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管校聘」並非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藥方

“縣管校聘”能解決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嗎?

“縣管校聘”是近年來在全國有風靡之勢的一種所謂的創新型的管理機制,其初衷是為了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由於工作關係,筆者曾經多次實地考察,並與相關的教師做過一些比較深入的交流。但據筆者觀察,在實際工作中,“縣管校聘”並不能實現制度設計的初衷,而只是部分地方創造出來的一個噱頭而已。

“縣管校聘”並非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藥方

一,幾個關於“縣管校聘”的基本問題

1.什麼是“縣管校聘”。“縣管校聘”是指全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全部都實行縣級政府統一管理,特別是統一定期強制流動到縣域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從而將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改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的管理機制。

2.為什麼要推行“縣管校聘”。部分地方推行“縣管校聘”,其根本目的在於激活教師隊伍的活力,實現縣域內的教育均很發展。比如,南京大學教育研究院操太聖、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盧乃桂在2018年第2期《教育研究》發表《“縣管校聘”模式下的輪崗教師管理審思》一文提出:教師輪崗交流政策的核心目標是通過教師流動實現區域內的教育均衡。為此,要變人才的單位所有制為區域共享機制,實現教師由“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以此化解教師“縣管校聘”制度創新所帶來的與現有制度的矛盾,尋找教師輪崗交流政策之理論基礎的合理性。

3.怎樣開展“縣管校聘”

各地推行“縣管校聘”,基本方法都是大同小異:

(1)設機構。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的是在教師進修校之類的機構)建立教師管理中心,把縣域內所有教師的編制轉入到這一機構,這就相當於人力資源市場。

(2)報需求。各用人單位也就是學校,提出用人需求,比如,每個學科需要多少教師、工勤技術人員之類。

(3)填意願。教師根據各學校的崗位需求,結合自身的實際,填報工作意願,相當於填寫求職意向,也類似於填報志願。

(4)評價與考核。各用人單位在上級的監督下,成立考核小組,對符合崗位條件的求職者進行篩選、錄取。

(5)公示、聘用。用人單位對擬錄用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6)未聘人員的處理。對於沒有聘用上崗的教師,由相關機構進行培養培訓,然後,經培訓合格之後,可以再次申報。

這樣的教師管理機制,確實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你不積極,就可能沒有工作啊

“縣管校聘”並非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藥方

二、“縣管校聘”最大的難點是教師的評價問題

很多構想,隨便你想的怎樣完善,在具體實行的過程中,都會湧現許多的問題,而有些問題,是你始料未及的或者根本無法解決的。當然,這並不能成為不進行管理機制體制創新的理由——改革也是摸著石頭過河啊!

但事實上,“縣管校聘”本身是一個很好的設想,卻並不符合教育,因為,教育管理最大的難點,不在區域其他,而是在於評價——可以說,教育評價,是困擾教育發展的最大的問題,你說這個老師是優秀教師,你如何評價的?班帶得好、課教得好!那什麼叫班帶得好?什麼課教得好?

要知道,這些,基本上都是模糊的一種評價——你說他班帶得好,我可以找出10個理由說他一般;你說他班帶得不好,我還可以找出100理由證明他班帶得好!因為什麼呢?定性的評價或者模糊評價有主觀性啊!(本人寫過一篇文章,專門探討績效工資的問題,裡面有大量的篇幅涉及教育評價問題,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產看網址: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17360642490368269/)

最後,就只剩下唯一的一個比較客觀的、可以用數據來量化的指標,那就是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你看,回到原點了吧!

但請注意,用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來評價學校和老師,這雖然是一種通行做法,卻不能放到檯面上來說的——這會側面助長應試教育的威風啊!

“縣管校聘”並非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藥方

三、為什麼說“縣管校聘”並不能有效促進縣域內教育均衡

1.從教育均衡的角度,人財物三個要素的均衡,才是真正的均衡

事實上,教育均衡這種說法,本身就有一定的問題:教育均衡最基本的要求是在教育機構和教育群體之間,平等地分配教育資源,達到教育需求與教育供給的相對均衡,並最終落實在人們對教育資源的分配和使用上

這句話有點拗口,說白了,教育均衡,重在硬件設施設備、師資與管理、財政投入的均衡,再說白一點,就是人財物三者的均衡——想想,那個地方能做到這三者的均衡?那個地方沒有相對優秀和薄弱的學校?

