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區檢察院踐行「楓橋經驗」 堅持四個「立足」強化綜治工作

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近年來,龍華區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省院、市院和區委關於“打好防範化解社會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學習借鑑“楓橋經驗”“大慶模式”,強化社會綜合治理,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取得較好效果。

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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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服務中心大局,參與社會綜治主動“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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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強化社會綜治參與意識

積極參加區委區政府召集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工作研究會,主動參與全市綜治中心、雪亮工程、網格化服務管理“三位一體”新機制建設活動,為加強社會綜治工作積極建言獻策。積極與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協同配合調委會設立駐檢調解室,幫助聯絡12名人民調解員,有效推進涉法涉訴人民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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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扛起專項工作責任擔當

分別成立以檢察長為組長、辦案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禁毒三年大會戰、掃黑除惡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開展禁毒三年大會戰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協調區公安、法院共同建立辦理涉黑涉惡案件聯動配合機制。2016年以來共批捕起訴涉毒案件2037件2230人,批捕、起訴率分別為90%、96%,未出現無罪判決;今年提前介入涉惡案件3起,引導公安機關依法開展偵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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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除蟲護花”優化營商環境

積極開展調研,今年4月、7月分別邀請轄區企業家代表、行政職能部門召開“創造一流營商環境、強化產權司法保護”專項調研座談會,深入交流並徵求意見。積極建章立制,研究制定《龍華區檢察院“創造一流營商環境、強化產權司法保護、服務自貿區(港)建設”實施意見》《“揚帆護航”涉企辦案及服務保障機制規定》,以制度促成效。積極落實“兩保障、兩守護”派駐專項工作,在復興城互聯網創新創業園選址籌建“服務保障營商環境檢察工作站”,服務企業發展和重大項目推進,努力創建公開透明、競爭有序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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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重大風險防治,聚焦主責主業謹防“越位”

是堅持法律監督憲法職能定位

牢牢把握自身角色,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在參與社會綜治工作中既不缺位,更不越位。

是樹立正確監督和辦案理念

多次召開黨組擴大會、全院幹警大會要求幹警在辦案中堅決貫徹落實高檢院張軍檢察長提出的“雙贏多贏共贏”監督理念和省院路誌強檢察長提出的“寬嚴相濟、公正高效”“公益訴訟三多一精”等辦案理念,積極與行政執法部門溝通交流,構建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良性、互動關係,形成社會綜治工作合力。

是重點防治社會重大風險

集中優勢資源積極化解影響省市區的重大矛盾、敏感糾紛和群體性事件,加強對扶貧、拆遷、環保、農民工討薪、未成年人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社會矛盾隱患的排查和化解。如今年2月成功調處海口中海錦城項目勞務公司拖欠9名農民工28萬餘元工資糾紛;後協同區住建局、區勞動監察大隊等部門,約談13家在建重大項目負責人,就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提前打好“預防針”,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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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風險預警評估,強化源頭防範力求“止新”

是逐級落實信訪責任制

是逐級落實信訪責任制在承辦人層面,堅持“誰辦理,誰負責”原則,明確承辦檢察官既是風險評估責任人,又是案件責任承擔者,對應評估未評估或未準確評估造成“鬧訪、纏訪”等後果的,納入檢察官績效考核;在部門層面,要求控申部門除受理外來控告申訴信訪外,還須協同其他業務部門化解案件風險,對業務部門提交、報備的風險案件實行全程監測、評估,必要時啟動部門聯合接訪程序;在領導層面,認真落實院領導包案責任制,嚴格按照省院路誌強檢察長提出的“三個窮盡”和“三個必須”要求,明確檢察長為嚴重風險案件主要責任人、分管副檢察長為較大風險案件主要責任人,負責風險預警化解機制的啟動、運轉和組織協調工作。

是加大“陽光信訪”工作力度

將案管與控申部門部分職能合併,積極打造12309檢察服務中心,實現案件收送、律師閱卷、控告申訴、領導接訪排期、行受賄檔案查詢服務窗口“一站式”辦理。按照“宜公開、盡公開”的要求,逐步強化公開審查和信息溝通,確保信訪案件在第一時間得到妥善處理。

是加快“智慧信訪”建設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利用“互聯網+”,主動融入“智慧元素”,將建設推廣龍華檢察微信公眾號、12309網上舉報平臺、12309舉報熱線與12309檢察服務中心的工作緊密結合,讓信息智能多跑路,讓人民群眾少跑腿。依託遠程技術在龍泉檢察室接通視頻接訪專網,使鄉村群眾省心省力足不出“村”就可表達信訪訴求,提升群眾感受司法服務的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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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案結事了人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促成“化舊”

是開展審查逮捕聽證工作

在全省率先建立審查逮捕聽證工作機制,對疑難複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審查逮捕案件,召集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代理律師等舉行聽證會,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研究作出處理決定。不僅有利於檢察官在處理案件時“兼聽則明”,還有利於檢察官與當事人開展刑事和解和“面對面”釋法說理工作,促使案結息訴罷訪,2015年以來共聽證審查逮捕案件169件211人。

是強化司法救助工作

針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涉法涉訴信訪當事人,主動與財政、民政、婦聯等政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爭取資金傾斜支持,制定多元化救助方案,幫助信訪人儘快迴歸正常生活,2016年以來共司法救助17人18萬元。同時注重加強被害人心理輔導和精神撫慰,幫助其調整心態,彰顯檢察“溫度”。

是延伸鄉鎮檢察室“大調解”職能

通過龍泉鎮檢察室與鎮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等機構建立基層矛盾糾紛大調解對接機制,將檢察機關納入調處中心,積極運用法律監督、協商調解等多種方法,促成刑事民事案件申訴息訴和解。今年初依託龍泉檢察室建設法治教育基地,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定期聽取德高望重的鄉賢和村民代表的意見建議,收集歸類矛盾糾紛訴求,著力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特別是長期以來的“積怨舊患”,打造平安法治鄉村環境,助力鄉村振興。

文:張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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