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脑花遭摔碎!

网友“陈凤 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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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陈凤

被举报人:四川金纬建筑有限公司(众信项目部)

因四川金纬建筑有限公司(众信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之后瞒报一事。

宜宾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脑花遭摔碎!

本人家父(陈刚)于2018年5月16日在该公司的众信项目部工地上正常上班时出了安全事故(头部脑花摔碎),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ICU病房观察了7天,主治医生告知情况很严重有生命危险,就算医好后期也会有后遗症,让我们家属有心理准备。

本次安全事故该公司众信项目部并没有向上级部门报,保险公司也没有接到报案,住建局要求买的工伤保险无法理赔,四川金纬建筑有限公司众信项目部也没有履行到他的赔偿责任,导致现在出了安全事故以后没有钱来医,医院多次下了欠费催缴通知单,其中医院因欠费停药两次不等。

我们家出自于农村都是农民,实在是没有钱垫付医药费,本人父亲(陈刚)从3月份工作到5月16日截止的工资也没结清,6月27日医院停药之后28日我们家属到该公司项目部反应情况时,临港区住建局已知晓了此事,但至今无人问津,根本不理会此事,临港区住建局有关人员不履职,投诉无门。

宜宾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脑花遭摔碎!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由此可见,事故单位有事故发生后,负有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法定义务、否则必须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宜宾工地上一工人出事了,脑花遭摔碎!

恳求政府认真查处四川金纬建筑有限公司众信项目部的违规、违法行为,追究不履职的办案人员及金伟公司事故责任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举报人:陈凤

举报人电话:15528961616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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