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駛在路上,開著開著,前方路上突然出現
“椅子”、“汪星人”、“別人家的老婆”……
這是什麼操作?
原來都是車輛拋錨或出事故,車主們腦洞大開急中生智
把隨車物件當“三角警示牌”!!!
近日,佛山禪城一位車主更是將
裝有4千元現金和證件的揹包
當“三角警示牌”
等想起的時候揹包已經不見了!!!
蜀黍最後在一隧道內撿到……
7月20日上午10時,孔先生駕車路經佛山大橋時,車輛突然發生故障,停在了車道中間。當時,佛山大道車水馬龍,情況十分危險。情急之下,孔先生打開雙閃燈,並下車將隨身的揹包放置在車後5米處當做“三角警示牌”。
▲孔先生拿揹包當做“三角警示牌”
在等待救援的時候,突然發現放置在車後當“三角警示牌”的揹包已不見蹤影。
▲“三角警告牌——揹包”不見了
交警趕到現場處置事故,同時根據經驗猜測,
揹包極有可能被過往的後車底盤“刮”走了。在處理完現場後,民警沿路巡查,最後在張槎隧道內發現了孔先生的揹包。▲民警與孔先生合力推車
經過確認,民警把揹包歸還給事主孔先生,並對其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的行為進行教育警告 。
▲民警找回“丟失”的揹包
當你的車輛在路上拋錨或者發生事故時
規範使用“三角警示牌”
才能發揮的作用
……
如何正確地使用“三角警示牌”
請認真往下看
01
三角警示牌怎麼用?
類似於多功能組合刀具,三角警示牌由多片反光塑料片組成,以便於摺疊之後存放。使用時,只需將塑料片打開並拼接好,就可以形成一個三角牌,再將支架打開,便可以立在地面上。
02
三角警示牌放置距離是多少?
有的車主在事故發生時,有架設三角警示牌的意識。不過在放置距離上卻相當於沒放,有的直接放在車後不到10米的距離,警告牌放置的位置離事故發生點過近實際上就跟沒放完全沒差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在常規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將三角警示牌設置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而在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設置警示標誌,若遇上雨霧天氣,還得將距離提升到200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後,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或未按規定使用警示燈光的,記3分,罰款200元。
03
三角警示牌不能擺放在車輛側後方
當發生事故需在路上緊急停車時,應將三角警示牌放置在正後方或者同個車道上,不能放在側後方;否則不僅起不了警示作用,還可能誤導後方來車的判斷,更容易增加二次事故發生的概率。
04
發生事故時不可用其它物品充當警示牌!
切記不能用其它物品充當三角警示牌,這樣根本就起不到警示作用。若車上沒有或者警示牌已經壞了的童鞋,一定要儘快“補貨”。說不定哪天就需要用到了。
05
三角警示牌支架壞了怎麼辦?
用手舉著?這看似很有安全意識的舉動,實際上卻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
茫茫車流中,別說要舉個三角牌站在那,就是這麼看著視頻都覺得危險。然而這麼危險的舉動就真的在現實中存在。
這種看似“架得高望得遠”的方法既起不到警示作用,也可能會為自己“引禍上身”的事情,大家切記一定不能做。
06
放置好警示牌後還要打開雙閃燈
放置三角警示牌是為了提醒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停在路邊,請放慢速度;而打開雙閃燈是為了告訴後方來車,發生事故的車輛是哪一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有規定,除了架設三角警示牌外,還需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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