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有關規定,天津市發改委網站公佈天津市燃氣管網居民用氣價格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和地點,聽證方案要點,聽證會參加人、聽證人以及旁聽人員名單公告。
聽證方案要點中提出,燃氣管網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各檔用氣每立方米擬上調0.25元。居民獨立採暖用氣價格一檔用氣維持現行價格水平不作調整;二、三檔用氣每立方米分別上調0.25元。
聽證方案要點中提出,由於歷史原因,自2010年以來,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不同價,居民用氣價格長期低於供氣成本,價格成本倒掛,不能反映供求,價格信號失真,缺乏彈性。
現行居民用氣價格制度
我市現行居民用氣實行階梯價格制度,即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氣量分為三檔,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
第一檔
每立方米2.40元
第二檔
每立方米2.88元
第三檔
每立方米為3.60元
按照政策規定,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不執行階梯氣價,統一執行每立方米2.64元。
國家此次將居民用氣價格與非居民用氣價格實行並軌,就是要從價格機制和價格水平上解決上述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天然氣行業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市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測算研究制定實施方案予以貫徹落實。
價格並軌
升
將居民用氣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天津市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88元。
門站價格並軌為每立方米1.88元后,使居民用氣的購氣成本每立方米增加0.31元。
▼降
此外,考慮到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氣增值稅稅率分別由13%、11%統一降低至10%,若將稅率下調的好處全部讓利於居民終端用戶,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相應降低每立方米0.06元。
綜合以上兩方面因素,國家理順居民用氣價格後,我市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應相應上調每立方米0.25元。
居民價格調整方案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綜合考慮燃氣企業運營狀況、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本次價格調整主要考慮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並軌和增值稅率下調稅差收益的影響,以及結合現行本市居民集中供熱價格水平,為減少獨立採暖用戶和農村“煤改氣”用戶家庭支出,提出如下燃氣管網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調整方案,提交價格聽證會。
具體意見
1
燃氣管網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各檔用氣每立方米上調0.25元。
2
居民獨立採暖用氣價格:一檔用氣維持現行價格水平不作調整;二、三檔用氣每立方米分別上調0.25元。
3
農村“煤改氣”居民家庭冬季採暖用氣(1000立方米)維持現有價格水平不做調整。
4
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執行階梯氣價,用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02元。
建立價格聯動機制
影響本市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變動的主要有兩方面因素:上游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即購氣成本)和城市燃氣供應企業配氣成本,其中上游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
為及時反映天然氣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提高政府定價的透明度,擬建立本市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當上遊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時,啟動聯動機制,由定價部門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統一按照調整額調整。調整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後,對外公佈實施,不再另行聽證。
聯動公式
➽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額=(調整期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基期居民用氣門站價格)/(1-供銷差率)
➽其中,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是多氣源供應的,按照不同氣源的氣量加權平均值計算,氣量按天然氣採購合同確定。供銷差率按上一年度實際供銷差率計算,但最高不得超過5%。
➽因燃氣企業配氣成本變化,需要對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時,履行價格聽證程序,並報市政府審定後實施。
農村“煤改氣”補貼繼續執行
居民用氣價格調整後,對低收入群體增加的支出,通過落實價補聯動機制給予保障;對農村地區“煤改氣”家庭用戶冬季採暖用氣,繼續按照《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津政發[2017]38號)執行。
加大老舊管網改造力度
燃氣企業要加大老舊管網改造力度,加快儲氣設施建設,保障天然氣供應。加強安全巡檢力度,降低安全隱患發生率,完善客戶服務體系以及快速搶修等應急處置機制,做好為民服務各項工作,確保居民用氣安全穩定。
查看燃氣管網居民用氣價格聽證會詳細信息
綜合 :天津日報 天津發改委網站、天津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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