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6時許,前旗公安局刑偵大隊五中隊接到孟某報警稱,他被馮某騙了2萬元。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016年,孟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馮某。馮某在呼市一所高校裡經營著一家飯館。2017年,孟某想給孩子換專業,便請馮某幫忙。他先給了馮某2萬元,說好事成之後再給馮某3萬元。過了一段時間沒動靜,孟某便給馮某打了個電話,說事情不辦了,要求退錢。後來,孟某多次催要,可馮某一直拖著不給退錢。7月17日,孟某和妻子到呼市找馮某要錢,還是一無所獲。18日,孟某一回到前旗就報了案。
19日,辦案民警驅車趕到呼市,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馮某抓獲。馮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李博
通訊員 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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