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期江西"搶棺材"這事大家有何看法?

你大爺的大爺叫我祖宗


問題描述:對於近期江西"搶棺材"這事大家有何看法?

全國各地都在搶人才,江西有些地方卻在搶棺材,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事情據說是江西某些地方為了推行喪葬改革,推行火化,要求喪葬要實現100%火葬,並且要求當地居民主動上交棺材,進行集中銷燬,主動上繳棺木的村民,主會有獎勵,如果棺木逾期未交,則會被罰。

現在“江西搶棺材”事件已經在網上開始爆出,並且有很多事情也被流傳了出來。比如說,搶棺材不僅搶活人的棺材,就連死人的棺材也要搶,即便是那些已經土葬的去世之人,也會被強行重新起棺火化;再比如說,有一老人去世,正在其家屬為其哭喪時,有執法隊進來將棺材的老人屍體抬走,還要將其棺材銷燬,官方還解釋說其家屬情緒平穩。

土葬歷史已有千年,比起火葬,人們更希望入土為安。如果江西搶棺材事件的確存在,那麼其行為真的就有些野蠻蠻幹了。就算是要推行火葬,也應該循序漸進,用平和的方式去改變民眾觀念,而非用暴力手段。

村郎認為,民憤的力量是非常恐怖且易傳播的,在所有事件還未真正被證實之前,我們都應該先保持一顆理智的心,尤其是在瀏覽一些網上爆出來的事件時,先得思考那些事情是否屬於謠傳且帶有惡意攻擊抹黑的目的。

希望大家點贊關注支持村郎!不勝感激!


村郎三農館


這件事最近在江西鬧得沸沸揚揚,而且整個省都在大搞“殯葬改革"。贛鄱大地上多處出現“搶棺砸棺”的熱鬧場景:執法隊進村入戶,強行將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橫七豎八地在空地上堆積如山,幾臺挖掘機“一拳一拳”搗毀,一口口棺材應聲化為碎板……甚至還不時有村民與工作人員為搶棺木而打鬥、叫罵的視頻傳出。

個人認為,本是好事卻辦得有點過火、過急——“殯改”肯定要繼續,但不是這樣辦。想想,一個小老百姓,大搞什麼土葬?而且有的墳墓越建越大——大約後輩中有掙了幾個錢的,想光宗耀祖。除了回家給活人大建,也不忘給已故祖宗也擴充點地盤。擴建的墳墓佔地幾十、幾百、上千平方米不等,有的還直接佔用大量良田;還那墓碑,立得又高又大……更要命的是,你攀我比,且此風越刮越重……

誠然,對於那些違規土葬、亂建、超規模墳墓等的治理,應是各地民政部門眼下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作為百姓,也該順應時代發展需求,慢慢革除喪葬陋俗,支持殯葬改革推行——本人也一向持贊成態度,覺得確實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遲早要在中國全面鋪開。

毋庸置疑,實行殯葬改革,保護生態環境,勢在必行!但也要考慮到傳統觀念和習俗,尤其在不少鄉土觀念依然濃厚的農村地區,殯葬改革以什麼方式來推行,值得各地政府認真思量:比如各村可先把集體公墓搞好;讓有識之士帶頭,對主動採用火葬、“生態葬”的家庭給予經濟獎勵;多做思想工作,曉之以理……方式方法可以各異,但簡單粗暴地落實100%火化率,這種做法或許或許有點不人道,也可能不合法。

總之,各級職能部門要想辦法在潛移默化中逐漸消除傳統思想觀念對民眾的束縛,探討更行之有效的“殯改”辦法——改革利國利民,好政策也要順應民心才行。

(插圖來自網絡)


