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修進村路,占用到承包地可以強行修嗎?

看透了這世道45913911


大家最近看過《十八洞村》嗎?裡面就有農村修路的一個環節,十八洞村離我們這裡也就幾十公里,也是很反應了我們這邊的實際情況的。在電影裡就看出了,不管是村裡修路還是國家修路,只要佔到了村民自家的承包地,村民只要不願意都是可以不同意的,而且被人也是不能強行修的。不然也不會有國家補償這麼一說了。

修村道以前都是老百姓自己修的,那時候就是村裡的人自己來幹,每家每戶不光是要出錢,還要出人,我們這邊以前佔到了被人家的田地就是用村裡留的自留地,也就是以前分田到戶的時候,村裡留的有一部分土地沒有分完,就是為了防止以後需要,所以我們這邊一般就是佔到餓了誰家的田地就用自留地換,一般村裡修路這些都是利民的,也是為了大家好,一般的人也都回打贏,也沒有什麼問題。

現在修村道也是國家出資來修的,老百姓根本不用管,這幾天我們這裡也是在加寬道路,都是國家出資來做,但是佔用到的土地必須是村裡自行解決的,不過只是加寬,還是以前的老路,所以也沒有佔到被人家的田地,如果有一點點也是經過村幹部和本人協商同意之後才可以修路的。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我們隔壁村比較熟悉,前幾年修路的時候就是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就佔用了別人的承包地,但是這個人太老實了,結果什麼也沒有幹,只是到處說,自己又不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的事自己不去幹,別人肯定也不會出頭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了,當初村裡修路的時候,也就是看到他沒有關係,人也沒有什麼,就完全沒有問過他,不過佔用的也不多,大概只有一兩分地。所以說在農村有關係也是很重要的,要是自己有錢有勢的在農村還會被人欺負嗎?


如果村裡沒有自留地交換的話,那麼要佔用別人家的土地,不管是本村的還是外村的,都必須先協商,如果談不下來那麼只能補償,如果補償被人也不答應的話,那麼只能繞路了,我們國家也是法治國家,任何事都是不能強來的,雖然土地是國家所有,但是這個也是個人的財產,所有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有人強行徵收或者是強行佔地的話,這個完全可以去舉報投訴的,甚至是上法庭的。


張家界小伍


現在農村的道路修建已經在很多的地方展開,國家也提出了“村村通”的口號,讓農民都能夠享受到硬化路的普及。但在道路的修建過程中,國家也提出了道路的寬度能夠達到4.5米,如果是因為地理環境限制的,也要超過3.5米的寬度。但過去鄉村的道路都是羊腸小路,道路的寬度3米都不到。

因此在道路的修建過程中,也會涉及到改路、擴建的現象,這樣一來很多農民的承包地也會因此被強佔。雖然說作為一項社會的公共福利工程,村民們都要積極的支持,這樣的話整個村集體的發展才會變得更好。畢竟想要富先修路,這樣農產品才會有銷路,銷售的渠道才不至於過於單一,因此很多的村民包括村幹部都認為應該無償貢獻自家的耕地,讓整個村集體也能有所改變。

雖然農民的承包地屬於村集體共同所有,但承包權和所有權之間是相互獨立的,在承包期限內,只要不涉及到違規的行為,那所有權是不能制約承包權的。因此村幹部無權強行徵用村民的土地,在修路之前要進行協商,商定一個合適的補償款才行。如果沒有提供補償款而強徵行為的,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在道路的修建中徵收土地獲得補償款本身就是合理又合法的行為,但卻被很多人指責太過於自私,這肯定是錯誤的看法。當然很多人都認為修路本身的資金就比較緊張,如果再賠上補償款的話,那道路的修建將更加困難。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和村幹部商量將村集體權屬下的土地拿出來交換,這樣就能夠保障大家共同的利益,你怎麼看呢?


三農圈子


農村修進村路,佔用到承包地可以強行修嗎?



