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對江湖社會各色人等的稱呼

民眾對江湖社會各色人等的稱呼

民眾對江湖社會各色人等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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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對江湖人的感情是複雜的。如對於嘯聚山林反抗官府或搶劫財物的山匪、湖匪、海盜、馬賊、響馬、鬍子、刀客、杆匪、棒客、兵匪、會匪、教匪、梟匪等有組織的盜匪集團,一方面害怕他們的搶殺掠奪,儘量躲避他們,敬畏他們,另一方面又讚賞他們的劫富濟貧、伸張正義,稱呼他們為“綠林好漢”、“梁山好漢”。再如對於賭博,一方面是把賭博的人看成是敗家子,避之如疫,另一方面它又是具有廣泛大眾娛樂基礎的一個消遣方式。所以賭博雖在禁止之列,但大賭隱蔽化,小賭公開化,從大街小巷到僻野鄉村,麻將之聲,常常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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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江湖社會的複雜感情,決定了大眾對江湖人的稱謂詞語和體系的不同。對江湖社會的稱謂有兩個體系,一個是面稱,一個是背稱。背稱一般含有貶義,或者客觀意思;面稱含有敬意,但這個敬意多是敬而遠之之意。如對唱曲討飯的瞎子,面稱“先生”,背稱“瞎漢”。最為典型的是對土匪的稱呼,有的含有敬畏,有的帶有仇視,顯示面稱、背稱的極大差異:

好漢。《水滸傳》的故事流傳之後,人們便稱那些勇武有力,敢於作奸犯科,又稍有點義氣的人們為好漢。以前碰上劫道的,不知道怎麼稱呼,一般稱之為“好漢爺”。

大老。面稱廣東土匪。有人推斷為“棒老”變化而來,棒為器械,頭目尊稱為“老大”。老、都、大、馬、棒,都有雄壯之意,為土匪慣用名號。

大王。敬稱落草為寇的土匪頭目。民間有“成者為王敗者寇”的說法,也有“皇帝輪流做,明年到灑家”的說法,將佔山為王的起義軍首領,與皇帝比較,都是“王”,只不過一個是草字王,一個是天下王。

盜賊。封建統治階級、江湖俠士對土匪、農民起義等的罵語。也做“蟊賊”、“······之徒”。

寇。落草者的背稱。“落草為寇”,也叫“草寇”、“流寇”、“賊寇”。

山棍、光棍。山區對土匪、強盜的背稱。

鬍子。背稱橫行東北三省的土匪。據說起源於“紅鬍子”,就是進入東北搶盜為生的俄羅斯土匪;後來民眾對當地的土匪也沿用了這個稱呼。內部稱呼則叫“綹子”。

刀客。四川哥老外出常帶刀,故背稱之。

響馬。北方對強盜的背稱,因為騎馬搶掠而得名,也叫“馬賊”。廣東徒步的土匪也叫“飄馬”、“土馬”。

刀匪。河南土匪的背稱,也叫“杆子”。

坐匪。背稱。湘西山區有些土匪是坐家的,就是白天種地勞動、割草砍柴,對上孝順父母,對下呵護妻兒,乍一看,百分之百的良民。到了晚上,約上幾個親朋好友,取出藏匿的刀槍,找個背靜處就幹起了殺人越貨的勾當。遇有走夜路的客商,無論有無財物,一律殺死,為的是不留活口,以免後患,屍體也要弄到僻靜處埋掉,不留半點痕跡。劫得財物一律平分,補充家用。這種土匪隱蔽性極強,又心狠手辣,不計後果。

嘓嚕。四川人對土匪、盜賊的背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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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行於街市、鄉里者,無職業的人、惡少地痞,北京叫潑皮、無賴、混混、小混混、土混混、閒子、光棍、土棍、地棍;上海叫白相人、拆稍黨,天津叫鍋伙、鍋匪;蘇州杭州叫賴皮、痞子、痞棍、痞徒、湖痞、聊蕩、爛聊;宋代人稱流氓者為搗子,廣東語爛仔、泥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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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在我國曆史上是一個悠久的複雜的群體,也是江湖的主要成分之一。古代把表演技藝和以歌舞為業的女子統稱為妓,如樂妓、藝妓、舞妓、官妓、私妓、營妓、家妓等,有的賣淫,有的則賣藝不賣身。一流的不輕易拋頭露面,被稱作“花魁”,是教坊裡的頭牌姑娘,專門接待達官顯要、名流文士,往往與客人評頭論畫、溫酒吟詩。而江湖中則稱其為“苦果”,這說明以前的妓女,百分百都是真正被逼良為娼的。在年幼無知和家破人亡時被出賣,或因家庭貧窮和父母貪慾被出賣。所以,無論她們多麼墮落、邪惡,都可以理解。因為她們被社會摒棄,又被社會指責,被迫放棄道德,又被道德批判。她們被人利用,成為賺錢的工具。她們沒有自由和人權。她們是真正的弱者。因此,江湖人稱呼她們為“苦果”,民眾稱呼為“苦人”。但是現在,人們對於她們的態度和感情則有明顯的變化。她們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類來自農村,教育程度較低,年紀較幼,難以在城市中謀得好工作,現實是即使在她們出賣肉體後,往往還蜷縮在骯髒狹小的窩棚或昏暗渾濁的地下室中自生自滅。第二類是城鎮中略受過教育的女子,因種種原因而墮落,難以自拔。第三類則是接受過教育且頗有姿色的人,她們心甘情願落風塵,成為籠養金絲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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