種金易


其實我到現在也沒有想明白火葬和土葬到底有什麼區別,火葬應該是從西方傳過來的吧,我認為是盲目跟風,對比一下就可以知道,火葬節約土地,的確在城市土地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建立公墓確實節約了一些土地,但是在農村就不一樣了,農村沒有公墓,火葬以後還是要裝進棺材下葬立墳,節約的土地在哪裡呢,而且還要農民多出一部分火葬費用,甚至出現了有些地方政府漫天要價的事情,火葬費高的嚇人,反正認為多少錢你都要火葬,要多少就是多少沒有還價的餘地,就成了打著火葬的旗號發著死人的財,其實個人認為不火葬農村一樣可以節約土地,比如鼓勵深埋,棺材使用小棺材或者其他可降解物質代替棺材。又或者一個村騰出一片不可耕種的費地統一安葬,有荒山的地方也可以鼓勵農村葬在荒山上去。不是一樣可以節約土地嗎。第二保護環境,說到這個稍微有點知識的都會笑出大牙,火葬是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的,比如我縣以前的火葬場高高的煙囪每天不知道吸出多少骨灰和可吸入顆粒,最後造成了附近居民無法正常生活的局面,在外面溜達一圈回去身上落的全是骨灰,甚至有附近居民反應,端著一碗飯在門口吃,幾分鐘不到碗裡面就會飄著一層灰塵,而土葬是來自自然迴歸自然,不會對環境造成什麼汙染,第三,葬禮也是我國的一項傳統文化,千百年來,各個民族和地方的人民逐漸形成了獨特的葬禮文化,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還是有點保護價值的。

所以我認為改革農村一些陋習應該是歡迎的,但是還是要因地制宜的比較好,引導農民將陋習變成良習,既要保護土地,也要保護和尊重農民生活習慣。有些東西不要搞不好,反而成了一些滋生腐敗的溫床,一些地方幹部藉著國家的政策大肆收受黑錢,甚至有的地方偷偷塞給底層幾千塊錢,然後變成了幹部不舉報,上面不知道就可以土葬了,政策不是利民反而成了害民。所以因地制宜的研究出適合地方良性循環的殯葬政策,比一刀切實行不切合實際的火葬要有效多了。


鄉下文藝範兒


對於江西“搶棺砸棺”現象,我之前已經寫了一則微頭條,但總覺得意猶未盡。

下面再做一下補充:

1,“死者為大,入土為安。”並不是簡單的迷信,這是我們的風俗習慣,就像有些國家和民族有天葬、樹葬、海葬等風俗一樣,不能粗暴地否定。採用強硬手段推行火葬無疑缺乏對死者的敬畏和對生者的尊重,也缺乏最基本的法治觀念,不值得提倡。

2,就目前來看,土葬不一定就比火葬浪費。很多死者火葬之後又佔用大理石墓室或者其他豪華私人陵墓,他們的佔地並不比土葬少。而且有些地方的火葬也只是走個過場,最終還是把骨灰裝進棺材裡埋葬,這還不如直接土葬呢。況且,火葬行業亂象和高額的陵墓費用,並不比傳統的土葬省錢。

3,歷史上的中國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農耕社會,其實普通百姓修建墓地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土地的佔用問題。由於地域不同,很多地廣人稀的地方並不存在土葬佔用耕地或者影響生產的情況。我們要相信科學,也要尊重事實。

4,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才是推廣殯葬改革的良藥。尋找最適合當地特色的喪葬方式,科學地宣傳殯改,制定合理的補償方案,給民眾自主選擇的權利。通過教育和潛移默化的影響,改變更多年輕人的殯葬觀念。針對個別老人要因人制宜,堅持以人為本。

最後,河南平墳事件就是前車之鑑,這次江西搶棺事件應該也會有類似的結局。(此外,還要杜絕殯葬壟斷現象的出現)


夜雨如書


一、事件概敘——

昨天,在朋友圈裡見到一位在清華當教師的學生轉發的一篇文章——《江西殯葬改革“搶棺砸棺”,人民網、光明網:治理無方,暴露無遺》,看後,忍不住想說幾句。

文章提到,最近兩天,江西許多地方出現”搶棺砸棺”的場景,成百上千棺木,密密麻麻堆積如山,用挖掘機搗毀,一口口棺材瞬間化為烏有。這樣的場景在江西吉安、宜春等地都有。

