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了!加多寶賠14.4億,官司輸了還丟了市場份額!

加多寶公司與廣藥集團的纏鬥繼“紅罐包裝”案後又陷入“王老吉”商標糾紛。現在判定結果出來了,加多寶判賠王老吉

14.4億

判定了!加多寶賠14.4億,官司輸了還丟了市場份額!

根據廣東高院《一審判決書》決定,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共計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億元。

同時判處,1469.3萬元案件受理費用由原告與被告各負擔一半。

不過,“加多寶不服該一審判決,並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一審判決不會生效。”

判定了!加多寶賠14.4億,官司輸了還丟了市場份額!

官司輸了,市場份額還被反超,加多寶這次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據智通財經報道數據,加多寶的銷售額在2015年開始停滯,2016年更是出現倒退,去年則下滑至150億元;而王老吉銷售額在2015年就突破200億元,並不斷拉開與加多寶的差距,目前市場份額已經突破70%,實現反超。

商標侵權案例屢見不鮮,作為受害者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面對商標侵權,企業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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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見,解決商標侵權糾紛,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行政途徑,也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司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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