質地厚韌脆薄的對照,與光吃燒餅味道大不相同,這是中國人自己發明的。她說把油條塞在燒餅裡吃,油條壓扁了味道就稍差,因為它裡面的空氣也是不可少的成分之一。

張愛玲在進中學前,有一次在一個白俄女鋼琴教師家開音樂會,去的都是她的學生,全都彈得非常好。只有給她彈的一支,拍子慢沒有曲調可言。張愛玲覺得非常跌面兒,會後女教師招待他們吃點心,上面擺的全是五花八門的各種小包子,但是女教師拉著她過去的時候,張愛玲犯起彆扭,走過每一碟都笑笑說:"不吃了,謝謝。"幾年後張愛玲看到魯迅譯的果戈爾的《死魂靈》,書中的主角乞乞科夫,走遍舊俄,到處受士紳招待,吃俄國特產的各種魚餡包子,這才想起來,原來女教師請她吃的就是這種魚肉餡包子,這才悔到腸子都青了,直言:想踢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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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老爺


我想你問的可能不是張愛玲的作品和文筆,你更關心的應該是張愛玲的愛情觀與經經歷。

張愛玲說:“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這是張愛玲寫給胡蘭成的情書,大多數人讀到這句話都覺得感同身受,形容的絲絲入扣。而我覺得張愛玲一生為情所困,實在可憐,甚至可笑。

“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卑微的感覺透過文字絲絲入骨,細細品來,縷縷又已嵌入到靈魂當中。“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已經將自己陷入塵埃而無法自拔,沒有想辦法脫離困境,控制情緒,掌握節奏反而心生歡喜,甚至還能開出花來。這也許是張愛玲對於愛情的態度,這種態度決定了她在這段愛情當中的姿態,即使這種自卑來的毫無道理。

然而,讓張愛玲用盡全力的胡蘭成,與張愛玲異地過程中,在醫院與一名護士周訓德發生關係,偷偷結婚,後來主動的告訴了張愛玲此事。在這種情況下,張愛玲於次年從上海前往溫州尋找胡蘭成,卻發現胡蘭成身邊又出現了另一個女人,範秀梅。此行張愛玲僅在溫州停留了二十幾天便回去了。當時張愛玲的心情我無法判定,因為畢竟不是當事人。但當一個女人在得知自己的男人背叛之後,還能跨越幾座城市去尋找這個男人,找到之後卻發現這個男人已經換了一任又一任,我揣測當時的張愛玲應該是絕望的,無助又無奈。

在身陷逃亡通緝境地,卻還沒有放棄在女人身上尋找失去的世界的胡蘭成就不做評價了,但張愛玲是何等才情的女子,在愛情面前都身處塵埃之中,可見大部分人在愛情之中都會喪失理智,迷失心智,甚至卑微到失去自我,放棄原則,最終無法全身而退。

愛情是即使你窮盡一生都沒辦法參透其冰山一角的一門學問,這兩個字包含了社會學、心理學、馬克思主義哲學、美學、資源整合、人性剖析,情緒管理等等,最可怕的是它能根據各種不同人物性格的組合,排列出千億萬億種解法。


張曉恆


喜歡張愛玲理所應當,不為別的只為她那滿腹才情。

自古才女多寂寥,談一談民國才女張愛玲的悲觀避世

一、滿身才情,少年躊躇志滿得

一念紙筆, 一念成名,自此海上多繁花

1998年,朱天文劇本《海上花》完成。幾年後,朱的戀人侯孝賢將之拍成電影。這也是還願吧。若干年前,愛玲是那麼遺憾——“張愛玲五詳紅樓夢,看官們三棄海上花”。她未完的心願,在人間算是有了續接。


海上花是張愛玲對年輕時候的自詡,她曾說過:“自己覺得扮戲特別美豔,那是舞臺的魅力。”海上花時代,全上海都是她的觀眾。

中國文化因男尊女卑的觀念所在,致才華橫溢的男詩人們,男作家們大有人在,而才女則顯得少了很多,在眾多人物中,有兩人讓我記憶猶深,一是宋代詞人李清照,二是民國才女張愛玲,今天來說說張愛玲的故事。

張愛玲留給世人的印象多是清冽,有人說她不近人情,也有人說她無情無愛,總之是冷清的形象,其實細細說來,她的一生總是充滿了悲觀,似乎是人的性格所致,實際上與當時的社會和她的過往經歷則是密不可分的,她的童年時代親歷封建舊家庭的衰敗過程,青年時代又在香港體驗到戰爭的恐怖,就連愛情也從未圓滿過,若你得知她的經歷,便會知道,她的清冽是從骨子裡散發出來的,不需要偽裝,不需要解釋,因為歷經過的所有早已印刻在了她的所有裡,她的一生看似偶然,實則必然。

說張愛玲是才女,是因為她當之無愧。她6歲時入私塾在讀詩背經的同時,開始寫小說。8歲的她開始學習繪畫,英文和鋼琴,並開始讀《三國演義》、《西遊記》、《七俠五義》等古典文學作品。11歲時候張愛玲入上海聖瑪利亞女子中學,在校期間她的才華便逐漸顯現出來,除了各種發表於校刊或者校外雜誌上的文章,她還發表了第一篇散文《遲暮》,並開始與父親學寫舊詩。隨後陸續發表了《秋雨》、《牛》、《霸王別姬》、《論卡通畫之前途》等文。