人們眼看著執法人員將棺材搶走,怨聲載道,罵聲、哭聲不斷。有人老人睡到自己的棺材裡,讓執法人員一起拖走,怎麼勸也不出來。

二、說點我個人的看法,不對之處請網友批評指正——

1、棺材無疑屬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搶棺砸棺是不符合法律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搶棺砸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

2、別的地方搶人才,江西搶棺材,作為江西人,令人擔憂呀!

這一字之差是何等的區別呀。這兩種“搶”會帶來什麼樣的不同結果啊!江西的建設,江西的發展,令人憂慮啊!

3、改革殯葬,必須先要做通民眾的思想工作,然後將火葬費用下降。

據說,一次火化費用要超兩萬,許多人稱“死不起”!


陀叔拍案


我覺得這種工作方式是原始性的野蠻行徑,在當代倡導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更是不可取的。

對於“搶棺材”這件事,更體現了工作的粗暴。入土為安是中國幾千年傳下來“孝道”文化的一部分。因此要想用新的火葬文化改變老的完屍入土文化,需要用科學規劃,逐步實施。因為強行改為火葬等於把幾千年“孝道”文化強行破壞了。

所以要想改火葬騰出耕地,必須得有替代的文化讓“孝道”傳統文化延續。

另外人們常說重獎之下必有勇夫。可以通過重獎的辦法慢慢實施。

同時加大宣傳城市人火葬,子子孫孫都是挺好、挺旺的。

要用各種活動證明火葬的種種好處。同時也是父輩給晚輩留下的“財富”。即省下來的土地!

總之中國人口基數大,如果不重視火葬,對土地的佔用確實不容小覷。跟古代沒法比,因為古代人口少。但該運動的工作方式不可取,也是無法接受的。必將遭到譴責!


秦嶺薈萃


我只能說這是一場轟轟烈烈的鬧劇,風波起容易,平息風浪難,我看這件事如何收場?

人之所以是理性人,因為他能吸取教訓,在別人曾經摔倒的地方,他知道要小心、謹慎,不能走同樣的彎路,但是為什麼有些人卻對“前車之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呢?

想當初,河南的平墳運動也是搞得如火如荼,大有不把墳頭平盡誓不罷休的氣勢,後來怎麼樣,在輿論的聲討下,很快偃旗息鼓,平掉的墳頭又重新出現在中原大地上,最後真是弄得灰頭土臉!

有人說土葬是搞封建迷信活動,我對此不以為然,有些人就是喜歡動不動就扣帽子嚇唬人,如果說土葬是迷信活動,那國家為什麼把清明節作為法定假日確定下來,為什麼鼓勵大家保持傳統去掃墓呢?幾千年來的風俗習慣,已經紮根在老人的觀念中,難道一聲令下、一紙公告就能把他們幾十年來的觀念改變過來?我們不反對殯葬改革,但是反對這種一刀切的強制化。

有人說土葬汙染環境,說這種話的人有沒有去過火葬場,難道火葬場排出的氣體不汙染環境?有人說土葬佔用耕地,難道你沒有看到各地經營性的公墓都是佔用的耕地嗎,除了收費就是收費!而且在一些已經實施殯葬改革的農村地區,火葬除了增加死者家屬負擔,讓他們多花一筆靈車費、火化費、骨灰盒費用之外,沒看到還有什麼其他改變,該買棺材還是買棺材,該下葬在耕地裡還是照舊!

除此之外,火葬就是推高了大城市公墓的費用,一個公墓可能要2、30萬元,誰有那麼多錢買,所以有人戲稱在大城市“死不起”!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是法治國家,憲法是根本大法,無論是誰,都必須在憲法的框架內行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棺材是老百姓花錢買的,屬於合法的私有財產,憑什麼到人家裡搶棺材,憑什麼毀壞人家的棺木,這難道不是涉嫌故意破壞公私財物犯罪?


