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區:首組七人合議庭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

7月30日上午,鶴壁市鶴山區人民法院首次由3名法官和4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依法對一起濫伐林木及刑事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進行開庭審理。這是人民陪審員法頒佈後鶴山區法院由7名審判員和陪審員參審的首個案例。

鶴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1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經交易員焦某某介紹,在沒有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鶴壁市鶴山區東頭村濫伐林木26株,經鑑定被伐樹木活立木蓄積為20.1534立方米,構成濫伐林木罪。

同時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濫伐林木的行為在構成刑事犯罪的同時,造成林業生態環境破壞,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鶴山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涉嫌濫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補種楊樹130棵;拒不補種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支付代為補種費用。

鶴山區法院受理案件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利,為5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庭審中,被告人均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供認不諱,當庭認罪,表示願意承擔生態環境修復的民事責任。辯護人就被告人的量刑情節、社會危害程度、鑑定問題及主從犯認定等方面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案件將擇日宣判。

(李桂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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