1938年,張愛玲考取倫敦大學,卻因戰事原因最後就讀香港大學文學系。不久,在《西風》月刊上發表她的處女作《天才夢》。但一年後大學停辦,張愛玲返回上海,她的文學路也就由此開始。《沉香屑·第一爐香》、《沉香屑·第二爐香》、《茉莉香片》、《到底是上海人》、《心經》、《傾城之戀》、《花凋》、《鴻鸞禧》、《紅玫瑰與白玫瑰》、《傳奇》、《流言》、《太太萬歲》和《不了情》、《十八春》。

二、花需人慰,成連理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因為靈犀,所以相愛

如此才女,本該盛世而歌,但在張愛玲身上,卻恰恰是命運的捉弄之事。 要我來說,張愛玲的轉折點該在於胡蘭成。

1992年2月14日,張愛玲於窗前立下遺囑,選擇情人節來作告別日,想必真的是對愛情無半分留戀,愛情已寂然湮沒了吧。半個世紀前,她愛過的,曾欲仙欲死,也曾低至塵埃,那個人就是胡蘭成。 今生今世,無有滄桑,亦無生離死別。曾經的臨水照花人,今已永結無情契。

胡蘭成一生活的風流倜儻,可是對於張愛玲來說,也不過應了那句,即是告別了,我也只能是萎謝了的話了。

因為年少時候的經歷,張愛玲本是怕見人,也極為少話的女子,說起來,這樣的裝束,也是幼時少人重視造成的。她是看著寂寞長大的女孩兒,在那個貴族之家裡,遺少父親張廷眾扎嗎啡、嫖賭俱全,新派的母親拯救不了他,留下她與弟弟,出洋而去,她穿繼母的舊衣長大,那碎牛肉般黯紅的薄旗袍,冬天是凍瘡,過了冬天就是凍瘡的疤,這些都是不願想也不能忘的痛與恥。

遇見胡蘭成,就像遇見了生命中唯一的光,他懂她,何曾有人,像胡蘭成一般,舉凡世人有一言一語說及張愛玲,便都是好。且不是逢迎,是聰明地瞭解。這樣的懂,這樣的寵,無人給過她。細看這人,如手持明珠,照破山河,有萬朵的慈悲放出光芒來。於是不顧親人反對最後與之成婚,並許下“願使歲月靜好,歲月安穩”這樣的諾言,這可以說用了她畢生的氣力了,她愛他,一波三折,至於二人具體之過程,我在上一篇文章裡詳細寫過,所有感興趣的朋友,可自行閱讀。


三、曾與她同緣同相,同住同修。

只可惜, 花落水流紅,來來往往的過往, 盡去無聲。

只是可惜的是,最終,他還是負了她。 那一天她寫道:“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自此,與胡蘭成永遠作了訣別。

如果屏幕前的你也經歷過情傷,你該知道,他與她,是生命裡唯一的光,光滅了,生命也就無意義在了。那樣的情傷,足矣毀滅任何一人。 他是命運送給她的致命禮物,打開那個迷人的盒子,她就變成了悲劇。他送她幻覺——民國世界的臨水照花人。她亦耽美於這樣的幻覺,一次次用靈魂去交換。直到她終於瞭解,送禮物的人,手中有許多同樣的幻覺,給別人。

與胡蘭成訣別後,張愛玲幾乎多年未有所出,靈感像是枯竭了一般,直到後來因為戰爭原因,她輾轉去了香港,才有些許好轉。

但已是,半生而過。

三十二歲的張愛玲,孤零零的去了香港,一是她敏感地覺出新時代已經不屬於她。在一個人人興高采烈爭相參與的世界裡,她所珍視的私人空間,像是戲臺上一舔就破的窗紙。而她活在自己的殼裡,恐懼於這種強烈的情緒。她和集體無意識的狂熱,隔了好遠,永遠都不可能融進去。二是她與胡蘭成受了過重的情傷,她需要有一個角落,靜靜去舔舐她的傷口。

四、暗香浮過 ,一生芳華終凋落

不久後,張愛玲去了美國,並結識了甫德南·賴雅。本是想尋一個結伴餘生的人,但最終,賴雅逝世,她依舊失望了。對於早慧的張愛玲,愛情不完滿幾乎就是宿命。她太通透了,註定不能陷入俗情,昏沉地被淹沒。凡人,有如在命運玻璃缸裡浮蕩的金魚,再多的色彩,也還是脫不了從俗。但張愛玲,就像那悲憫的注視者,永遠與我們疏離著。

所以她,再不愛任何人。

今生今世如何,也就這樣了。把自己孤絕成一座島嶼,在走向萎謝的邊緣。 當代文學史上,人們最熟悉的隱居者一是塞林格,一是張愛玲。前者有刻意將自己神秘化的傾向,後者則是根子上的悲觀避世。

她不愛任何人了,她看透了愛情的虛偽,所以她寧願,把自己永遠的藏起來,與世隔絕。 經歷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的華麗,再到都付與斷井殘垣的蒼涼。張愛玲固然再捨不得她的觀眾走,但也深知她的時代過去了。於是以一種罕見的孤絕,深切地將自己隔離在人世之外。

1995年9月8日,洛杉磯羅徹斯特的一家公寓,張愛玲被發現孤寂地死去。

其實說到底,她這一生,不過為情所毀。

本文純屬原創,如有雷同,那根本不可能!

我是未央,人的一生很短暫,能夠從書中有所得實在有趣,如果你也願意與我共賞芳華,請關注未央小築。

我在未央小築等你來!

