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被查封車輛另有其主 「老賴」被罰1000元

近日,上慄法院順利執結一起銀行卡糾紛案件並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封了張某名下的小轎車,可是張某卻謊稱該車是他小舅子的,法院拿出購車合同,張某頓時啞口無言。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執行的威嚴,法院對張某處以1000元的罰款。

2016年3月2日,張某銀行申領了一張銀聯標準貸記卡,授信額度為1萬元,透支使用後,張某並未在約定還款日及時歸還款項,拖欠借款及利息10675.03元。2017年12月銀行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收到支付令後張某拒不支付分文。無奈銀行只有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張某未露面,相關材料也由其家人代簽收,電話溝通也表示沒錢,之後就拒接執行幹警電話。經查詢張某名下登記別克小轎車一輛,查封后,張某還強詞奪理稱該車不是自己的,是他小舅子掛在自己名下。當執行案件拿出購車合同時,張某無從抵賴。

經法官釋法明理後,張某償還全部借款10675.03元,同時繳納罰款1000元,並表示今後一定誠實守信,做個本分人,至此該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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