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印第安人能不能獨立建國?

杜達特洛夫斯基


這是一個好問題。

美國印第安人,也叫做美洲印第安人,美國原住民,是現在美國的土著民族。美國現在有大約超過500個聯邦政府認可的印第安人部落;總人口大約五百多萬。

一萬五千多年以前,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跨過白令海峽(那時是相連接的)到達現在的美國;1492年開始的歐洲人殖民嚴重影響到了他們的生存;

印第安人的人口由於疾病、戰爭和奴隸制而急劇減少。美國建國後,印第安人的遭遇更加悲慘: 歷經戰爭與驅趕;

直到20世紀,他們還繼續受到政府歧視性政策的困擾。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印第安人的自治運動才開始在美國興起;

在美國有573個印第安人部落中,印第安人都設立了部落自治的組織,並且在部落管轄範圍內執行法律(民事和刑事);

換句話說,部落只有內部事務處置權;不過對外的權利則等於零,也就是說,部落沒有對外宣戰權,外交權以及發行貨幣的權利。

許多美國原住民和美國原住民權利的支持者指出,美國聯邦政府應該允許印第安人獨立建國;

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獨立運動的積極參與和組織者們甚至還提出了“將土地還給印第安人“的口號,還表示要進行“獨立公投“;

如果“印第安國”成立,那麼它的面積大約是22.5萬平方公里;人口由納瓦霍人、切羅基人、喬克塔人、蘇族人、奇佩瓦人、阿帕奇人等等組成。

不過,印第安人的建國夢想的實現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因為他們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管理能力與現代美國是格格不入而且相差了幾個層次。

關鍵是美國憲法不允許。


閒看秋風999


印第安人無法做到建國,因為,他們缺少宗教信仰和文化來團結國民,統一的、比較理性的、高度成熟的宗教信仰或者文化是國民具有高度凝聚力的條件,缺少這個條件,印第安人只有原始宗教,文化水平不高,一盤散沙,因此,印第安人是無法實現建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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