最後,跪求關注,我不是故意想要這樣的,實在是粉絲不夠原創呀,求各位友友關注,看在我如此認真做內容的份上,給個關注吧。。。。。。


未央小築


很多人將張愛玲簡單的概括為一個“寫言情小說”的,只是因為,她寫的故事大都是愛情故事。比如《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半生緣》《金鎖記》……還有很多很多我就不舉例說明了。

可是如果沒有真正品讀她的作品的人,我覺得是真的沒有資格評價她的。她的作品傳達出來的並不單單是男女感情之間的糾葛,或令人唏噓,或驚天動地。更多的是,人性。

她將男人或是女人都看得很透徹。

我就拿大家很熟悉的《紅玫瑰和白玫瑰》來舉例。

這一段,如果是我描寫我肯定將王太太的樣子描繪得異常美麗,比如蓬鬆的長卷發搭在嫩滑的胸前什麼的,是那種很唯美的場景。大抵許多人都會這樣去敘述。但是張愛玲不同,她真實而又夢幻。為何這麼說?女生洗完頭梳頭髮,特別是捲髮,會糾結難以梳通常,而且會掉頭髮,那個場景其實是沒有美感的,但是卻又很明顯的女性氣息。在王太太這樣一個美麗女性身上,加上剛洗完澡的浴室的那種溼潤曖昧氣息,是有獨特而又詭異的美感的。再加上這是有夫之婦,這是不倫的,所以是鬼影子。真是一場驚險的豔遇!


這一段,是嬌蕊也就是之前的王太太完全對她和振保的愛情失望之後的表現。這段讓我想到了甄嬛,甄嬛一直深愛皇上,後來知道她只是純元皇后的替代品,那個似笑非笑,勾起嘴角的一刻嘲諷,簡直就是全局的巔峰演技。嬌蕊是一個愛到深處,可是也非常瀟灑的女人。所以當一個女人失望到極點,她是會選擇立刻抽離,變回原來那般高貴模樣。這樣的描寫符合很多戀愛中這種性格人物的行為特徵!


這短短一句話就將當時人們的婚姻狀況凸顯了出來。在那個年代,婚姻觀念是保守的,離婚並不為盛行和接受。這也說明了女人地位的底下,在那個年代,女人一旦結了婚再離婚,那她未來的生活將會非常難過。比如魯迅對於朱安。大家評判魯迅為何不愛朱安還要留她。大家不能用現在的思維去考慮。因為魯迅知道他一旦拋棄了朱安,朱安不止失去生活支柱,也會被封建傳統所傷害,以後是生活不下去的。這一段歷史背景的揭示,也埋下伏筆,為何結局,振保發現煙鸝出軌了卻無能為力也只能“第二天依然是個好人。”


這段充分體現振保打心底看不起女人,他就認為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沒有男人活不了。這也是那個年代廣大人群的普遍心理,也體現女性地位的卑微已經時代給她們的壓迫。振保這個人真的集合了所有男人的缺點也帶著吸引女性的有點,也承載著時代的特徵。

看了這麼多,我覺得張愛玲的厲害之處真的沒有辦法三言兩語說清楚,得自己去讀一讀。

她開頭從不告訴你這個時代背景如何,我們卻能從人物話語和行為窺見一斑。

她從不告訴你她塑造的人物是怎樣的性格,你卻在一字一句中觸摸到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真實到彷彿身邊人。

她的描寫總是那樣真實,用她與生俱來的才華加以雕琢,就是一段讓人反覆品咂的精品。

從此以後,我不會將張愛玲當一位言情小說作家,而是一位極具人類氣息的文學家。一位在世間行走的風情女人。


一九九七了


張愛玲(居中)與三個表姊妹,一個標題

1

1939年,英國倫敦大學在上海舉辦了遠東區招生考試,19歲的張愛玲考取第一名,因戰爭無法去英國,只好改在香港大學就讀。

張愛玲雖然生在豪門,爺爺是晚清名臣張佩綸,但張愛玲的父親不務正業,為阻止她留學,曾痛毆她並關押了半年,張愛玲赴香港大學就讀,有種鳥兒逃出籠子般的歡天喜地。

張愛玲性格孤僻,高傲清冷,又在香港舉目無親,只有開朗、膽大的同鄉兼同學炎櫻樂意與她交往。

炎櫻本名法蒂瑪·莫希甸,是個混血兒,生在上海,並在上海生活了20年,與張愛玲同齡。

“炎櫻”是張愛玲給她起的中文名。炎櫻因膚色較黑,對這個名字不甚滿意,自改名為“莫黛”,後又改成“貘夢”。

炎櫻的父親是斯里蘭卡人,母親是天津人。炎櫻家境殷實,當時上海成都路上有一家莫希甸珠寶店,就是她父親開的。

在張愛玲的散文《燼餘錄》中,張愛玲對自己香港大學的同學肆意嘲諷,只對炎櫻表示讚賞:在日軍包圍香港期間,同學中只有炎櫻膽大,冒死上城去看電影,看的是五彩卡通,回到宿舍後又獨自在樓上洗澡,流彈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還在盆裡從容地潑水唱歌。

一次香港大學放暑假,炎櫻沒等張愛玲就獨自回了上海,張愛玲竟倒在床上,放聲大哭。炎櫻好開玩笑,一天清早,為叫醒張愛玲,炎櫻竟將一盆冷水潑在張的頭上,張愛玲大怒,直用英文罵娘。

兩個年齡相仿的青春女性,一個清高自傲,一個熱情奔放,卻毫不影響她們成為最好的朋友。

炎櫻與張愛玲

2

張愛玲有句著名的話“出名要趁早”,她很早就開始寫書,她寫的書中插畫,還有照片拍攝,多由炎櫻創作著色。

炎櫻給張愛玲的《傳奇》等書設計過封面,還給張愛玲拍了不少照片。

在那個亂世香港,她們恍若隔世,談人生,聊時尚,買服裝,購食物,兒女情長風花雪月,幾乎都要被人懷疑是同性戀。

然而卻不是。

年輕的張愛玲很快便不管不顧地喜歡上了有婦之夫胡蘭成,並很快在胡蘭成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後與他結婚,好友炎櫻是證婚人。

