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漢濱法院加大執行力度 助力「棚改」民生工程

安康漢濱法院加大執行力度 助力“棚改”民生工程

8月2日,漢濱區人民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強制執結了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依法對位於安康市漢濱區金川社區棚戶區改造範圍內的房屋進行了騰退,為安康棚戶區改造重大民生保障和發展工程的順利推進再添助力。

安康漢濱法院加大執行力度 助力“棚改”民生工程

據悉,該案的當事人為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安康市人社局”)和唐某某,唐某某於2011年4月26日採取公共競價獲得安康市人社局名下安康市軍轉幹部中心大樓(安康人事商務賓館)為期五年的承租權,即2016年6月26日止。合同期滿後,安康市人社局多次通知被執行人唐某某騰房移交租賃的房屋,但被執行人唐某某以房屋所有權人為漢濱區人民政府、房屋已經裝修需要賠償等理由拒不騰退房屋,申請人為維護自身權利向漢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案於2017年12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唐某某在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將安康市軍轉幹部中心大樓(安康人事商務賓館)交付給安康市人社局;唐某某支付給安康市人社局支付租金6萬元。唐某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最終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唐某某人仍佔用房屋拒不交房搬離,安康市人社局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月2日上午9時,漢濱法院執行法官共6人準時到達位於安康市大橋南路的安康市軍轉幹部中心大樓(安康人事商務賓館),匯同安康市公證處公證人員,一面耐心向被執行人唐某某做思想工作,告知被執行人配合法院執行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面積極組織安康市公證人員對現場物品進行清點騰退房屋,並做到全程錄像、拍照。最終,順利將安康市軍轉幹部中心大樓(安康人事商務賓館)交還申請人安康市人社局。

棚戶區改造工程是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是利國利民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項民心工程。該案件的成功執行不僅推動了安康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順利實施,更為今年乃至今後棚戶區改造房屋徵收工作開創了良好的局面。(通訊員:陳小成、張世鈞)編輯: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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