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腦花遭摔碎!

網友“陳鳳 爆料:

舉 報 信

舉報人:陳鳳

被舉報人:四川金緯建築有限公司(眾信項目部)

因四川金緯建築有限公司(眾信項目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之後瞞報一事。

宜賓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腦花遭摔碎!

本人家父(陳剛)於2018年5月16日在該公司的眾信項目部工地上正常上班時出了安全事故(頭部腦花摔碎),在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ICU病房觀察了7天,主治醫生告知情況很嚴重有生命危險,就算醫好後期也會有後遺症,讓我們家屬有心理準備。

本次安全事故該公司眾信項目部並沒有向上級部門報,保險公司也沒有接到報案,住建局要求買的工傷保險無法理賠,四川金緯建築有限公司眾信項目部也沒有履行到他的賠償責任,導致現在出了安全事故以後沒有錢來醫,醫院多次下了欠費催繳通知單,其中醫院因欠費停藥兩次不等。

我們家出自於農村都是農民,實在是沒有錢墊付醫藥費,本人父親(陳剛)從3月份工作到5月16日截止的工資也沒結清,6月27日醫院停藥之後28日我們家屬到該公司項目部反應情況時,臨港區住建局已知曉了此事,但至今無人問津,根本不理會此事,臨港區住建局有關人員不履職,投訴無門。

宜賓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腦花遭摔碎!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由此可見,事故單位有事故發生後,負有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的法定義務、否則必須接受法律的嚴厲制裁。

宜賓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腦花遭摔碎!

懇求政府認真查處四川金緯建築有限公司眾信項目部的違規、違法行為,追究不履職的辦案人員及金偉公司事故責任人的紀律和法律責任。

舉報人:陳鳳

舉報人電話:15528961616

2018年7月28日

本文僅代表網友個人觀點 不代表本平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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