農村修進村路,也就是村村通戶戶通工程。它是村裡的公益事業,涉及到徵用土地問題。作為村民應當全力支持,而且還要投工捐資。



通村道路,一般都是單向主幹道,路基一般不會超出5米,路面3米左右,一般都按原老路修建,這樣徵地也會少些,本來修路都資金不足,如果改道拉直徵地更多,土地補償也就多。作為村民村裡規劃修路是一件大好事,要做好配合工作,徵用土地補償是統一的,不能因為某一個人搞特殊,不同意,或者鬧事。



首先你要明確土地是集體的,我們只是在承包期限內有種植經營權,村集體徵地做路是為民造福,應無條件服從。村徵用土地也不會強制執行,一般村委會會給你相應的土地補償款。如果你嫌補償低可以與村委會協商,如你是有意阻礙通村道路的修建,那是你個人的問題,真的通村道路要從你地裡過你也沒辦法的,不同意也要同意,不會因你一個人不同意就改變規劃或者停止修建,這是不現實的。再說憑你一個人力量是根本阻止不了的,畢竟土地是村集體的,法律也會站在村委會這一頭,到時你會得不償失,你還是全力配合支持才對。



作為當地村委會也不要把土地補償款定的很低,畢竟農民是靠土地生存,沒有土地農民就失去依靠,不種地就會餓肚子。應當適當提高補償款,讓農民真正嚐到物有所值。



農村修進村路,佔用承包地可以強行修嗎?歡迎大家一起來點贊評論。


月季正紅


“農村修村路,佔用到承包地,可以強行修嗎?”不管農村的土地面臨被徵用是出於什麼原因,都是不能夠完全強行執行的,因為這直接涉及到農民的土地權益,根據國家關於土地徵收的相關規定,農民承包地在面臨被徵用時,首先要提前達成協議,在徵得農民同意後,才能開始執行,這期間包括徵地補償雙方也要能達成協議,互相溝通好;這是能確保被徵地農民利益不受損的直接方式;

因此,不存在說因為要建設農村公共用地,事關農村的社會環境而佔用農民個人的土地就可以不用徵得同意,直接強徵,這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廣大農戶一定要有維權意識,不要被輕易直接就被村委忽悠,權益受損都不得而知;

再者,針對佔地修路的徵地補償,各地的補償標準都有所不同,但總體是有所上漲的,大家如果存在疑問,可以詢問愛農幫獲取幫助!

關於上述內容,有任何觀點,歡迎評論區暢所欲言!


愛農幫


首先,先了解一下承包土地的基本概念。農村土地承包指的是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可以看到,承包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人對於土地只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所有權依然為國家所有。因此承包土地實質上可以理解為租賃性質,最短的耕地租期為30年,且可申請延長。但是,在農村地區私有化的思想還是挺重的,面對此類問題,我個人認為,從政府和個人都應該改變一些觀念,做規劃措施。

一是觀念問題。村村通戶戶通工程,它是政府扶持農村建設的公益事業,是利民的福利政策,政府應多做正面宣傳,通過一些支持的積極分子產生“鯰魚效應”,同時對於支持度高的鄰近村組進行更高規格的修建改善工程,讓一些阻撓度大的村組看到工程改造帶來的裨益,從而改變觀念。同時,政府在執行徵地補償時,應該充分考慮補償協議的補償定價並與當地村民進行協商,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認補償金額。


二是規劃措施。在規劃前期就應該由村支兩委召開修路動員會議,在規劃階段儘量避免阻工問題的發生。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交通的便利能有效的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和對外交流,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對於土地承包人來講也是利己的好事,因此從改變觀念做起。


Mr.zhu


這個事情我要好好的回答一下,首先題主所說的修路是村村通國家利民政策,明白人應該起到帶頭作用,我就說三點,我能改變你的觀點。

第一,首先村村通公路,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我們農民不能加以阻撓和刁難。可以肯定這項政策,是惠民政策,能有效的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要想富先修路這句話是真理。

第二,村村通公路,修建佔地都是有國家補助的,沒有,強行搶佔一說。我呼籲,不要一個人的一己私利,說修路了,多拿賠償款項。故意刁難,阻礙修建,這樣是不道德的,是愚民的表現,你也不會成功的😲,因為這是一項國家政策工程,是不可能被個人阻撓的。我們可以監督施工質量有沒有偷工減料?有沒有不按規定修窄了路,記住路越寬對當地越好。

第三,然後公路修好了,我們要愛護公路,公路是大家的,不應該破壞路基,有些地方路基都被挖成不成樣了,就為了多種那麼三五顆玉米。導致一下雨,公路下塌變形。真的不要再做這些愚蠢的事情了,如果題主,當地修路應該起到帶頭作用和舒服作用,擺事實講道理。不能讓這樣的利國利民的好事,到最後被我們自己破壞了,修路賠償那點錢,遠遠沒有路修好了給你帶來的利益大。



