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家中遭強姦,小伙被抓後拒不承認

本是風華正茂的年紀,卻屢次盜竊犯罪被處刑罰,出獄僅三天,又因犯強姦罪鋃鐺入獄,這對湖北宜昌90後小夥王飛(化名)來說,真是“開掛”的人生。

2017年10月8日,因第三次盜竊被判入獄的王飛刑滿釋放,但他並沒有想到悔改,好好找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而是繼續在社會上游蕩。當天早上,他流竄至襄陽市高新區某村,想找昔日朋友鄭峰(化名)玩耍,但看到鄭峰家門緊鎖,於是他將鎖打開進入室內,坐在客廳等候。

當天11點多,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回來了,看到客廳裡坐著一個年輕小夥,當時把她嚇了一跳。詢問中,王飛得知老太太是鄭峰的母親,於是假稱自己的武漢人,是鄭峰的朋友,有事來找鄭峰。老太太說自己兒子不在,但王飛並沒有離開,而是斜躺在沙發上睡覺。

過了一會兒,王飛忽然讓老太太到臥室去睡,但老太太假裝沒聽見,誰知王飛猛撲上來,一手捂住她的嘴巴,另一隻手卡住她的脖子,將她按倒在客廳的小床上。驚慌失措的老太太大喊了一聲救命,王飛立即威脅說,再喊就把她掐死。隨後王飛脫掉她的鞋子和褲子,強行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六旬老太家中遭強姦,小夥被抓後拒不承認

完事後王飛立即離開,大約12點10分左右,驚魂未定的老太太報了警。警方經過排查,提取相關證據,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飛,並於10月11日將還滯留在高新區的王飛抓獲。

經過法院審理,一審以王飛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王飛不服提出上訴,辯稱自己只是到老太太家偷東西,沒有實施強姦行為,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經二審審理查明,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判決所採信的證據均經過一審庭審質證,證據來源合法有效,所證內容客觀真實,應予以確認。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王飛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王飛此前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針對王飛的辯解,二審法院指出,王飛稱自己只是入室盜竊,沒有實施過強姦行為,經查,生物物證鑑定書證實,在案發現場床單上、被害人所穿秋褲上的可疑斑跡,極強力支持系王飛所留。另據監控視頻截圖、行走路線圖證實,案發當天王飛9時許進入作案區域,同日12時9分,返回路邊行至襄陽市區內,且王飛亦供認當日其在作案區域附近逛了兩小時。

經被害人陳述與辨認筆錄及照片證實,被害人對作案人的衣著、身高、年齡進行了描述,與王飛當日衣著外貌相符,並辨認出了王飛系作案人。上述證據之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雖然王飛對強姦事實予以否認,但現有證據足以認定王飛實施了強姦行為。故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2018年6月,罪犯王飛被依法送監執行刑期。(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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