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譚某駕駛粵S號牌小轎車途經厚道路時,
被厚街交警大隊路面執勤人員攔下,
經查發現,
該車沒有買保險、未年審,
而司機譚某居然連駕駛證也沒有,
並不是沒有帶,也不是遺失了,
而是沒有考駕照——無證駕駛!
同時該車自2014年至今,累計30多次違法未處理!
(因圖片有水印,已部分打碼)
其實,在2016年4月份時,譚某就通過湖南衡陽一駕校報名考駕駛證,但至今只通過了科目一,其他科目並沒去考。即使沒有駕駛證,但從2017年開始就嘗試自己開車上路,車輛不少違法也是自己造成的。
據悉,譚某在三屯開了間鞋廠,事發當天早上因司機不在,所以就決定自己從汀山開車去三屯鞋廠,而所駕駛的轎車在2016年6月以後就沒有參加年審,也沒有購買保險。
最終,譚某的違法行為依法受到處罰。他也認識到所犯錯誤的嚴重性,願為此承擔責任,對於一直抱著僥倖心理,也表示深深的悔意!
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看一看,預防事故
學一學,減少違法
用一用,便民利民
▼▼▼▼▼▼
(東莞市公安局)
(東莞交警)
(東莞厚街交警)
閱讀更多 東莞交警厚街大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