再說了,比如硬件設施設備,要更新換代,那都是一批一批的,怎麼可能一下子全部到位呢?我們這裡每個教室安裝電子白板,在財政資金比較充裕的條件下,都經過了5年以上啊!而5年的發展,電子白板技術,已經發生了更本性的變化——你說,能均衡嗎?

而教師只是人財物一個方面的因素,即使做到了教師的均衡配置,教育均衡問題,也不能解決。

2.從發展的角度而言,即使人財物均衡配置,幾年之後又會出現新的發展不均衡

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而發展和變化,是不可能勻速的,也就是說,有的發展快,有的發展慢,甚至有的發展方向都搞錯了。舉個例子,兩輛車從同一個地點出發,以同樣的速度,朝同一個方向行駛,經過3、5天,會同時到達終點嗎?要知道,這是一種物理運動而非更加複雜的社會運動啊!

我們假設人財物都能均衡配置,在不同的環境下,在不同人的手裡,效率會一樣嗎?

3.現行的“縣管校聘”,不但不能解決教育均衡問題,反倒會加劇教師配置的不均衡

這絕對是一個比較新鮮的觀點。請看三水三心的分析:

(1)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教師在填報志願的時候,會自動向傳統的優秀學校集中。我們做一個類比,縣域內的優秀學校就是“985”“211”,頂尖學校就是清華北大,你想,有幾個人會放棄清華北大和“985”“211”而去選擇一般的所謂區域內重點大學呢?我不敢完全排除,但從整體上來講,道理是否如此呢?

“縣管校聘”並非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藥方

(2)優秀學校為了更優秀,自然會提高應聘條件。作為校長,都希望自己的學校發展的越來越好、越來越快,自然,在物力和財力相對不變的情況下,就只有唯一的變數,教師了。於是,優秀學校提出的應聘條件肯定會高於一般學校,那麼,自然,其本身的吸引力加上更高的條件,你說,是否會導致優秀人力資源相對集中呢?

(3)有些地方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強制要求到農村地區支教,這能解決均衡問題嗎?請注意,這也不能,為什麼這樣說呢?教育不同於其他任何行業,教育成果的顯現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幾天、幾個月、就能達到?這無異於痴人說夢!本人曾在極端貧困地區支教幾年,深有感觸,所以,對於那些利用暑假去支教的,一直不以為然——沒搞清楚教育的特點,你支的哪門子教?如果說開拓孩子們視野,給孩子們帶去一些外地的諮詢,這還差不多。

其實,關於類似的問題,2015年的《新華視點》在《“縣管校聘”終究是錯付了藥方?》一文中,以農村教育為切入點,已經有獨立的分析:這意味著“縣管校聘”政策不僅僅沒有使得城鎮優秀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反而為農村教師“借調”到城市提供了制度便利。不僅僅緩解城鄉教育資源均衡的目的沒有達到,反而加劇了城鄉教育資源的失衡。(參見;http://www.sohu.com/a/34599794_114812)

“縣管校聘”並非縣域內教育均衡發展的藥方

4.由於教師評價的不量化性,在還沒解決教育均衡問題的時候,就為權力尋租創造了空間

在設計上任何制度的時候,首先需要思考的如何多權力進行制約。前面分析過,教師評價,具有不可量化性,自然,主觀評價就會佔據主流。本人在做校長的時候,就曾反覆思考過這個問題:某個老師優秀,優秀在什麼地方——你感覺很優秀,但你卻沒有具體的數據,翻來覆去還是那些老套的話:工作敬業,熱愛學生,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之類的。這不像工廠,合格產品的多少,一下子就比出來了;也不像銷售,賣得多就是硬道理!

這樣一來,是否會出現某些不和諧的東西呢?這我不能斷言,也不好妄測,只是作為一個問題而已。

總之,“縣管校聘”,確實是一種體制機制的創新,也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教師隊伍存在的一些諸如工作激情下降、職業倦怠等問題,但要說能解決縣域教育均衡發展,卻實實在在難見成效,至少,從目前看來,有的地方推行3、5年,並無相關成效可言。

小夥伴們,你們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你所在區域推行“縣管校聘”情況怎樣,成效怎樣呢?歡迎在評論區與三水三心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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