那應該是張愛玲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光,愛情和友情讓她才情迸發。

胡蘭成辦雜誌,她給雜誌寫文章,炎櫻出手給雜誌畫封面和插圖。

炎櫻知道張愛玲對胡蘭成的感情,對她埋怨“你這麼輕易就被突破防線,一點女性的手段也沒用”。

又發怪論“如果我是男人,要替你省多少事”。

但是轉頭又打趣他們,叫她張愛,叫他蘭你,合起來就是張愛蘭你,那是她們友誼的黃金年代。

張愛玲的文章裡,炎櫻是出現最多的人物,張愛玲在文章裡轉述炎櫻的各種調皮話,不厭其煩。

如果張愛玲在生活裡是一個外向愛說愛笑的人,想必就是對著別人說:瞧,我的朋友多有趣,多可愛。

可張愛玲畢竟不是那樣的人,她也說不出那樣的話,只能將感情寫在文字裡。

1947年,張愛玲與胡蘭成分手,胡蘭成曾寫信給炎櫻,希望炎櫻能勸說張愛玲回心轉意。

信裡說:愛玲是美貌佳人紅燈坐,而你如映在她窗紙上的梅花,我今惟託梅花以陳辭。

張愛玲告訴炎櫻,胡蘭成愛上別人,不過未發生關係,張愛玲苦笑道:難道他要我送他一枚獎章不成?

奇怪的是,炎櫻在晚年接受司馬新專訪時,卻說自己已不記得這件事,甚至不知道胡蘭成是大漢奸。

炎櫻應該是真得記不得了,以她大咧咧的性格,或許全然沒把這當一回事兒。

3

1952年,張愛玲離開大陸來到香港,她一度前往日本與炎櫻匯合,以為是赴美的快捷路徑,三個月後無功而返。

其實炎櫻在日本過得不錯,不僅做著很大的生意,還有一個船長向她求婚。

炎櫻超強的表現欲讓她掩飾不住地向張愛玲誇耀自己賺了多少錢。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和好朋友分享成功的喜悅,更何況如今經濟窘迫的張愛玲。

幸福是對比出來的,不幸大概也是,多愁善感的張愛玲敏感和自尊瞬間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

炎櫻還沉浸在好友久別重逢的喜悅中,卻不知張愛玲心中已恨意頓生。

從前,一直是炎櫻圍著她轉,甚至嫉妒地對朋友說,你不知道現在同愛玲出去有多討厭,一群小女學生跟在後面唱著張愛玲!張愛玲!大一點的女孩回過頭來上下打量,連外國人都上前求籤名。

但現在自己遠離故土,一時不為人所知,生活能力又差,昔日風光逐漸式微。

什麼叫今非昔比?什麼叫時過境遷?現在不僅沒人找自己簽名了,連名氣地位和愛人全部沒有了,而她卻風生水起,春風得意,我想張愛玲此刻心裡一定有一萬頭草泥馬奔騰而過。

對於這次經歷,張愛玲曾對她後來的知己鄺文美說過:無論誰把金錢看得重,或者被金錢衝昏了頭——即使不是自己的錢,只要經過自己的手就覺得很得意,如炎櫻在日本來信說“憑著自己的蹩腳日文,而做過幾bilions(數以十億)的生意我都能明瞭”,假如我處在她的位置,我也會同她一式一樣,所以看見一兩個把金錢看得不太重的人,我總覺得詫異,而且非常佩服。

我不知道張愛玲這話是不是在讚美鄺文美,但她口口聲聲能理解另一種人的同時,隱約亦有不以為然,拿自己打底,不過是給予炎櫻更辛辣的諷刺。

4

張愛玲到美國後,與炎櫻往來密切,因手無餘錢,張愛玲住進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中,還是炎櫻找的關係。

張愛玲英語好於中文,本想在英語文壇闖蕩一番,卻被屢屢退稿,備受挫折。

得知胡適也在美國,便與炎櫻一起去拜訪。

此前張愛玲曾將自己的作品《秧歌》寄給胡適,胡適讀後十分欣賞,可見面後,張愛玲一言不發,胡適只好和她閒聊起大陸的情況,可張愛玲對政治毫無興趣,只聽不答。

胡適夫人端茶給她們喝,並拿出一碟茶葉蛋招待,炎櫻咯咯咯地笑著:這個真香,聞著就香,濃濃的茶葉香氣,我吃兩個。

胡適說:這蛋很小的,你應該吃三個,或者五個。

炎櫻一聲驚叫:不可以,這個吃多了會放屁的。

連胡適也被逗笑了:是的,不過沒關係。

結果倒是炎櫻給胡適留下深刻印象。

配角搶了主角的風頭,張愛玲嘴上不說,心頭卻十分不爽,暗自下定決心,下次單獨拜訪胡適。

胡適出於禮貌,先回訪了張愛玲,這才發現胡家與張家原來竟是世交。張愛玲的爺爺是晚清名臣張佩綸,與胡適的父親胡傳交情深厚,張佩綸被貶謫時,胡傳曾寄銀200兩,讓張佩綸很感動,將此事寫入日記中。

張佩綸是封疆大吏,胡傳只是秀才,但二人不計地位懸殊,一時傳為一段佳話。

然而,張愛玲始終沉默寡言,胡適亦不知如何幫助,當時美國有基金會扶持的創作營,作家可短期免費食宿,張愛玲兩次請胡適擔保,胡適欣然同意。

後來炎櫻到外面打聽了一下,對張愛玲說,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還沒有林語堂出名。

