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酒駕整治—民勤公安交警在行動
為進一步加強春運後期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涉酒駕車交通事故。民勤公安交警以酒駕醉駕百日行動為抓手,持續整治夜間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現將2月26日至27日查處的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民勤公安交警溫馨提示:謹防“隔夜酒”酒後駕駛
01
2018年2月26日09時40分許,新疆阜康市羅振華駕駛甘HJ6040號小型越野車行駛至民東公路1KM處,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當場依法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羅振華血液酒精含量為65.4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02
2018年2月26日22時52分許,蘇武鎮櫈槽村李靜駕駛甘HAX444號小型越野車行駛至新民中路時,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當場依法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李靜血液酒精含量為50.6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03
2018年2月27日8時50分許,東壩鎮蒿子湖村甘皎駕駛甘HQ1559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民東公路1KM處,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當場依法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甘皎血液酒精含量為29.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平安春運 交警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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