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岱隋洪明律師:拼多多侵權需要各方共同參與治理

7月26日,創業三年的社交電商拼多多成功在美股上市。上市後,拼多多市值最高曾達到305億美元,創始人黃崢的個人財富超過130億美元。上市後的拼多多,即受到媒體、自媒體鋪天蓋地的質疑。其中最主要的,是“山寨”品的泛濫,僅創維一家,就有“創維先鋒”、“創維雲視聽TV”、”創維嘉”、”創維美”等等,其他如“小米創佳”、“康佳視界”、“松下智能”、”老於媽”、“粵利粵”、“雷碧”、“康帥傅”、“娃娃哈”、“大白免”等等不計其數,數不勝數,面對公眾的質疑,拼多多並沒有作出合理的解釋,也看不到拼多多有實質性的治理行動。

瀛岱隋洪明律師:拼多多侵權需要各方共同參與治理

山東瀛岱律師事務所隋洪明律師分析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拼多多逃避法律責任。拼多多將自己定位為“中立的平臺服務提供者”,“作為平臺運營方,僅為商家和消費者提供交易平臺,不參與店鋪管理或實際交易”。這種高明的設計定位,使自己可以輕易地推脫責任,作為普通消費者,難以找到讓其承擔責任的法律依據,當權利人主張維權時,拼多多既可以將責任推給涉嫌侵權的商家,也可以以正義者的身份”幫助“調查維權,但自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其次,無法及時追究侵權商家的法律責任。一是多數消費者貪圖便宜即使買到假貨也不願意“找麻煩”;二是由於我國法律規定的漏洞,平臺不配合追究侵權責任;三是消費者和權利人又很難直接面對商家。在多起維權案件中,都是商家突然消失,而時間不久又出現在平臺上;四是法院的處理程序繁瑣,而且證據難以取得。

再次,“山寨”產品很難定義為假貨。拼多多創始人黃崢公開宣稱:“山寨不等於假貨”,平臺上的多數產品都是以改頭換面的方式出現,並沒有直接冒充真品,甚至有的直接標出“本品並非某知名品牌”的字樣,雖讓人哭笑不得,但在法律上完全可以藉口沒有混同,如果從產品的角度很難定義為假貨。正是基於概念模糊和文字遊戲,不法商家和平臺才敢於公開承諾“假一賠十”,因為他們不是“真的假”,而是“假的真”,在法律實務中很難追究其責任。

儘管不法商家和拼多多平臺採取各種手段逃避承擔責任,但山東瀛岱律師事務所隋洪明律師指出,違法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侵犯他人權利以及為侵權者提供便利條件謀取非法利益都應該付出相應的代價,在互聯網經營模式難以找到侵權商家的情況下,要求拼多多平臺承擔責任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是充分的,也是合適的。被侵權的商家、知識產權權利人、消費者、律師以及監管部門應聯合起來,追究違法者的責任,淨化營商環境,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公眾利益,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從法律理論上說,權利義務是對應的,拼多多平臺雖然是“中立的平臺服務提供者”,“不參與店鋪管理或實際交易”,但其並不是無償服務,在其“服務”的過程中,獲取了巨大的利益,包括在侵權的商品中都獲取了巨大的利益,享受了法律權利而不承擔法律義務,獲取了巨大利益而不承擔風險與責任,是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原理與宗旨的,道理上也是講不通的。

其次,從法律規定看,《侵權責任法》及相關法律對於網絡平臺的責任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很顯然,出現如此眾多的侵權者,侵權方式如此明顯,只要有正常思維的人都知道拼多多平臺上侵權者氾濫,拼多多平臺說不知道有侵權者存在是不可能的,而且,創維公司、鄭淵潔等已經向拼多多平臺發出了維權聲明,拼多多平臺不承擔法律責任沒有任何理由。同時,新修改的今年1月1日生效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拼多多利用公眾低價購物的心理,違規宣傳之處甚多,用戶投訴拼多多商品質量差、虛假宣傳、假貨橫行、客服態度差的聲音不絕於耳,平臺都應該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7條的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再次,從實際情況看,為促進互聯網模式的創新與發展,平臺應該承擔社會與法律兩個方面的責任,而不是隻圖賺錢而不承擔責任,拼多多創業三年市值即達到305億美元,創始人黃崢的個人財富超過130億美元,公司和個人在獲得巨大經濟利益的同時,應該承擔起應付的責任,消費者是從拼多多平臺上購買產品的,是出於對拼多多平臺的信任,當出現問題時,理應承擔責任,否則,即使賺錢再多,不僅難以持久,而且終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人民法院在處理相關案件時,應該貫徹法律的精髓,將正義體現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摒棄“避風港規則”思維,切實貫徹“紅旗規則”,拼多多平臺侵權問題才能得到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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