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合政人〔2018〕30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鐘鳴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鐘鳴同志掛職任市政府副秘書長,掛職時間二年;
黃群英同志任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免去其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程振革同志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程彰德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何兵同志市規劃局規劃管理處(大項目規劃辦公室)處長(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02
合政人〔2018〕31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王俊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王俊生同志任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郝曉東同志任市財政局副局長,免去其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局長職務;
丁雲葆同志任市農業委員會調研員;
唐文水同志任市教育局調研員,免去其市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沈思軍同志任市民政局調研員,免去其市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於寒同志任市林業和園林局調研員,免去其市林業和園林局副局長職務;
徐華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訪局調研員,免去其市委、市政府信訪局副局長職務;
周明龍同志任市政府督查和目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馬勇同志任市政府督查和目標管理辦公室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丁啟民同志任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貿易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唐震海同志任省巢湖管理局(省級巢湖總湖長制辦公室)綜合協調處副處長(試用期一年);
何小龍同志任省巢湖管理局(省級巢湖總湖長制辦公室)督查考核處副處長(試用期一年)。
03
合政人〔2018〕32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張藝國同志任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聘任張藝國同志為黃麓師範學校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市長 凌雲
2018年7月31日
04
合政人〔2018〕33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劉華生同志任職的通知
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經研究決定:
聘任劉華生同志為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
請按照《公司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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