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知和責任書寫情懷的法官 梁金前

用良知和责任书写情怀的法官 梁金前

用良知和责任书写情怀的法官 梁金前

“此案經梁法官認真審查,仔細核實,作出了公正的裁判,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承諾落到了人民群眾心中。我公司為貴院有這樣的優秀法官感到驕傲,特此致敬。願張家口中院湧現出更多像梁金前這樣的優秀法官”。

這是一位案件當事人寫給主辦法官梁金前的表揚信,信不長,卻充分表達了當事人對主辦法官的感激之情。

用良知和责任书写情怀的法官 梁金前

▶當事人為梁金前贈的錦旗

用良知和责任书写情怀的法官 梁金前

信中提到的梁金前是市中院民三庭法官,他轉業到法院工作已有10餘年,從書記員、助審員、副庭長再到第一批員額法官,他走過的每一步都堅定而踏實。“法官的良知不僅僅是準確判斷公眾認可的良知,更是引導公眾在正確良知的指引下遵守社會規則”。這是他常說的話,也是他裁判案件的準則。正式因為如此,他的案件調撤率始終在全院位居前列。

用良知和责任书写情怀的法官 梁金前

圖中左二為梁金前

在審理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中,為了查清事實,還當事人公道,主辦法官梁金前帶領助理、書記員親自到施工現場,與雙方當事人一起放線、拉繩測量面積,仔細察看施工質量,對10多個案件爭議點逐一調查核實,經過近4個小時的測量和法官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於施工現場達成調解協議。

這只是他所調解的眾多案件之一,作為人民法官,他始終恪守司法良知,始終堅信並努力踐行著法官的守望之美,始終將法律思維和法治精神貫徹於每一份經手的司法裁判之中,譜寫著公正司法的新篇章。

用良知和责任书写情怀的法官 梁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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