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香港免試生徵集志願時間+要求+流程

2018年香港免試生第一階段錄取工作已於7月26日順利結束。目前,仍有部分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計劃,7月27-28日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徵集志願,7月29-30日安排尚有缺額計劃的院校進行補錄,徵集志願成績要求有什麼?志願填報流程是怎樣的?和深港在線小編一起看看。

一、徵集志願時間

香港免試生徵集志願時間為7月27日10:00-7月28日15:00。

二、徵集志願成績要求

參加香港免試生徵集志願的考生成績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最低錄取標準,即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四門核心課程的分數之和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2、2、1、1”。各校具體錄取要求詳見《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指南2018/19學年》和高校招生簡章。

三、徵集志願設置

徵集志願實行梯度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每位考生可填報2所高校,每所高校可選擇4個專業志願。

四、徵集志願填報流程

(一)查看參加徵集的院校及專業情況

考生填報徵集志願時,應認真查看有關院校徵集志願缺額計劃及專業情況,並仔細查閱《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計劃指南2018/2019學年》及高校招生簡章中的招生要求。

考生可登錄香港免試生錄取系統後,在考生數據頁面右上角的“查詢計劃”或者填報徵集志願頁面下方的“查詢參加補錄的學校專業”中查看參加徵集志願院校的具體招生專業。

(二)網上填報並確認徵集志願

7月27日10:00-7月28日15:00期間,考生可登錄香港免試生錄取系統,點擊“填報徵集志願”錄入本人志願。考生核對所填報的院校及專業志願無誤後,務必在填報徵集志願截止時間前點擊“確認徵集志願”按鈕提交志願。只保存志願信息但未確認的志願信息無效,不得參加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再進行修改。

徵集志願錄取時,聯招辦將以考生重新填報確認後的徵集志願數據為準,向高校投放檔案,考生原填報院校志願無效。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徵集志願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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