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品站「生產」高檔白酒 父親造假兒子收錢一同被起訴

將劣酒倒進真酒瓶,冒充高檔酒賣出去掙錢,知曉這一“秘訣”後,經營廢品收購站的王行奎決定“轉行”——

廢品站“生產”高檔白酒

廢品站“生產”高檔白酒 父親造假兒子收錢一同被起訴

辦案人員在王行奎的廢品收購站查獲的假酒、假冒包裝等物品

王行奎原本在江蘇徐州經營一家廢品收購站,後發現可以用劣酒充高檔酒的“商機”後,轉行賣假的高檔白酒。不到兩年獲利10多萬元。

2018年5月30日,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對犯罪嫌疑人王行奎批准逮捕。而王行奎的兒子王浩,也和父親一起落網。7月11日,該案偵查完結,移送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聽說造假酒掙錢

王行奎今年56歲。此前,他和妻子劉某一起經營一家廢品收購站。“我什麼破爛都收,也經常有人到我這邊來買空盒子和空酒瓶。漸漸的,我就知道拿劣酒倒瓶子裡面,然後再冒充高檔酒高價賣出去這件事了。”王行奎覺著這樣能掙錢,所以決定轉行。王行奎的妻子認為太危險,勸阻他不要這樣做,但他根本不聽。

2016年下半年,王行奎開始到徐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尋找貨源。他在一家批發部購買用來做假酒的洋河普曲、尖莊、雙溝大麴等白酒,然後以次充好。王行奎所進的洋河普曲70塊錢一箱,一箱有12瓶;尖莊是100至110塊錢一箱,一箱6大瓶,一瓶2斤多;雙溝大麴是65塊錢一箱,一箱12瓶。

然後,王行奎從楊某和張某(均另案處理)兩個人手裡購買紙箱子和包裝材料。包裝材料就是酒瓶上的小件,有商標和酒瓶蓋,也有一些特殊的扣子等物品。

楊某和張某以前經常到王行奎的廢品收購站購買廢舊酒盒,一來二去,王行奎猜測他們可能造假酒。逐漸熟悉之後,張某和楊某對造假酒的事也不瞞著王行奎了,王行奎就問他們怎麼造假酒,張某和楊某很爽快地告訴了他,並且還現場使用酒盒子和酒瓶模擬怎麼造假酒。

此後,王行奎也開始造假酒,造酒的瓶蓋、包裝等東西都從楊某、張某這裡購買。王行奎從楊某那裡購買了約2000塊錢的包材和紙箱子,從張某那裡購買約4000塊錢的包裝材料和紙箱子。

“我需要做什麼牌子的酒,得先準備同樣品牌系列的低端酒,還得準備好包裝箱、酒盒、鉚釘、防偽碼等。”案發後,王行奎交代說,他使用漏斗往酒瓶裡面倒酒,倒好之後,再把酒瓶蓋好,蓋好後把酒瓶裝盒子裡,接著用熱熔膠棒把盒子封口,還有專門給盒子打釘子的架子。封好口之後裝箱,再用帶有酒品牌標識的膠帶封好。

兒子幫父親收貨款

經查,不到兩年時間,王行奎一共賣了約15萬元錢的假酒。王行奎造的主要是冒充洋河系列的夢之藍、五糧系列的五糧春、今世緣系列的今世緣10年等白酒。

比如洋河系列的夢之藍,他用洋河普麴酒灌裝,五糧春是用尖莊兌的,今世緣系列的今世緣10年、國緣是用雙溝大麴兌的。

由於不太會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款,王行奎讓兒子王浩幫忙收款。

王浩大專畢業後,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替父親收到第一筆貨款的時候,他就知道了父親賣假酒的事情。

“他還勸過我不要乾了,但是我沒有聽他的話。”在看守所,說起把兒子拖下水,王行奎痛哭流涕,後悔不已。

2018年4月18日,王行奎售賣假酒的行為被銅山區公安局發現,並被刑事拘留。王行奎的兒子王浩明知道父親賣假酒,還幫助他收錢,4月19日,王浩因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被銅山區公安局刑拘。

王浩明知父親王行奎假冒註冊商標生產、銷售假酒,為何還提供賬號幫助他收錢呢?“我爸也知道這個事是違法犯罪的事,這個錢不該拿,用我的微信、支付寶、銀行卡在中間過一道,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打擊,避免被公安機關發現。”王浩說,都是不懂法害了自己。父親被抓當天,他和姐姐去銀行把錢取出來了,兩人帶著近20萬元的現金,剛走到小區門口便被民警抓獲。

公安機關調查中發現,王行奎在廢品收購站“生產”的假酒,多銷往徐州市區一些小的菸酒店了。有的菸酒店老闆說,雖然買賣雙方都沒有明說,但是由於王行奎送來的酒售價和市場價差距很大,他們也估計不會是真的。

父子一同被起訴

4月18日當天,民警在王行奎的廢品收購站查獲今世緣10年典藏10箱、洋河天之藍白酒6箱、宜賓五糧春白酒6箱,另外查獲大量酒瓶、酒盒、酒箱,還有鉚釘槍、熱熔槍、熱熔膠棒、鉗子、剪刀、螺絲刀、印泥、帶有廠家品牌標識的標籤、封口膠帶等物品。

這些酒均被江蘇洋河酒廠、江蘇今世緣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鑑定為假酒。

銅山區公安局經審查認定:2016年以來,在徐州市泉山區奎河河沿“波波浴池”南側廢品收購站內,犯罪嫌疑人王行奎、王浩以次充好,使用從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的張某處購買的商標等包材,從徐州食品城購買的低檔洋河系列等白酒產品,非法加工包裝成高檔的夢之藍洋河系列、今世緣系列等品牌的白酒,並非法對外銷售,涉案價值人民幣10餘萬元。

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辦案人員表示,警方查獲的以上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足以證實犯罪嫌疑人王行奎假冒註冊商標生產、銷售假酒的事實,其行為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犯罪嫌疑人王浩明知王行奎假冒註冊商標生產、銷售假酒,仍提供賬號,幫助王行奎收錢,王浩應以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共犯論處。

5月30日,徐州市銅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對犯罪嫌疑人王行奎批准逮捕。而王行奎的兒子王浩,也因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和父親一起被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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