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期房不想要了如何轉讓?三個步驟就搞定!

購買的期房不想要了如何轉讓?三個步驟就搞定!

期房通俗的講就是正在建設過程中還沒有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期房因為價格向來比較低,可選擇餘地比較大,是很多購房者比較傾向購買的一種房產,而且期房一般都是先付款再交房,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大部分都是比較依賴於一紙合同的,向來都是用合同來約束買賣雙方的行為。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合同的履行往往都會受到開發商運營或一些很客觀的因素的影響。比如一些歡天喜地買期房做婚房的購房者,開發商承諾的交房時間延後了並沒有趕在結婚前交房,所以很多購房者沒有等到期房變現房的時候就想把房子轉讓出去。那麼期房可以轉讓嗎?其實期房是可以轉讓的,期房只要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並且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預售登記之後是預售合同可以轉讓的。那麼期房轉讓的具體手續是什麼呢?

1、簽訂預售合同

轉讓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預售登記。期房的轉讓並不是指房屋轉讓,而是預售預購合同的轉讓,所以根據規定期房轉讓前,轉讓人必須跟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之後,並且是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了預售登記之後才可以進行轉讓的。

2、書面通知開發商

轉讓人若已付清預售合同約定總價款,將期房的情況書面通知開發商,若未付清則需先取得開發商同意。其實在辦理期房轉讓過程中,主要有兩種情況:開發商同意和開發商不同意。第一種情況是,轉讓人未付清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這時要轉讓期房就必須先和開發商商量一下,看開發商是否同意轉讓期房,只有開發商同意之後才能辦理接下來的手續;第二種情況是購房者已經付清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這時轉讓人就不需要再徵詢開放商的同意,只需要把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開發商就可以了,而且這一行為是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有關合同轉讓的相關規定,所以也不用擔心開發商是否同意的問題了。

3、轉讓合同與登記

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預售轉讓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進行預售變更登記,受讓人成為竣工後商品房的產權人。也就是說,簽訂了預售轉讓合同,辦理了預售變更登記之後,受讓人其實就變成了合同當事人,他所享受的權利就是原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轉讓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在實際生活中期房轉讓除了以上三個主要內容之外,還有很多別的情況的轉讓手續。

1、預購單轉讓

其實就是轉讓人以很少的訂購金的方式向開發商購買了一處性價比條件都不錯,而且又具有升值潛力的房屋,然後去中介那裡掛牌出售,表示要把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另外的人,這時有人表示想要購買的話,他們就可以通過中介簽訂轉讓協議,並且約定好轉讓的價款以及很多其他具體的條件,簽訂完轉讓協議後,買賣雙方可以去開發商把預購單上購買的名字從上家變為下家,等到下家與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之後,下家就會根據約定把約定好的轉讓金轉移給上家,這就是現實生活中一種期房轉讓情況。這種情況其實還是有一定風險的,畢竟你只是以訂購金的方式把房子訂了下來,其實受開發商的影響還是比較大,萬一開發商不同意以這樣的方式轉讓的話,真不想買這套房,訂購金肯定也是要不回來的。

2、辦理進退戶手續

這種情況就是上家已經付了首付款,並且與開發商簽訂了預購合同,然後再去中介方把房子掛牌出售,然後等買家來了之後雙方簽訂轉讓協議,上家再去開發商那裡辦理解除合同的退戶合同,簽訂好退戶合同之後然後再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有關退戶的相關手續,上家退戶後下家就可以去和開發商簽訂新的預售合同和辦理新的預售登記,這就是一進一退,上家先退了下家再進來,等到下家的手續辦好之後,按照約定再把與上家約定好的轉讓金再轉給上家,這也是一種轉讓的形式。

3、等到產權證出來後再交易

這是比較安全的一種方式,就是說上家買了期房之後,房產證還沒有拿到手,他先和下家簽訂好轉讓合同,其實也相當於買賣協議了,就是雙方約定好什麼時候可以把房子交易出去,除了籤合同外雙方並不會辦理其他手續,等到上家的房產證出來之後再辦理剩下的手續。需要注意的是,買賣雙方簽訂完轉讓合同後最好去公證處辦理一下公證,畢竟簽訂合同時間和房產證出來的時間有很長的間隔期的,所以最好辦理下公證,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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