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近年来,龙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市院和区委关于“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大庆模式”,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较好效果。

龙华区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坚持四个“立足”强化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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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服务中心大局,参与社会综治主动“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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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强化社会综治参与意识

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召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研究会,主动参与全市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三位一体”新机制建设活动,为加强社会综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积极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协同配合调委会设立驻检调解室,帮助联络12名人民调解员,有效推进涉法涉诉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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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扛起专项工作责任担当

分别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办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协调区公安、法院共同建立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联动配合机制。2016年以来共批捕起诉涉毒案件2037件2230人,批捕、起诉率分别为90%、96%,未出现无罪判决;今年提前介入涉恶案件3起,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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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除虫护花”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调研,今年4月、7月分别邀请辖区企业家代表、行政职能部门召开“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调研座谈会,深入交流并征求意见。积极建章立制,研究制定《龙华区检察院“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自贸区(港)建设”实施意见》《“扬帆护航”涉企办案及服务保障机制规定》,以制度促成效。积极落实“两保障、两守护”派驻专项工作,在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选址筹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检察工作站”,服务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推进,努力创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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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重大风险防治,聚焦主责主业谨防“越位”

是坚持法律监督宪法职能定位

牢牢把握自身角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参与社会综治工作中既不缺位,更不越位。

是树立正确监督和办案理念

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要求干警在办案中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和省院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公益诉讼三多一精”等办案理念,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交流,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社会综治工作合力。

是重点防治社会重大风险

集中优势资源积极化解影响省市区的重大矛盾、敏感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加强对扶贫、拆迁、环保、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社会矛盾隐患的排查和化解。如今年2月成功调处海口中海锦城项目劳务公司拖欠9名农民工28万余元工资纠纷;后协同区住建局、区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约谈13家在建重大项目负责人,就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提前打好“预防针”,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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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风险预警评估,强化源头防范力求“止新”

是逐级落实信访责任制

是逐级落实信访责任制在承办人层面,坚持“谁办理,谁负责”原则,明确承办检察官既是风险评估责任人,又是案件责任承担者,对应评估未评估或未准确评估造成“闹访、缠访”等后果的,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在部门层面,要求控申部门除受理外来控告申诉信访外,还须协同其他业务部门化解案件风险,对业务部门提交、报备的风险案件实行全程监测、评估,必要时启动部门联合接访程序;在领导层面,认真落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制,严格按照省院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三个穷尽”和“三个必须”要求,明确检察长为严重风险案件主要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为较大风险案件主要责任人,负责风险预警化解机制的启动、运转和组织协调工作。

是加大“阳光信访”工作力度

将案管与控申部门部分职能合并,积极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案件收送、律师阅卷、控告申诉、领导接访排期、行受贿档案查询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按照“宜公开、尽公开”的要求,逐步强化公开审查和信息沟通,确保信访案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是加快“智慧信访”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利用“互联网+”,主动融入“智慧元素”,将建设推广龙华检察微信公众号、12309网上举报平台、12309举报热线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工作紧密结合,让信息智能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依托远程技术在龙泉检察室接通视频接访专网,使乡村群众省心省力足不出“村”就可表达信访诉求,提升群众感受司法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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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成“化旧”

是开展审查逮捕听证工作

在全省率先建立审查逮捕听证工作机制,对疑难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审查逮捕案件,召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代理律师等举行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作出处理决定。不仅有利于检察官在处理案件时“兼听则明”,还有利于检察官与当事人开展刑事和解和“面对面”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案结息诉罢访,2015年以来共听证审查逮捕案件169件211人。

是强化司法救助工作

针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主动与财政、民政、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倾斜支持,制定多元化救助方案,帮助信访人尽快回归正常生活,2016年以来共司法救助17人18万元。同时注重加强被害人心理辅导和精神抚慰,帮助其调整心态,彰显检察“温度”。

是延伸乡镇检察室“大调解”职能

通过龙泉镇检察室与镇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机构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机制,将检察机关纳入调处中心,积极运用法律监督、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促成刑事民事案件申诉息诉和解。今年初依托龙泉检察室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听取德高望重的乡贤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收集归类矛盾纠纷诉求,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特别是长期以来的“积怨旧患”,打造平安法治乡村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文:张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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