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法律援助?
困難的的人需要援助,要麼是經濟困難,要麼是身體困難,國家安排法律專業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2、經濟困難的標準是什麼?
(1)城鎮領取低保的;
(2)農村人均家庭年收入低於625元的;
(3)農民工收入低於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的;
(4)養老院、孤兒院人員或農村五保戶。
(5)按最低標準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6)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城鎮失業人員。
3、哪些案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4)被告人有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4、向什麼地方哪個部門提出申請?
(1)民事、行政:被告所在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2)刑事案件: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3)被關押的:由看守所轉交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5、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
(2)民政局或者勞動局或者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或者鄉鎮或者街道辦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證明;
(3)案件材料:例如受理案件通知書、拘留通知書等;
(4)填寫法律援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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