炎櫻出於為朋友考慮的功利角度當然沒錯,但她卻忽略了張愛玲在美國舉目無親,能遇到胡適夫婦對她來說是一種多麼大的慰藉,她內心是想得到胡適夫婦幫助的,只是她羞於啟口罷了。

事業和生活跌至谷底,全部要仰仗朋友炎櫻的幫助,這讓自尊心很強的張愛玲非常受傷。

中國向來講究禮尚往來,你一直來,我沒得往,時間長了就會出問題,就沒辦法長期保持有來無往的關係。

因為總是出手幫助的一方會不自覺拔高姿態,居高臨下,而接受幫助的另一方會越來越自卑退縮,謹小慎微。

這不是世故,是現實,炎櫻和張愛玲之間,不管兩人有沒有感覺到,但已嫌隙漸生。

5

在創作營,張愛玲結識了第二任先生、比自己大30歲的美國作家賴雅。

賴雅是一個很有才氣的美國劇作家,年輕時賺過大錢,可此時已窮困潦倒。

結婚前,張愛玲在給友人寫信時說,年紀比我大得多,似乎比我更沒有前途。

可見,張愛玲完全知道賴雅的情況,可她為什麼還要嫁給賴雅呢?很多人說張愛玲是為了混個長期飯票,據炎櫻說,賴雅對張愛玲是“痴愛”,所以打動了張愛玲。

而我想卻是張愛玲的性格和境遇使然,她太需要親情抑或是愛情的慰藉了,雖然張愛玲生在豪門,但父親不務正業,為阻止張愛玲留學,曾痛毆她,並將她關押半年,這給張愛玲一生留下心理創傷。

張愛玲錙銖必較,與炎櫻上街喝咖啡都要分賬,可與胡蘭成一刀兩斷時,卻隨信附寄了30萬元。

她表面孤傲清冷,可她的心裡卻比誰都孤獨,比誰都渴望得到關愛。

她兩次婚姻都嫁給了年長者,因為只有年長者,才能給予她那份同齡人無法替代的關愛。

想來張愛玲對胡蘭成是真的愛過,而且愛得刻骨銘心。而她和炎櫻之間,你說是朋友也好,但她們倆其實一直都不是同路人,只不過是年輕時遇到了,隨遇而安做了朋友而已。

這張張愛玲最著名的照片攝於1954年。30年後張愛玲在洛杉磯搬家,理行李時看到這張照片,不禁自題:“悵望卅秋一灑淚,蕭條異代不同時“。

6

張愛玲和賴雅結婚後,1966年,在夏志清的幫助下,臺灣出版了《張愛玲全集》。

張愛玲從此再無衣食之憂,但賴雅婚後不久即癱瘓,為照顧賴雅,張愛玲與外界基本斷了聯繫。

此後30多年,張愛玲主要與宋淇夫婦、夏志清、莊信正書信往來,其中宋淇家便有600多封信,達40多萬字。

令人驚訝的是,張愛玲與曾經的好友炎櫻反而中斷了往來,炎櫻去信她也不回。

炎櫻甚至有一封信起筆就說“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使得你不再理我”。

看上去無限的傷感溢於言表,不過這封信後半部分就在說自己多有錢,很多人追,彷彿當年自己在張面前多少陰影,現在都要討回來一樣。

我們還要問是什麼原因,讓這兩個曾經的好朋友之間友誼走到末路?

又或者,她們根本就算不上好朋友,就像我們很多人的友誼一樣:不能遇上此生最愛的人,就以為身邊最近的人是自己的所愛。

人生就像公共汽車,我們不在同一站上,不在同一站下,只是碰巧坐在一起,當我們有同樣的經歷,感受著同樣的喜怒哀樂時,我們以為,我們是最好的朋友。

就如張愛玲和炎櫻,她們友誼的開始,只因為去香港求學的路上,正好同乘一艘船,又同是上海去的,天註定般,要使她們做朋友。

年輕時,我們朝氣蓬勃,不懂友情,愛是將就,不愛才會覺得冷漠,因此我們青春的友誼,不帶一絲世俗功利。

年輕時,愛上一個人真是太簡單了。

可惜,歲月飛短流長,變換的時間裡,只看得到有去無回的人。

其實兩個人誰都沒有錯,錯的只是時間。

她們曾經的友情是真摯的,畢竟有時間的見證,可她們的相忘也是真的,忘記得一乾二淨,就像生命中從來都不曾有這個人來過。

可惜了:任憑炎櫻再有錢,再多人追,我們還是通過張知道了她,有錢、漂亮的姑娘太多,有才、獨立的靈魂太少…


漢周讀書


前段日子一篇《張愛玲欣賞楊絳,楊絳為什麼瞧不起張愛玲》的文章在朋友圈裡刷了屏,裡面提及楊絳寫給友人的信件,其中有段話是這麼說的:“我覺得你們都過高看待張愛玲了,我對她有偏見,我的外甥女和張同是聖瑪利女校學生,我的外甥女說張愛玲死要出風頭,故意奇裝異服,想吸引人,但她相貌很難看,一臉‘花生米’(青春豆也),同學都看不起她。”看罷只覺得楊絳直爽可愛,不覺得張愛玲就怎麼樣,那種感覺就像在外頭聽人說了自己家人幾句閒話,並不以為意,回到家裡照樣擺上碗筷一起吃飯,這樣的感情可能已經超越“喜歡”這個詞了吧。

