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國家農業研究投入與政策改革(十三)

紀承名 韓一軍

中國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市場中心

農業需求相對較大但是公共研發的份額不斷下降(一)

各國政府在研發和推廣農業新技術方面發揮著主導作用。因此,農業科研投入佔政府研發總投入的比例相對較大:與農業在整個經濟中的規模相比,用於農業投入在公共研發部門的經費比例較高。對於本研究報告中的31個高收入國家,農業研發投入在2009-13年度佔公共研發投入總額的5.5%左右。這一比例從盧森堡的1.7%到新西蘭的15.9%不等。在美國,農業研發經費佔公共研發總量的3.6%。儘管美國在公共農業研究方面的投入總額最高,但美國所有公共研發投入的農業份額仍低於所有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事實上,政府資助的美國研究總體上比日本和德國高出近一倍,高收入國家的研發投入排在第二位。美國高的研發投入總量有助於解釋其在農業研發領域的份額相對較小。

研發對一個經濟體或部門的增加值GDP的比例有時被稱為“研究強度”比率。所有公共研發部門;以及本研究報告涵蓋的31個國家的所有公共農業研發(平均在2009-13年)。對於所有研發來說,第一個研究強度將所有研究投資(公共和私人)與每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進行比較。對於所有公共研發來說,第二個研究強度將總公共研究投入與GDP進行比較。最終的措施是公共農業研究強度,它將各國的公共研發與農業GDP進行比較。在這裡,我們對公共農業研究強度特別感興趣,但整個經濟的其他措施有助於將上述措施置於上下文中。

*本文翻譯自美國農業部報告《Agricultural Research Investment and Policy Reform in High-Income Countries》,不代表作者及本頭條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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