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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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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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本市名牌战略推进力度,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继续发挥名牌战略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上海名牌管理办法》和本市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部署,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决定2018年在本市继续开展上海名牌推荐工作。

2018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开始啦!
2018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开始啦!

根据《关于做好二〇一八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沪名办〔2018〕1号)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区内企业2018年上海名牌申报。欢迎区内符合《2018年上海名牌申报指南》申报类别和范围、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的企业,联系所在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进行咨询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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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及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曹杨市场监管所

62452123*8101

长寿市场监管所

62989719*8001

长征市场监管所

52707497*2062

长风市场监管所

52707497*2062

石泉市场监管所

62140839*8201、8202、8203

桃浦市场监管所

63638996*8305

真如市场监管所

61677128*1113

甘泉市场监管所

56615768

宜川市场监管所

60254058

万里市场监管所

66119967

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

22234527

2018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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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名牌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大本市名牌战略推进力度,继续发挥名牌战略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根据《上海名牌管理办法》和2018年本市名牌推进工作部署,决定在本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上海名牌推荐活动。有关工作事项与要求如下:

申报类别和范围

2018年上海名牌推荐类别分为产品、服务和明日之星三类。

1上海名牌产品类推荐范围

2018年上海名牌产品类推荐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产业导向和政策,顺应本市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在以下主要范围开展:(1)机电(2)汽车及零部件(3)轻工(4)纺织(5)服装(6)食品(7)农产品(8)仪电(9)冶金有色金属(10)化工(11)医药(12)建材。(此范围划分和名称仅限名牌推荐)

2上海名牌服务类推荐范围

为推动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品牌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根据本市行业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2018年上海名牌服务类推荐将在以下主要范围开展:(1)商业零售(2)餐饮经营(3)现代物流(4)汽车销售(5)城市交通(6)信息服务(7)旅行旅游(8)装饰装修(9)人才(10)物业(11)检测认证(12)市容环卫保洁(13)其他(此范围划分和名称仅限名牌推荐)

3上海名牌明日之星推荐范围

推荐类别范围不超出所在区域获得批准筹建的知名品牌等示范区主要产品和服务范围。

有效期内名牌企业申报

2016年度推荐的530项上海名牌企业(包括明日之星项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按今年新申报企业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进行重新申报。

2017年度推荐的608项上海名牌企业(包括明日之星项目,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不须重新申报,也不接受扩项,但其纳入名牌日常管理。在有效期内若发生涉及名牌的重要变更、重大事件等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报要求

申报上海名牌产品、服务和明日之星项目的企业,必须符合《上海名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符合上海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发展方向,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体如下:

1

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品牌已获工商部门注册;

3、其申报项目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满意度;

4、重视申报项目的自主创新,并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

5、已建立了完善、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6、重视名牌战略,综合业绩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7、具有社会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社会形象。

凡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推荐:

(1)未拥有自主品牌而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两年内,申报项目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并被行政处罚的;

(3)申报项目应获得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而未获得的;

(4)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曝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

(5)两年内,曾被撤销上海名牌称号的;

(6)两年内,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

具体要求

1

申报上海名牌产品、服务项目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经营要求(数据可包含品牌相关企业):

(1)产品类申报企业2017年的总销售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5亿);服务类及农产品类申报企业2017年的总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均以经审计的申报企业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张江高科技园区内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行业企业、闸北市北高新科技园区内质量服务行业企业的申报条件另定;

(2)申报产品项目的2017年度销售金额占申报企业同年总销售收入比重不少于30%或单项品种的申报产品年销售额需达1亿元以上;申报服务类项目的2017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申报企业总业务收入的30%(属于特色经营服务的除外)。申报产品60%以上在上海生产。

2

申报上海名牌明日之星项目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经营要求(数据可包含品牌相关企业)

(1)产品类申报企业2017年的总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服务类申报企业2017年的总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均以经审计的申报企业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申报产品2017年度销售金额占申报企业同年总销售收入比重不少于30%;申报服务项目2017年度的业务收入不少于申报企业总业务收入的30%;申报产品或服务项目的60%必须在上海生产或服务。

