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讚|他是爲婦女姐妹維權的男「閨蜜」,你認識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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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松溪

有這麼一個人

他傾聽松溪婦女們的煩惱家常

為她們解決了不少糾紛矛盾

被松溪姐妹們親切的稱呼為男“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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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是誰?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林紹元同志於1992年任松溪縣河東鄉司法辦主任兼法律工作者,現任河東鄉信訪辦主任兼河東鄉人民調解員,期間曾獲得福建省司法廳優秀人民調解員及松溪縣綜治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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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年的基層工作經驗中,他深刻認識到“婦女兒童在社會上是弱勢群體,她們的切身利益不得疏忽”。因此他經常與鄉鎮婦聯主席深入農村、居委會的婦女群眾中,跟她們聊家常、談工作、聽意見。經常有被欺凌婦女來到河東鄉調委會有前來諮詢法律問題,積極引導婦女維權,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幫助了許多婦女解決婚姻家庭種的各種糾紛問題。近年來,直接和解各類矛盾糾紛36件,其中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20件,調解婚姻家庭糾16件。

這麼長時間以來

林紹元都是如何幫助

這些有困難的婦女姐妹的呢?

讓我們一起走進松溪婦女們的男“閨蜜”

——林紹元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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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投身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的主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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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法律援助,

為困境母嬰排憂解難。

2017年5月,一位年輕的母親趙某因同居生育一孩,孩子父親一直不辦理結婚證,其父陳某從未支付過撫養費,無奈之下趙某來到松溪縣河東鄉婦聯,婦聯主席帶她們到林紹元處請求法律援助,為剛出生四個月的嬰兒趙某某向其父陳某追索撫養費,追索時限從2016年11月出生起至18週歲止,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並共同承擔從幼兒園到大學畢業期間的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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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元多次致電嬰兒父親陳某,但陳某一直未到司法所進行調解。林紹元將此案報松溪縣法律援助中心,尋求法律援助,指派林紹元負責代理此案。

經過為期5個月的訴訟,法院判決如下:被告陳某向原告趙某1.2萬元;以後將每月向原告趙某支付撫養費人民幣600元,至小孩18週歲為止。這起嬰兒撫養爭議案件獲得圓滿解決,有效地維護了該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同情被害婦女,

司法救助為她獲得致害方的賠償。

2018年3月,婦女程某來到松溪縣婦聯哭述:其丈夫張某重婚並有私生子,還對妻子實施家暴。松溪縣婦聯引導受害人到縣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給予法律援助,林紹元二話不說承接了該案。他通過大量走訪調查,充分掌握了該案有關證據資料,經受害人同意,他以致害人涉嫌重婚罪向公安機關提起控訴,正在此時,致害人卻先行提起民事離婚程序。林紹元為受害婦女的刑、民案件均提供了法律援助,雙軌並行。離婚案庭審過程中,林紹元通過強有力的舉證及庭審辯論,致害方最終屈服,承認了自己的過錯,林紹元據理力爭,為受害人向致害方提出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的訴求。林紹元在堅持維護女方合法權益同時,積極配合法庭做好雙方的調解工作,促成雙方通過調解達成協議:雙方自願離婚,張某一次性給付程某精神損害賠償人民幣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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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受援人範某送來一面寫著“法律援助解民憂,化解矛盾促和諧”12個字的錦旗,以表達範某感謝河東鄉人民調解員林紹元為其12歲兒子人身權益並獲得損害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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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及法律知識進社區、進機關、進校園。

1、積極宣傳法律法規,

開展法律知識進社區活動。

2018年5月,正值母親節到來之際,林紹元走進河東社區,開展法律知識進社區培訓活動,河東居委會幹部、社區居民等60餘人參加。他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真實案例,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了基層婦乾和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引導他們學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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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聯合婦聯開展法律知識

專題培訓。

2017年1月,鄉婦聯邀請林紹元對各村婦女幹部進行了法律知識專題培訓。林紹元理論聯繫實際,結合真實案例,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婦女姐妹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並對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樸實的語言風格、經典的案例分析,使學員們增長了知識,受益匪淺。此次培訓,對於婦女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現實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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