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個部門聯合懲戒拖欠農民工工資者 企業和個人進了「黑名單」就將「寸步難行」

懷化新聞網訊 記者7月26日從懷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國家人社部於近日對外發布了首批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黑名單”,“黑名單”所涉及的企業和個人將受到人社部、發改委、人民銀行、住建等30個部門和單位的聯合懲戒,這意味著相關企業、個人今後做什麼事都將受到制約,變得“寸步難行”。我市也將比照人社部,不定期發佈“黑名單”,並進行懲戒。

限期解決根本問題

“我們的目標是,到 2020 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實現基本無拖欠。”懷化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譚先華說,根據今年1月1日起實行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我市正在依法開展“黑名單”認定工作。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黑名單”?

譚先華告訴記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有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一是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具體是多少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該數額標準是,拒不支付 1 名勞動者 3 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 3 萬元至 10 萬元以上的。同時針對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主體難以確定的問題,《暫行辦法》還規定“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併列於拖欠工資的“黑名單”。

上了“黑名單”將寸步難行

被納入“黑名單”,對失信違法企業和個人有何影響?聯合懲戒機制將如何運行?

譚新華介紹,一旦被列於黑名單後,相關主體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都將受到限制。也就是說,幹什麼都將受到限制和影響,到哪裡去都寸步難行。“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制度,目的就是加大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通過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使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不願違法、不敢違法。”(本報記者 易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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