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電視劇《于成龍》看大清的地方政府關係與民間關係的構成

如果一個人要清楚大清的地方政府的構成,那就看看央視電視劇《于成龍》,央視電視劇《于成龍》可以說相當詳盡的記錄了大清地方政府的關係網。但有點遺憾是電視劇中省掉了幾個部分。下面介紹省略的部分:

1)四川合州知州(省掉的)

2)湖廣黃岡同知(省掉)

2)江防道(駐黃州,這也省掉了)

于成龍可以說是中國傳統沒關係,沒背景清官,能吏上升級的全部過程。大清地方官可以說他都全部做了一遍,所有崗位都做過。從知縣到兩江總督(有些人不太清楚,在清朝兩江是指江南和江西,範圍涵蓋上海,江蘇,浙江,江西,江蘇,安徽的一大片土地,大清朝的糧倉)。

央視電視劇《于成龍》看大清的地方政府關係與民間關係的構成

按大清朝的職能部門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吏部負責地方人事任免,被吏部任免的人才稱作官。其他的人在吏部有備案,但不是官,政府認可的官是要從戶部撥官餉。用現在的話來說,這些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員,他們的收入由中央財政負責,其他人都不在中央財政負責的範圍。這種制度在中國沿襲了中國幾乎所有封建王朝。大清沿襲了明朝的用人制度。看下圖就清楚大清地方官的全部官位以及他們之間的上下級關係。大清地方官關係圖一覽( 如下圖)

央視電視劇《于成龍》看大清的地方政府關係與民間關係的構成

于成龍四十五歲出仕,任廣西羅城知縣(1661年),清史稿記載當時整個羅城縣城只有六戶人,明白難度多大了吧!具體電視劇吹的更大(上圖中最底層)。1667得到提升,轉任四川合州知州,政績不錯。兩年後(1669年)又得到提升,任湖廣黃州府同知,四年後(1673年)又要黃州知府,1年之後(1675)武昌平亂轉任武昌知府,成功平亂後,轉任江防道道員(駐地黃州);1678年轉認福建按察使,一年後1679年轉認福建佈政史;又過了一年,因政績出色,調任直隸巡撫(1680年);因懲罰貪官有功,1681年左右皇帝欽命,憑兩江總督,累死在位置上。於是于成龍成了中國從康熙朝開始,于成龍成了歷代皇帝和國家領導人推崇的“廉官能吏”的代名詞。

或許寫到這,你們就會覺得小編,你寫的都是啥?捕快,師爺,刀筆小吏等等跑哪去了?前面小編說的是官方認可的,也就是說戶部發工資的一類政府入籍的官員。你們所講的這些人都不官,是吏!!!用現在的話來講,縣長以下全是吏!明白了吧!這個局長,那個局長,這個鎮長,那個鎮長,科員都是吏,他們不是官。下面是大清王朝官吏示例圖:

央視電視劇《于成龍》看大清的地方政府關係與民間關係的構成

大家都清楚,清朝是全中國高度中央集權的一個朝代,從前後來看,最難做的官員兩類人:

第一類:皇帝。決策錯誤就會亡國。

第二類:知縣。要解決無窮無盡的小事,接觸的人可以說形形色色,還得接受別人的監督。

其他的從六部九卿到縣官以上,都是最好當的官。因為這些官只負責監督職能。上傳下達,下傳上達,在自己管轄範圍內,只要下面的人不犯事,好官多,能官多,熬都可以熬到老。當然,要做好官,那得像于成龍那樣親力親為。

以電視劇《于成龍》為例。在羅城任知縣,周瑞和是幕僚;石玉蘭和她哥,柳晉陽屬於長隨;雷翠婷及其配合的那些人屬於衙役,雷翠婷媳婦屬於良民,謝德昌等等屬於士紳,土匪,惡霸。由於羅城比較小,所以,上面電視裡沒有書吏。據清史稿記載,有的縣有幾十億書吏。從而完整的構成了整個大清地方政府及百姓全圖。

大家都清楚,在電視劇《康熙王朝》裡有一段康熙視察長城的一段康熙對知縣的評價:”知縣乃朕之手足,幹得好,朕什麼官都可以給“,於是大清名臣陳廷敬成了知縣,可見知縣在皇帝心中的地位。知縣一個人要解決這麼多事,只是自己一個人拿錢,要養這麼多人,這些錢怎麼來?靠陋規。

大清王朝的陋規就是滋生腐敗的根源。像《于成龍》裡的雷翠婷,捕快,書吏,長隨等等這些人員,都是沒工資的,像書吏要吃飯,於是就會找各種名目收起各項費用。如:訴訟案例,要收各種各樣的費用,衙役和起訴,補訴之間,某一方有給的錢多,就會勝訴。專門登記的書吏,張冠李戴,長隨看門的,不給錢就不讓你見知縣,各級官員都存在這通病。這在大清勤臣(也算能臣)劉衡寫的《庸吏庸言》中有記錄。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汙吏,作為清官為什麼還要用?這可能也是大家關心的一件事。

大清王朝的科舉制度,考的不是你管理地方的能力,而是考八股文。一旦考上進士,就可能給你派官,如果沒位置,就讓你等。相信大家都看過《喬家大院》喬致庸去幫侄子和外甥請老師,同治年間的進士,就那老頭。考過進士,但沒錢跑官還是做不了官。一旦政府派官,七品知縣。一個整天抱著八股文,又沒任何社會經驗,又沒執政經驗的人,如何管理地方政府?於是催生了幕僚集團(也就是師爺),這些人有執政經驗,有社會經驗,知道怎麼和上下級打交道。像前面小編所講到的劉衡,就做過多年師爺,後來考進的進士。師爺是非官方備案的人員,地位最高,收入最高,更有可能比知縣的收入還高,全國最出名的是

紹興師爺。這些人往往是知縣僱用,知縣朋友或一些上官推薦。

長隨往往由知縣自己家人或親戚擔當。知縣信得過,一個知縣,一旦派官,到工作的地方,要從當地招一些書吏協助解決地方事務,於是,一些士紳就會選擇加入進來,為什麼沒錢,大家都還要拼命往這擠?通常情況是如下二類:第一類地方上的有錢人,加入可以更好的保護財產(相當於現在的縣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不一定準確,但有點這個意味);第二類地方上的士紳,有點文化,但達不到考學的程度,沒錢又想貪點。這些人不能參加科考,而且到期還拼命改名換姓來繼續保持自己的位置。衙役(相當於現在的警察)其實是地位最低的一類,他們接觸的都是低級人員盜匪,如果你遵紀守法,那麼也就餬口。如果你要違法,在清朝這樣的事數不勝數,著知縣發現,可能會死得很慘。

士紳集團是封建社會官僚體制中誕生的兩大非官方認可,而又實實在在存在的兩大集團(幕僚集團和士紳集團)之一,這裡面往往由家族,官宦,地主富豪,土匪,強盜組成或者拉幫結派組成。知縣解決不好和這些人的關係,往往就會造成施政困難。處理不好,可能會導致丟官,更可能丟命!

寫了這麼多,不知道有沒有講清楚,讀者是否理解。請考閱以下著作:

1)《清代地方政府》

2)《清史稿(于成龍傳)》

3)《庸吏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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