不論是她的作品,還是她的人,都不是一兩句話能說得清了,張愛玲之所以能直到現在仍有大批擁躉,還是因為一個“豐富性”。有人說張愛玲只會寫情情愛愛,寫不得重大題材,因此上不了檯面,那《紅樓夢》《金瓶梅》不也是情情愛愛嗎——更何況,看過《色,戒》《小團圓》的人是說不出這種話來的,張愛玲沒有刻意渲染戰爭,但戰爭早已深入了人物的命運。

《小團圓》開頭寫戰爭,是從大考寫起的,一群姑娘,南南北北的家世背景,都聚集到食堂裡準備考試,“死囉死囉”嚷成一片,其中有個細節讓我印象深刻。比比問九莉複習的如何,九莉說自己筆記還背不全,比比問她“你是真話還是不過這麼說?”即便是至交好友也不信她。

這在學校裡再平常不過了,成績好的總覺得自己複習得不好,其他人卻堅信她們在說謊,說到底,是彼此的標準不同。張愛玲何嘗不是對自己要求高的人,不管是感情上,還是事業上。大家總說張愛玲到美國後寫不出東西,寫了也是不受待見賣不出去,反反覆覆是她自己那些壓箱底的經歷,卻很少人知道,她一直在實踐自己對文體的理解,《小團圓》序言裡有張愛玲自己說過的,最好的題材是我們最熟悉的題材,華麗的袍子和蝨子是張愛玲的閒筆,“接近自然的技術”才是她一直努力追求的。