打虎拍蠅


敬天奉祖,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這不僅是對天地和先祖的敬畏,更是傳承千年的一種信仰。一說到信仰,有人就可能人云亦云地說,中國人沒有信仰。這些人,對於信仰的理解實在是過於狹隘,認為只有宗教信仰才是信仰,其他恐怕都不算!

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人文信仰比宗教信仰更高明,人文信仰是自我的信仰,是自信的信仰;而宗教信仰是外來信仰,是無助的信仰。簡單來講,中國人敬天奉祖是想更上一層樓,而外來宗教信仰是無助時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是一個江西人,來自吉安的一個小縣城,我深切的感覺到江西宗族氛圍十分濃厚,修祠堂、修族譜、尋根這些活動十分普遍。中國人都是安土重遷的,傳統意識濃厚,希望死後入土為安這沒什麼錯,火化有好處,但是不能強迫,別人的風俗能尊重,自己的風俗怎麼就能如此踐踏?

附戊戌清明公祭軒轅黃帝祭文







鴻漸於陸


我個人對這件事表示非常遺憾。

今年夏天,江西多地出現“搶棺砸棺”的場景:執法隊進村入戶,強行將村民的棺材抬走,成百上千副棺木,密密麻麻地在空地上堆積如山,挖掘機一錘一錘搗毀,一口口的棺材瞬間化為碎木。

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人死了,一定要入土為安。很多人在活著的時候,即使日常生活都成了問題,但也要為自己置上一口棺材。中國人入土為安的觀念傳承了數千年了,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觀念更加根深蒂固。《禮記祭義》中記載,“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數千年來,不論是王公貴族,還是平民百姓,都將土葬看的尤為重要。

2012年,河南省周口市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平墳運動,上萬座墳被推平。然而,很快,這場運動就黯然收場,為什麼?因為這次運動太過於激進,完全站在了老百姓的對立面,遭到了人們的強烈反對。可是,時隔六年後,在江西省,又一次發生了類似的一幕。老人們辛辛苦苦準備的棺材,被強制沒收,銷燬,令人心寒。

誠然,推動殯葬改革,實行火葬替代土葬,是未來社會發展的趨勢。然而,殯葬改革,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像江西此次事件,為了提高殯葬改革效率,採取強制行動,卻忽視了與群眾的溝通,忽略掉了人民群眾的意見,結果在社會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響。

個人認為,殯葬改革,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不應該採取激進的做法。基層政府要做好協調,並且要推進火葬費用降低,否則巨大的費用讓人們有種死不起的感覺。其次,還要加強引導教育,讓人們逐步改變土葬的傳統思想。


旅行的羔羊


僅從新聞報導來看,這種做法確實有些武斷。

至少從明代開始,江西就是一個宗族組織發達的地區,時至今日,仍然有很多地區屬於宗族聚居地區。所以在明清時期,江西人外遷時,也會對推動當地宗族組織發展,如江西填湖廣以後,現今的黃岡、麻城等地都借鑑了部分江西宗族建設的模式,還有人專門前往江西,將其如何修譜、建祠堂等技術和方法帶回。

說到宗族,就不得不提及宗族與墳塋,在大部分宗族族譜中,其家規家訓部分都有關於重視祖墳的規定,部分家譜還有不小的篇幅專門記載祖墳的地理位置,並配有相應的讚語。所以,在宗族組織發達、極為重視祖墳的地區,強行推行火葬,實在有點不通人情。

江西弋陽族譜對祖墳的記載

當然,政府的政策可以理解,推行火葬確實有諸多好處,但幾百年的傳統觀念,並不是簡單的“搶棺材”就可以消除的,更應該是漸次而行,通過文化宣傳等手段,逐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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