3

申报企业主要经营状况良好,在2015至2017年三年均应盈利(政策性亏损的企业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申报企业2017 年度的企业总销售收入、技术能级水平、产品销售收入/服务营业收入、产品/服务质量水平等相关指标都应处于本市同行业前列,具有行业标杆作用。

5

食品行业和农产品行业申报企业均须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食品行业申报企业在本市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分级或者评级(或食品安全信用等级) 等应在A级以上,农产品行业申报企业应由注册地所在区农委或光明食品集团按照《上海名牌管理办法》中有关基本条件以及本指南有关要求,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证明。

6

2018 年上海名牌推荐结合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质量信用水平。食品生产企业应出具食品监管部门(或者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 的质量信用报告,评价等级应为A等及以上,并且产品必须为本市生产场地生产。餐饮行业申报企业需提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根据企业实际在营业门店设置消费者自助公平秤。

申报方式及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名牌申报,今年上海名牌申报继续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

申报受理及预审

1

申报企业网上填报:

申报企业于4月23日至5月31日登录网上申报平台http: //app.shzj.gov.cn: 9080/shzjwar/jsp/login.jsp(5月31日后申报系统将关闭),填写《2018 年度上海名牌推荐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财务报表,填写中如有问题,可向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表)。

申报企业使用同一个商标的同系列产品或服务应填写一份《申请表》,凡同时在标识上使用多个商标的同系列产品或服务,可填写在一份《申请表》上。

申报企业填报的申报数据或内容,可以包含其申报企业与品牌相关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企业或授权经营企业(下称品牌相关企业) 的有关品牌经营指标,但必须与《申请表》、“申报品牌相关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数据相一致,并提供申报企业与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或授权经营企业的关系证明。

2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网上受理及预审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在受理申报企业网上申报信息后,应严格按照《上海名牌管理办法》中有关基本条件以及2018 年申报要求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符合性以及核实质量、诚信等情况,并征求本区内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于6 月10 日之前给出预审意见并录入系统。

3

申报企业报送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在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预审通过后,用A4 纸打印出纸质申报表,与其他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要求将在系统内提供下载)一并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一式三份) 于6 月19 日之前,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2) 财务报表。申报企业将2015 年至2017 年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纸质材料,于6月19 日前寄送本市长乐路1227 号1206 室综合数据处理组,邮编: 200031,电话: 54046737,联系人: 贾佳。申报企业另需填报有关品牌相关企业数据的,应将其品牌相关企业的有关财务数据,经计算合并后一并填报,并附上品牌相关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数据的来源、依据等说明。

4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名牌办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在收到企业完整纸质申报材料后,在《申请表》上书面签署受理意见,并加盖公章,于6 月30 日之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汇总后和《2018 年上海名牌申报情况部门汇总表》《2018年上海名牌明日之星申报情况部门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名牌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退还企业。6月30日后,市名牌办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2

行业初审

市名牌办将在收到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上报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联合统计部门对《2018 年上海名牌申报情况部门汇总表》和《2018 年上海名牌明日之星申报情况部门汇总表》的企业总销售收入数据进行复核。各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申报材料的补充。初审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的更换、补充。

申报其它事项

01

指南发布

本指南电子文档在www.shzj.gov.cn 网站上发布。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应将本指南及时转发相关企业。

02

申报承诺

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中的《上海名牌推荐工作告知书》,由申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申报材料中有关销售量、销售额和经营业绩指标以及相关证实材料等,均需真实和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虚报或在申报过程中有明显违规行为的事实,将按照《上海名牌管理办法》规定予以通报,取消其2年内申报资格。

03

工作纪律

上海名牌推荐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各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做申报咨询,如有单位或个人以推荐工作名义收取费用或强行咨询,请及时举报至市名牌办。市名牌办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04

工作联系方式

1.市名牌办

联系电话: 54264076 54262334

联系地址: 宜山路728号701室

网上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54265987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长乐路1227 号1202 室

联系人:范源

联系电话: 54046783

2.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联系电话:52564588转7308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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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本文排版、素材来自“松江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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