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河湖有警長,水清有保障

安徽日报:河湖有警长,水清有保障

7月17日上午,位於宿松縣佐壩鄉環湖村的龍感湖邊,一群返鄉過暑假的大學生在龍感湖警長徐松志帶領下,忙著撿拾湖灘上的垃圾……宿松縣公安局佐壩派出所組織大學生志願者在這裡開展“保護龍感湖·從你我做起”的志願清潔服務活動。

安徽日报:河湖有警长,水清有保障

自今年3月起,宿松縣公安部門在全縣全面推行“一河(湖)一警長”工作機制,為每條河、每塊湖面確定一名警長,建立與水利、水產(漁政)、環保、國土等部門聯動機制,變“事後移交、被動處置”為“主動對接、共享共治”。

警長制推行以來,宿松縣湖區幾乎每天都能看到由公安河湖警長、水利、水產(漁政)、環保、國土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的隊伍在開展聯合巡查。宿松縣水域面積125萬畝,宜漁水面84.2萬畝,涉漁人口38萬人,位居全國縣級第二、全省第一。作為華陽河湖群的主要組成部分,這裡的水質好壞,對長江“大保護”有著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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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湖區治安管理工作都是由水上派出所負責,由於湖區面廣線長,加之警務裝備不足,一直存在管理不到位問題,特別是政府在全縣落實‘河(湖)長制’之後,公安機關肩負的職責更多了、任務更重了。為此,我們通過在湖區分段設置包河(湖)警長,將治安管理任務分解到湖泊水域所屬鄉鎮派出所。 ”提起推行警長制的初衷,宿松縣副縣長、公安局長凌勇介紹說。

“一河(湖)一警長”工作機制堅持“屬地管理、以塊為主、分段負責”的原則,按照全縣各河流、湖泊所屬鄉鎮分段設置包河(湖)警長,由河道流經地以及湖泊水域所屬鄉鎮派出所所長擔任,各警長為該段河流湖泊治安管理第一責任人。目前,配合縣河(湖)制,宿松全縣公安機關共有18名派出所所長擔任全縣3條河流、2個湖泊和2個水庫的“河(湖)警長”。

被任命為大官湖、泊湖警長之後,下倉鎮派出所所長曹鈞迅速帶領鎮派出所聯合縣水產執法大隊,在大官湖水域下倉鎮段開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聯合執法行動,使違法電魚行為在當地得到有效遏制。“當上河湖警長後,感到工作責任更具體,壓力傳導更實在。 ”曹鈞說。

為落實警長制,宿松縣制定了涉水治安管理機制,由河湖警長與水利、水產(漁政)、環保、國土等涉水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定期開展河流沿岸等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聯合巡查,特別是加強對化工、印染、養殖等重汙染企事業集中區域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域排汙點的查控,防範重大汙染案(事)件的發生。河湖警長結合日常治安巡防、走村入戶等工作,對河段周邊水汙染源和涉水矛盾糾紛進行滾動排摸,及時發現各類苗頭性線索和預警性信息,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信息互通、定期會商機制,對排摸出的不安定因素、水汙染隱患等問題,及時通報縣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策,提前化解防範風險隱患,實現從“事後移交、被動處置”向“主動對接、共享共治”的轉變。

6月15日,洲頭鄉派出所社區民警在入戶走訪中獲取一條線索:有人在六昌湖西口村段的湖灣上建養豬場。六昌湖警長唐慧生立即帶領民警趕到現場,並將情況通報給洲頭鄉政府及水產(漁政)、環保等相關部門。隨後,在多部門聯合執法下,該豬場被責令停建,避免了六昌湖受汙染情況的發生。

凌勇介紹,自落實“一河(湖)一警長”工作機制以來,全縣共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0餘次,查辦各類涉水案件10起,打擊處理16人;在協同水產漁政等部門開展大湖拆除圍攔網聯合行動中,共拆除圍攔網面積73萬畝,保障了大湖拆除圍攔網行動順利實施。(記者:胡勁松 通訊員:孫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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