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環保局被訴,依法履職豈能「欺軟怕硬」?

幾乎與“限舊”被非議同步,“西安市環保局因不依法履職被訴”的消息“炸”了出來——25日下午,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訴西安市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案在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特別指出的是,該案是西安市首例環境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案件始末,據媒體報道是西安市環保局針對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違法建設和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行為未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並無視未央區人民檢察院的公益訴訟前的程序,繼續我行我素。

與無視絕大部分市民反對呼聲說“非幹不可”相比,這已經不是工作“方法”的問題,而是“違法”的問題。

關於“三環限舊”引起的非議,目前西安市環保局已經“態度緩和”了起來,西安市相關領導已經致歉,並表示“依法依規”。但“法律”從來沒有海綿墊,“依法行政”的剛性要求與“管理態度”的柔性迴旋,牽涉的根本就是兩個層級和領域,也從根本上就屬於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

遺憾的是,西安市環保局並沒有從之前因為“對噪音汙染管理不力被市民上告而敗訴”一事中醒悟過來,繼續將依法行政和工作方法“混為一談”。

“南門徙木”VS“首例環保行政公益訴訟案”

秦孝公十三年和十九年商鞅先後兩次實行變法。開始推行革新時,為了取信於民,他派人在城中豎立一木,並告知:“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賞賜十金。”秦民無人敢信,後加至五十金,於是有人扛起木頭搬到城門,果然獲賞五十金,從此宣示與開展孝公變法,史稱“徙木立信”。

這段“南門徙木”的故事,說的就是“法”的剛性,不容所謂的博弈和斡旋。秦以“法”強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陝西、西安也是“法”的某個新開端。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在新時代被賦予新要求,也提升到了治國、治市的新高度。

當下,環保形勢嚴峻,可以說環保法令的實施就是破局的倚天劍,而作為執劍的各級環保部門,是否依法依規行使職權、履職責任,直接關係到生態文明建設大計。

但從公開的“被訴”情況來看,西安市環保局的法令意識已經可以用“淡漠”來形容了。首先是,對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的違法建設和未經過驗收就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行為未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其次是,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後,西安市環境保護局仍未依法履職,致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而提起“履職”二字,就不得不提從中央到陝西省環保督查對於西安市環保局直接“治下”之問題的“多次點名”了。坊叔就隨便在文件中截取一段吧:

陝西通報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問責154名責任人。特別指出西安某新區“重開發 輕保護”;在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違法建設汙水處理廠。

西安市戶縣(現更名為鄠邑區)、藍田縣違法違規審批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問題。尤其是,鄠邑區政府及縣國土資源局、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在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項目准入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向企業發放採礦許可證,破壞秦嶺生態環境。

多次被點名通報,多人被查處其實均與這幾個詞有關:“工廠”、“企業”、“項目”。而此次作為“首例”環保行政公益訴訟案,也依舊是因為對“西安市熱力總公司”這個“企業”未監管。

文章至此,不言而喻,大量實例證明,在對待“汙染大頭”的“企業”,西安市環保局並沒有“非幹不可”的勇氣,甚至是“未履職”!實際上,在去年此時,西安市環保局已經因為“違法”上過法庭了。夜間施工噪音讓人無法忍受,西安一小區住戶給環保投訴舉報熱線打電話,卻被告知所投訴的工地夜間施工是經過審批的,為此市民請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對夜間施工噪音進行鑑定,將西安市環保局告上法庭,兩起行政訴訟案件一審均獲勝訴。

對環保“踩紅線”,為“企業”開綠燈,給“市民”亮黃牌。

這樣多的活生生的違法案例已經在自己身上發生過多次,可惜“依法履職”、“依法行政”的基因還是沒有在西安市環保局身上“完全甦醒”。

“軟”骨病,“慫”在哪裡?

GDP的“附屬品”or 責任的“背鍋俠”?

回到環保局被公訴的案件上來,這出鬧劇的其中一個“boss”是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不妨先了解一下它。

西安市熱力總公司是西安市國有獨資的集中供熱專業化公司,籌建於1984年,總資產24.05億元,下轄7家供熱全資分公司,6家全資子公司。此次牽涉其中的涇渭新城熱力中心項目,也是該公司的重點項目。眾所周知,涇渭新城是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四大功能園區(中心區、出口加工區、草灘生態產業園、涇渭新城)之一。作為大西安工業“虎將”的該地區,也是環保部門格外“小心翼翼”的地方。而西安市環保局在涇渭新城這一項目上“對違法建設和未經過驗收就投入使用向大氣排汙行為未依法履行監管”,是“管不過來”,還是“不想或不敢管”,此時還無從得知。

但不妨從鄠邑區環保局集體免職的背後細詢。與整個領導班子全免的轟動比起來,當地一家龍頭企業、優秀私營企業的偷排現象在當時被忽視了。

還記得事情發生後,在環保部門工作的某坊友就留言:環保執法面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難以下手,除了“為官不為”等懶政作祟,更與環保部門陷入複雜的利益鏈有關。很多恣意妄為的企業敢於頂風違法,偷排亂放,環保部門無法“令行禁止”很多程度上是受到了好幾條利益鏈的干擾。縱然與一度時期形成的“GDP唯上”的政績觀有關,但更嚴重的是,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成為環境汙染“合法化”的代言人;一些環保人員需要通過對企業的罰款費用來供養。在個別地方,政府、環保部門與項目建設單位之間存在著一條共生共榮、錯綜複雜的“食物鏈”。

