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華爲並不是全員持股模式嗎?

迄今為止,企業界踐行的員工持股模式有四種基本類型:全員持股、精英持股、控制權博弈、相互算計。

這四種模式在極大程度上反映了企業實行合夥人制的理念、心態、思考和智慧。

採取全員持股模式的企業,既有可能更具膽識和胸懷,也有可能對合夥人制一知半解;

釆取精英持股模式的企業,要麼別具心意或背景,要麼對合夥人制欠缺全面認知;

釆取控制權博弈模式的企業,要麼膽魄非凡、智慧卓然,要麼謹慎有餘、信心不足;

而釆取相互算計模式的企業,要麼太過自私,要麼對“合夥事業”充滿深深的無奈。

全員持股 模式

“全員持股”並不是指每一位員工都持有公司股份,而是指每一位員工都有機會持有公司的股份。

股權激勵:華為並不是全員持股模式嗎?

說起全員持股模式,相信大家都會想到華為,但是,我們可以明確的說,華為不是“全員持股”!下面我們說說華為的股權激勵模式。

創業期: 惠普制模式

1990年華為第一次提出內部融資、員工持股的概念。當時參股的價格為每股1元,以稅後利潤的15%作為股權分紅。

那時,華為員工的薪酬由工資、獎金和股票分紅組成,這三部分數量幾乎相當。

其中股票是在員工進入公司一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進行派發,一般用員工的年度獎金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幫助員工獲得銀行貸款購買股權。

這個模式下絕大部分員工都可以持有公司股權,也稱為“員工持股計劃”。

股權激勵:華為並不是全員持股模式嗎?

泡沫時期的股權激勵: 虛擬受限股模式

2001年底,由於受到網絡經濟泡沫的影響,華為迎來發展歷史上的第一個冬天,此時華為開始實行名為“虛擬受限股”的期權改革。

虛擬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權,但是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虛擬股票的發行維護了華為公司管理層對企業的控制能力,不至於導致一系列的管理問題。

華為公司還實施了一系列新的股權激勵政策:

1、新員工不再派發長期不變一元一股的股票;

2、老員工的股票也逐漸轉變化為期股來確保收益;

3、員工從期權中獲得收益的大頭不再是固定的分紅,而是期股所對應的公司淨資產的增值部分。

非典時期: 自願降薪運動

2003年,尚未挺過泡沫經濟的華為又遭受SRAS的重創,出口市場受到影響,同時和思科之間存在的產權官司直接影響華為的全球市場。

華為內部以運動的形式號召公司中層以上員工自願提交“降薪申請”,同時進一步實施管理層收購,穩住員工隊伍,共同渡過難關。

股權激勵:華為並不是全員持股模式嗎?

2003年的這次配股與華為以前每年例行的配股方式有三個明顯差別:

一是配股額度很大,平均接近員工已有股票的總和;

二是兌現方式不同,往年積累的配股即使不離開公司也可以選擇每年按一定比例兌現,一般員工每年兌現的比例最大不超過個人總股本的1/4,對於持股股份較多的核心員工每年可以兌現的比例則不超過1/10;

三是股權向核心層傾斜,即骨幹員工獲得配股額度大大超過普通員工。

2008年開始: “飽和配股模式”

根據員工的職等職級設置可認購股權的上限,比如級別為13級的員工,持股上限為2萬股,14級為5萬股。而若達到其級別持股量上限的老員工,不參與配股,所有期權分四年行權。

股權激勵:華為並不是全員持股模式嗎?

2013年開始, “TUP時間單位計劃”

授予激勵對象獲取收益的權利,收益在5年內逐步兌現,並在第5年權益清零。

基本思路如下:

【激勵對象】覆蓋符合條件的外籍員工

【認購價】 無需出資

【收益】分紅+增值

【收益機制】5年期

第1年:持有股份無分紅

第2年:持有股份1/3分紅

第3年:持有股份2/3分紅

第4年:持有股份全分紅

第5年:持有股份全分紅+股價增值額(即可第5年股價與授予年度股價差額*持有股數),權益清零。

截止2015年底,華為的股東人數近8萬人,全球僱員總數約17萬人,研發員工佔員工總數的比例約為45%。

近一半人員持有股權,這個比例也是比較高的,這與其作為高科技企業研發人員構成比例高有很大的關係。

華為雖然開始時實施“普惠制”,但從第二階段開始,從“普惠制”向“重點”和“骨幹”轉變。因此華為沒有實施過真正意義上的“全員持股”!

但是,上述華為公司的股權激勵歷程說明,股權激勵可以將員工的人力資本與企業的未來發展緊密聯繫起來,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體系。

員工獲得股權,參與公司分紅,實現公司發展和員工個人財富的增值,同時與股權激勵同步的內部獲資,可以增加公司的資本比例,緩衝公司現金流緊張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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