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種類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行政公署,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有行政管理權,但不是一級政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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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00:11:52 魏晉竹風
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種類型: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行政公署,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縣、自治縣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時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區公所,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設立若干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有行政管理權,但不是一級政權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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