徐鵬遠


被許多人奉為“天才奇女”的張愛玲,以其媚俗的和惑眾的語言擁有很多的讀者,並在海內外形成了一股“張愛玲熱”,甚至有人將其提拔到了與魯迅相提並論的位置,筆者認為是不妥當的。一個作家在文學史上的地位並不完全由作品來衡量。“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一個作家的道德修養和偉大人格向來是放在第一位的。只有胸懷廣闊,裝得下祖國和人民,“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作家才能稱之為不朽。張愛玲是有才的,她的敘事很是精巧,也很善於把握人物的心理,並能將其推向悲劇的高度。可是張愛玲的作品除此之外別五它長,而且時時處處充斥著一種狹隘的女人氣息。在國家和人民遭受劫難的時刻,張愛玲卻追求的是一種腐朽氣十足的“雍容華貴”,探求一種形而上的愛情虛無,滿足於奢侈無度的生活享受,主動想反動漢奸胡蘭臣靠攏,甚至厚顏無恥到成為文人走狗。對於如此程度的劣跡斑斑,讀者不能被其煽情的故事矇蔽了雙目,研究者更不能視而不見。張愛玲的作品顯示了一種缺失了人格之上的氣量狹小和惑眾庸俗,在臺灣文學史家夏志清大力吹捧張愛玲的背後隱藏著怎樣的政治因素,我們大陸的學者卻應該擦亮眼睛,給張愛玲一個重新的定位。
一,張愛玲的出生和成長
張愛玲可以說是一個沒落的貴族,其祖父張佩綸原是清末的著名大臣,而他的祖母李菊藕則是慈禧的心腹中堂李鴻章之女。到了她父母這一代,家道已經完全衰落。3歲時張愛玲隨父母生活,然而好景不長。父親娶姨太太后,母親勇敢地衝出了家庭的牢籠,離家留學。張愛玲在與其父親生活的那段時期對其以後的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父親屬於遺少型的少爺,常常出入一些娛樂場所,而且通常都會帶著她。失去了母親的張愛玲,對父親的以來逐漸轉化為一種戀父情結,這種感情甚至伴隨了張愛玲的一生。這在她的作品《心經》裡邊就有體現,講的就是“小寒”愛戀父親的故事。張愛玲以後的戀愛對象之奇,年齡之大都是與她童年時的戀父情結是分不開的。;
隨著父親的再娶,張愛玲的幸福同年就告一段落了。父親和後母都吸食鴉片,屋裡總是煙霧瀰漫。對於後母,張愛玲是嫉妒和憎恨的,她曾在文章中這樣寫道:“我要報仇,有一天我要報仇”,這著實體現了她對繼母的憎恨。因為繼母分享了父親給她的愛,她與後母時常吵架。一次又與後母產生了衝突,父親盛怒之下將小張愛玲囚禁在家中。張愛玲遭到毒打,多日臥病在床,無人照應,幾近喪命。
童年的不幸遭遇,使張愛玲產生了報復的心理。曾經有人問海明威“作家成長的條件是什麼”,海明威戲言,“不幸的童年”。這句話對張愛玲是合適的。張愛玲固然是深刻的,她23歲就登上文壇,以如此年輕的面孔將人世看得如此透徹,簡直聰明得可怕,“天才”得可怕。19歲時的《天才夢》,寫出了“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驚世駭俗的句子。正是因為這一點,許多人將張愛玲與魯迅相提並論,甚至認為張愛玲更勝過魯迅。可是張愛玲如此深刻,卻不關心時代和社會,她的筆下從來不出現“社會人”,只出現“物質人”。其實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只要是正常的,只要還有良心,就會感受到時代變革的氣息。只除了張愛玲筆下的那些陳腐的人物,或許真的是生活在洋場舊家庭的絕對黑暗之中,什麼也看不到。她不會關心國家和人民的命運,卻樂意在個人生活的小圈子裡逗留。她的作品,大都被認為是寫女性命運的悲劇的,可是上層社會里女性的命運都和的張愛玲本人一樣,充其量不過是脫離了國家之後的個人虛無主義。在這裡,張愛玲唯一的聰明就是語言的惑眾和精細,故事的煽情和媚俗,在其他方面則不見有深刻之處。
二、張愛玲的思想
瞭解張愛玲的思想,我們有必要典列出其“名言名句”。如“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也許每個男人全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頭上的一顆硃砂痣”“出名要趁早。來得太晚的話,也不那麼快活了。”“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永遠等著你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你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樣一個人”。在國家處於危難關頭,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時刻,張愛玲的腦子裡想的卻是男女關係,卻是人生的虛無,卻是出名要趁早。而且還說,來得太晚的話,也不那麼快活了。可見張愛玲追求名利刺激,追求物質享樂。張愛玲和她筆下的人物一樣都是物質的,她的愛財人所共知。喜歡看鴛鴦蝴蝶派的小說,沉溺於感性世界,不關心政治,骨子裡充滿了貴族氣,看不起一般人,不關心別人的事情,做著她的出名夢,貴族夢,發財夢。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她可以置民族大義於不顧,在胡蘭成已經是名滿天下的大漢奸之後,還主動跟其交往,可以知道張愛玲卑劣到了什麼程度。為了物質和世俗的利益,她喪失了作為人的基本原則。
三、張愛玲的生活
除了陰暗的少年時代之外,張愛玲其它時候的生活都是奢華的。用餘秋雨先生的話說,張愛玲的生活是一種“精緻的生態”,優雅不凡:高級化妝品,名牌時裝,考究飲食,氣派洋樓,優美舉止,還拍了數不清的美人照。如此精緻的生態,與黎民百姓的生活、同艱苦卓絕的抗日軍民相比,都有云泥之隔。出身豪門,腰纏萬貫,又充當“順民文學”的主將,自然稿費不斐,財源茂盛。這是她能夠在平民流離失所,食不過腹的歲月裡維持“精緻生態”的基礎。在胡蘭成與她斷絕關係時,張愛玲還一往情深地寄去了30萬金圓券。當時的30萬金圓券是一個什麼概念?相當於一箇中學教師83年的工資!張愛玲的慷慨和闊綽由此可見一斑。只可惜,她的這些錢沒有一分一釐用之於抗日救國扶危濟困,對祖國和人民漠不關心。只有對自己,對漢奸的愛。她的身上的思想一樣,怕滿了蝨子,最終也一個人死在了美國,據說當時的張愛玲到死還在與她所深深恐懼的蝨子在做鬥爭。
四、張愛玲的創作
同樣來自於餘秋雨先生的話,說張愛玲的作品不帶“絲毫的火焦氣”。談到火焦氣,筆者首先聯想到抗戰文藝。那時候的文人,信仰是多麼地堅定,多麼地強烈。他們以筆為槍,同敵人做著不屈不撓的鬥爭。自古以來,中國的絕大多數文人是富於愛國精神和民族氣節的。詩聖杜甫身經安史之亂,飽嘗戰爭之苦,一生詛咒戰爭,渴望和平。燃而,即使這一位非戰詩人,對異族的侵略也抱著同仇敵愾之氣,在民族氣節上毫不含糊。且看,“劍外忽傳受薊北,初聞涕淚滿衣裳。卻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詩書喜欲狂”“男兒生世間,及壯當封侯,戰伐有功業,焉能守舊丘?”“拔劍擊大荒,日收胡馬群,誓開玄冥北,持以奉吾君”,可見,杜甫的詩裡充滿了火焦氣,這種“火焦氣”,不是好戰的匹夫之勇,而是氣衝霄漢的民族情懷。可惜張愛玲不是男人,強求她有一個男人的做派,那是難為了她。抗戰期間的情形也大概如此。老舍、田漢、冼星海、吳組緗、郭沫若、郁達夫莫不具有肝膽血性。不願做亡國奴的人們,以筆為槍。《義勇軍進行曲》、《八百壯士》、《放下你的鞭子》、《四世同堂》。一部又一部的偉大作品,激勵著中華民族為抗日救國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張愛玲的作品固然也涉及戰爭,可大都用來做了背景。這是張愛玲的聰明之處,她看到了戰爭後隱藏的巨大商機。作家們大都去抗戰了,我何不來點新鮮的呢?大概物以稀為貴吧,張愛玲這枝文學的“新苗”寫出的人物不食人間煙火,確實也算是給苦焦的文壇吹進了一點“清新的空氣”吧!
另外,張愛玲的文章除了氣度不夠,還表現出人物的類同化。運用哲非的評價“她能利用舊小說的長處去從事新創作,而不流入南容君所反對的新文藝濫調,她作品裡的人物、個性、環境、結構、予人的印象都相仿。”男男女女的高級情調,除了極個別的情況,都是互相利用,沒有任何的高尚因素:閒極無聊,精神委瑣,變態亂倫——完全是相同的姿態。我認為,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張愛玲寫出如此格調的小說沒,即便不能說她卑下,也能說她冷漠無情。對下層人民的漠不關心,只對上等人感興趣。這是張愛玲的人格,比衛慧和棉棉略高一籌。不過將衛慧置於張愛玲的哪個時代,也不會寫出她像今天所寫的什麼都不做只做愛的小說吧。我不主張文學應該雷同,不主張文學必須要為政治服務,但是文學必須要有主心骨,這是對一個作家或者一個作為人的作家最起碼的人格要求。

香草豆子


你喜歡喬布斯嗎?知道他曾冷漠對待他前女友和未婚生的女兒嗎?私生女上大學不願意為她支付學費嗎?可是,這也不影響我們對他的崇拜不是嗎?