這就意味著,環保部門要真的有“非幹不可”的硬氣,就得有得罪同級甚至上級的勇氣,更要有“自斷利益”的骨氣,在這種情況下,“依法履職”的先天罡氣早就大打折扣了。

另一方面,在基層環保部門工作的小K對就此傾了一番,“有的汙染廠子其實就是當地政府引進過來的,尤其是偏遠落後的地區。環保審批啥的,就是走了個程序。風來了,我們去看看,走程序。過去了也就過去了。但要是過不去,第一個先拿環保部門開刀,說你監管不力。雖說有環保法令,但還有其他地方法令,更有現實利益。”

針對這一問題,從中央到省級的環保督察,可謂“欽差”。陝西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顯示:已對154名責任人(廳級幹部26人,縣處級幹部74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54人)進行問責,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4人次,誡勉談話36人,通報6人,有7人同時給予紀律處分和免職處理。

讓環保官員摘“烏紗帽”固然震懾,給行政行為戴法律“項圈”更為關鍵,畢竟環保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推動,需要各部門、各級領導,甚至社會各方“有法必依”。當有人不尊重“法律”的剛性時,就有人打“權力”的太極。到頭來,被“四兩力”撥倒的正是自己。

“依法行政”與“工作方法”不是同一性質

正如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兩者並非同一層級,“依法行政”也從來都是高於“工作方法”的另一個領域。“工作方法”不對,需要“道歉”和糾正來彌補;而“未依法行政”是要走法律程序的。

在實際情況中,一些機關工作人員甚至領導幹部,法律意識淡薄,“權力”意識倒是強烈。當法律成為選擇性“盲區”,“領導意志”就成了不可違背的“鐵律”。一方面,之於下級,“聽領導指示”、“叫領導滿意”是部分人的“行政準則”。“領導會不高興”是“不敢為”、“不能擔當”的“心理障礙”;另一方面,之於上級,自己如何“指示”下屬都是“份內”,自己如何“管理”下屬都是自己的“治吏手段”,不幹法律什麼事兒。

在好幾期的電視問政欄目裡,坊叔就注意到這麼一個現象:出現某事難辦、某監管不到位的情況時,部分官員的第一意識是“下來以後如何如何”,專家、學者多次鄭重提醒:這已經不是免不免職,而是合不合法!每到此時,這些官員便作“一臉懵逼狀”而無言以對,大有“我只是沒去做該做的,就已經違法了呀”的心理活動。似乎從走上仕途開始就沒想過,一項“簡單”的行政行為會牽涉到法律層面。

這種對依法行政的“傻白並不甜”,便使部分官員認為,做錯了,要麼不發聲,“躲過一劫”,要麼“真誠一點”,“當眾道歉”即可,反正我又沒貪腐沒違紀,公眾也不會那麼“較真兒”。正是這樣種種的“情有可原”、“法不責眾”、“刑不上大夫”成為“依法行政”推行過程中的“刺蝟”,“扎”得疼。

在劉瑜所著《民主的細節》裡有這樣一句話:制度就像是錢,如果沒有人去“花”它,那麼它就什麼都不是,不過是一堆廢紙。當“法律追究”不再赦免“簡單問責”,更多“依法行政”觀念才會儘可能深入到行政行為的方方面面。這樣,才能少一點上級領導的“一言堂”下級官員的“左右為難”,而多一點“敢履職”的做事安全感;“行政效能”才能少一點“累死人”的“人管人”,而多一點“法律自覺”的智能化運行;我們也才能少一點忍受“拍腦袋決定”的“半夜雞叫”,而多一些科學、系統、配套的行政命令;少一些“找關係”、“託人情”的無可奈何,而多一點行政行為的“理直氣壯”。

具體到環保部門,才能多一點“令行禁止”的社會配合,少一點“不敢履職”或“無法履職”的唯唯諾諾。

當然,“依法行政”雖然針對的是“行政機關”,但需要市民同樣知法守法。但是,如果在“共享共治共建”裡,市民已經學習成長為“公民”時,一些行政部門是不是得讓“任性”成熟為“公權”,讓“法律”評判一顆“公心”。

7月27日至28日,中國共產黨陝西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西安舉行。 會議上,“以人民為中心”、“全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秦嶺生態保護”、“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開發建設範圍”等關鍵詞再次被重點提及,這些都需要陝西的全局上下戮力同心,紮紮實實幹事創業。而一個“公平正義”、“乾淨”的做事土壤,正需要“依法行政”來培育。

截止完稿,關於西安市環保局最熱的兩條消息還沒有定論。但無論怎樣,環保局不履職被訴,正是陝西推行“依法行政”過程中,“非幹不可”的一件事。(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 208坊工作室 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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