侃車自主派


想要富先修路,路不好走產出的農產品誰來收,我村十多年前的做法是,把分零的土地收歸集體,規劃留出路網面積,把土地劃成五十畝或一百畝的片區,公開競價吸引能人來種地,本著誰受益誰修路的原則,公開競價承包的土地所得每年全部平分給所有村民,比如交清了一八年交清了一九年的土地承包款,承包到地的能人才可以種一九年的地,這樣做有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會種地的種地,會經商的經商,會打工的打工,沒承包到土地就沒有地種,不交承包款還是沒地種,種地的,沒種地的每年到分得到土地承包款,修路,建房都預留了土地,該建什麼就建什麼,村裡建了市場,商鋪等,增加了集體和個人收入,人盡其用,由貧困村很快成為富裕村,村裡的市場每年收入幾百萬,而土地承包款則全部平分給所有村民,租到地的農戶有的還搞取了農家樂,沒租到地的有二百多戶到外縣租地種花,種菜,一半以上的人家成了百萬存款戶,十多年前不把土地收歸集體,說不定現在還是貧困村呢!規模化種地才是農民致富的出路,人均一畝三分地,怎麼種收入都是一二萬,種五十畝呢?遇著就是三四十萬,連片種植水利,道路建沒都捨得投入,水肥一體化,機械化作業更能省工,省時,讓利潤空間增大,


果園摘寶珠梨找我


修橋補路自古以來就是公共事業,是在做善事,到了現代社會,國家政策免費投資農村公路建設,實行戶戶通。

人們過去常說"要致富,先修路",這足以顯示出農村農民對修建鄉村公路的渴望心情。

並且有公路,交通發達的鄉村已經先富裕起來,他們修建樓房,建築材料商家們都送貨上門,在現代社會鄉村農民都已經外出打工的情況之下,你家修建房子根本就不存幫工了。

請人幹活樣樣算錢,幹一天活工資200元,吃一頓中餐。

如果你家裡不通公路,建築成本也要再預算增加可能要多達百分之一十,也就是說,你一棟樓房,如果交通不便利,靠人工搬運所有建築材料的話,一百萬房子最少要多十萬塊成本才能夠完成它。

再者在農村,你家如果連公路都不通,連老婆都難找到,別人女孩子家都看不上你家。

更何況修公路是一個村集體大家庭所有人的大事,承包地所有權歸於集體,你只有承包耕種權,現在集體成員大家都同意出承包田地來修公路,多替少補給你,大家平均分配,又不只修了你一家人之地,這已經是很公平的事情了,不知道你又為什麼要阻攔?難道你家已經在城裡買了住房,你自己舒服了,就不管家鄉的鄉親們出門方便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修農村公路既然是公益事業,大家預先肯定都開會商量討論達成了協議過,大家都必須採取高姿態,有錢的出錢無錢的出力,出地當然是按人口分配,少數必須服從多數,才能夠把公路修通修好,根本就不存在強行通過之說,大家認為呢?你們老家的公路是怎樣修通的,歡迎大家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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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七星92070701


回答,修進村路佔用農民可耕地,可以搶形嗎。不可以,修路是集體公益事業,不是為他一家修路,路行走車輛運方便,為全村,哪麼佔用他家可耕地必須徵用,雖然士地是國家的,有他使用和管理沒有買賣的權力,但是土地屬於他家承包的,有他的土地確權證書,說明了土地三十年不動,有上級名文規定,佔用多,按徵地補償他人,然後才能動用機械開始施工,道路是永久性的,不能復耕,所以不能搶行施工,這樣處理的方法方試,即不吭害群,又解決了問題,雙全其美,。


萬則紅


修進村路也好,做公益事業也罷!是絕對不可以強行修或侵佔集體承包土地。

首先,我們的承包土地是集體共同所有,也不能因為是修村路及做公益事業而強行佔用承包土地。等於,國家及國防用地,也不能說,土地是國家的,要用就用,要佔就佔的道理是一樣的。都是要相互商量協議成功,進行有償補貼的。所以,不論集體或國家用到承包土地,都要進行有效的協調補貼的。

其次,我們的國家是法治國家,事事都要有法律依據辦事,土地承包及使用也不例外。這樣我們的事情,就會有法律保障。

最後,我們的村民,要進一步深入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常識,維護好自身的利益。遇到問題 ,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作好自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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