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濰坊市人民醫院的醫生開出的藥單要到醫院外面的藥店去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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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濰坊市人民醫院的醫生開出的藥單要到醫院外面的藥店去拿藥?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問一個問題?有沒有人發現,在所有大型醫院的院內,或者周邊都會有很大的藥店呢?貌似都會有。其實病人在醫院看病卻要到外面買藥,不只是在廊坊。很多在大型醫院就診過的人都應該有同樣的經歷,人氣越高的醫院越存在這樣的問題。那為什麼明明是去醫院門診看病而買藥確在醫院外面的藥房呢?個人認為,這個事要從幾個方面說起:

一、招標採購。醫院的進藥必須經過網上招標採購。就是說招標網上有的藥,醫院才能進藥。然後才能賣給患者。而招標採購平臺上沒有的藥。醫院是進不來藥的。也就是沒有藥賣。(藥品包括:藥名、劑型、規格、廠家、價格。要完全一致哦)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新藥上。

二、限價。每一種藥,國家為了抑制藥品價格過高,都會給出一個標準價。這個標準價往往很低,但也有特別高的。就是這種很低限價

的藥物。醫院按照這個限價根本買不到藥。而高價進完藥醫院進完藥只能是賠錢賣藥(這類藥主要體現在醫保核銷藥)。醫院也是自己創造效益的單位,即使是醫、藥分開。那賣藥的也得有錢賺。因為藥店的進藥途徑更多,價格選擇也多。所以這種高藥價,低限價的藥。只能到藥店去買。當然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也是想了辦法的。就是議價。和廠家談判降價。然後再把國家制定的標準價提高。但是這種“議價”藥是有比例的。。

三、醫保現在國家為了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看病貴問題。用了很大的精力和財力基本實現了全民醫保並且實行醫療費用墊付制。就是你看完病,醫院先給你把應該核銷的部墊付給患者。然後醫院在同醫保局結算醫療費用。這個為國家點贊,方便、實惠了患者。可是因為醫保資金的問題。很多醫保藥品是有各種各樣的限制。只有符合這種藥品的限制才給予醫保核銷。而這個醫保限制與病人是否需要應用藥品及藥品說明書無關。可是醫生認為病情需要或是患者強烈要求的時候。只要醫生開具了此類藥品,而你又是醫保患者的話。醫院的醫保系統直接給病人墊付,而患者只需要交個人支付部分的費用。但這個核銷是違背醫保規則的。所以,給患者墊付的費用需要醫院或是開單醫生承擔。想一下,給你看病。我還得給你買藥。換你是醫院或是醫生你願意不?而藥店則不同,那裡有很多變通的方法。而且,藥店的醫保協議和醫院的醫保協議是完全不一樣的。(總結原因:醫保用藥限制)

四、相對小眾藥。所有的三級甲等醫院均為綜合性醫院,要求疾病分科很多。就是所有病都得能治,這是三級甲的醫院的硬性要求。而一些醫院的專科和其它專科醫院比患者很少。所以用藥量也少的可憐。所以有些藥。醫院沒進。像我們醫院治療抑鬱症類的藥根本沒有,只是在上級檢查的時候才進一些。因為我們市有專門的精神病醫院。

五、方便患者。去醫院看過病的人都知道。看病是需要掛號的,即使是隻想開一瓶藥也一樣。這個是要有掛號費的。現在醫院都是電腦聯網的。你不掛號,電腦里根本沒你的名字。你不掛號。醫保卡根本用不了。那掛號就得排隊。大家對於醫院的交費窗口長隊有什麼看法沒??比春運壯觀吧?而且,你看一個專科就需要重新掛一次號。這個沒辦法。一是醫生的付出要有回報。二是醫生有自己的專業的,專科專治,這是對患者負責。三是醫生要為自己開的藥負責。所以,掛號、看病、交費、取藥、檢查這些都需要排隊。想一下,你需要排隊多久。而藥店就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是再擠也不會比醫院擠吧?

六、利益。不排除有一部分醫生和周邊的某個特定的藥店在特定的藥品上有什麼見不得光的聯繫。這個不是沒有。哪個行業都有壞人不是?

以上就是我暫時能想到的原因,純手打啊。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討論。一個碼字新人。文筆上多諒解。但態度是端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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