你讚歎薩特、波伏娃的偉大嗎?我想是的吧。可是他倆的開放式情侶關係你又贊同嗎?其實未必。

所有我以為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喜歡張愛玲的優點,她獨特的文字,不學習她的缺點,這該是對她的態度。(私以為)

喜歡張愛玲,起源於陳奕迅的《紅玫瑰》,“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然後去看了她的《紅玫瑰與白玫瑰》。知道現在長大,也認為能寫出這種極致的得到與理性的情感的女子,總是有些過人之處的。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而一個人對家人的冷漠絕不是無緣無故的,瞭解了她的家庭,也許你會釋懷一些。父親守舊,母親理性過度。小時候有過溫暖的時光,否則冷情的她又怎會在《私語》裡寫“母親回來的那一天我吵著要穿上我認為最俏皮的小紅襖”、“父母協議離婚,

幸而條約上寫明瞭我可以常去看母親”、“我喜歡鴉片的雲霧,霧一樣的陽光,屋裡亂攤著小報,(直到現在,大疊的小報仍然給我一種回家的感覺)看著小報,和我父親談談親戚間的笑話——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時候他喜歡我”等等這樣的話。可是母親離開去國外,父親吸鴉片,娶後母,繼母也吸鴉片,家庭支離破碎,更至後來如《私語》所寫:“我父親揚言說要用手槍打死我。”“我暫時被監禁在空房裡, 我也知道我父親決不能把我弄死,不過關幾年,等我放出來的時候已經不是我了。數星期內我已經老了許多年。我把手緊緊捏著陽臺上的木欄干,彷彿木頭上可以榨出水來。頭上是赫赫的藍天,那時候的天是有聲音的,因為滿天的飛機。我希望有個炸彈掉在我們家,就同他們死在一起我也願意。”如此種種,家人與她已經不是親人,而是可以同歸於盡的人。而她的冷漠還來自她的母親,受過西式教育的她,希望女兒也能受到新的教育,可是又無力帶領她獲得這種教育。母女倆的長期的不接觸也使她對母親的情感不深厚。

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人天生本就存在性格上的差異,也許張愛玲骨子裡就是冷漠的人,為合乎身份、適應她付出真心,只是因其性格而很容易被消耗,而且是不可再生。

再說胡蘭成,他比她大了許多歲,張愛玲對他低到塵埃裡的愛,會不會也有缺失父愛的原因?

你喜歡她,是因為她的文字。不喜歡她,是因為她與我們習慣認知的不同。天平兩端的孰重孰輕,還是在於你會不會因為她的認知而改變你的認知,如果不會,那為什麼不愛這獨特的存在呢?畢竟她是無意戳中你的痛點,不是罪大惡極,於世不容。就像波伏娃也不認為她和薩特的關係是愛情榜樣,只是恰好是他和她,所有才有這樣獨特的開放式關係存在。

以上。(配圖來自網絡,侵刪。)


E_而歸


喜歡,陷於才華。

如果要說的嚴格一點的話,我喜歡張愛玲的文字,所以才喜歡張愛玲。因為我對張愛玲的性格和人品是不認可的。

我曾有很長一段時間很迷張愛玲,幾次到圖書館找張愛玲的作品,或者在網上找各種電子版的書籍。

我覺得張愛玲的小說總是很神奇,在已經讀完了很久以後仍然會想起她的故事。她的辭藻很華美,以至於一直成為我寫作模仿的範本,這就像,張愛玲模仿著《紅樓夢》一樣。我曾幾度寫過有關於張愛玲的文章,都是在分析她的寫作技巧。

我認為張愛玲的文字是讓人無法拒絕的,是會讓人上癮的。


學淺小姐


我喜歡張愛玲

我覺得張愛玲的短篇小說寫得精彩,長篇則顯平淡。

這大概是冰心說過的“筆力”這一概念。張愛玲的筆力不足以駕馭篇像《小艾》、像《怨女》,到了一半,就能看出倉促了;像河流斷脈,漸漸失去本色。 \n  

而我,卻是因為張愛玲的長篇小說喜歡她的。在《十八春》、在《小艾》中,張愛玲是有著豐富愛心的、理想化的人。她讓我們看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希望。這樣的書很溫暖、充滿人情味。像曼禎、世均和叔惠在柳樹下的合影一樣,始終堅韌地銘刻在我心裡。 \n  

賈平凹對張愛玲的評語,我很贊成,“劈面驚豔”。在數年前,我覺得沒有言語比這個詞更能概括我心目中的張愛玲。而如今,我總以為“劈面驚豔”只適合於張愛玲的短篇小說,《第一爐香》或《傾城之戀》。葛薇龍、白流蘇這樣的女孩子,我也喜歡,卻無共鳴;能真正觸動我心靈的是家茵、曼禎、小艾這些更平民一點的女孩子,她們自尊自愛地活著,讓我讀到一種持久的生命力。 \n 

  張愛玲將自己壓抑得太久了,強烈的愛和恨成了一種封閉式的冷漠。薇龍在窗口看著喬其喬穿過花園的身影,王嬌蕊在電車上遇見振保,她們的心裡在思索什麼。張愛玲在陳述她們的命運時,隱藏了自我。她不肯讓讀者看到她心裡,柔軟的一面。她把夢想留在了更遠的地方,十八年後,曼禎、世均和叔惠在東北重塑他們的人生。讀到這一段時,我才明白張愛玲,她對生活有著這般熱切的嚮往。 \n  

文字,原本是表達思想的最直接的手法。而張愛玲卻表達得如此隱晦、如此艱澀。她的辛苦讓我感動並且憐惜。我懂得了我為什麼喜歡家茵,喜歡小艾,喜歡《十八春》裡那細雨迷濛的初春郊野,只是因為我喜歡的是這個孤標傲世卻又心地純良的張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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