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參軍家庭將全部懸掛光榮牌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光榮牌懸掛工作作出規範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懸掛光榮牌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弘揚擁軍優屬優良傳統、推進軍人榮譽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區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懸掛光榮牌對象準確、檔案齊全,於2019年5月1日前完成為既有全部對象懸掛光榮牌的任務。

實施辦法立足紮實推進新時代軍人榮譽體系建設、營造全社會尊崇軍人職業濃厚氛圍,將光榮牌懸掛範圍擴大至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規範了光榮牌的樣式、懸掛方式和管理機制,完善了懲戒措施和建檔立卡制度;明確各地區應結合懸掛光榮牌工作和本地實際,視情開展送年畫春聯、走訪慰問和為立功現役軍人家庭送立功喜報等活動,形成多種優待活動相結合的工作新模式。

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孫紹騁7月31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說,退役軍人事務部正著手起草《退役軍人保障法》和《關於加強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意見》。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軍人事務部副部長方永祥說,退役軍人事務部最近研究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明天開始實施。

據方永祥介紹,意見強化剛性指標落實,明確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比例不低於80%,明確國企拿出年度招收人員總數5%用於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提高統籌安置的層級,縣安排任務重的由市統籌資源進行安置,此次意見規定,市級還有困難的,由省級來統籌資源、落實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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