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非法薦股:炒股邂逅「大師」騙你沒商量

新華社上海8月6日電 題:炒股邂逅“大師”“白富美” “點對點”騙你沒商量——網絡非法薦股新動向調查

新華社記者桑彤、潘清

交8萬元入會費就可換取“天天漲停”的股票信息?付費進入VIP直播室就能享受“大師”“白富美”的指點?……記者調查發現,近來網絡非法薦股大有抬頭之勢,並且出現了一些新動向。與過去的股市“黑嘴”不同,現在微信、微博、直播間等新型社交媒體上“點對點”的“薦股”方式更加隱蔽,詐騙團伙的偽裝術也不斷升級。

8萬元換漲停信息?是詐騙團伙設的套

去年11月,江蘇淮安市盱眙縣公安局接到市民李某報案,稱其在網上加入了一個“牛股漲停”群,群內成員紛紛表示,只需交8萬元會員費就可享受專家一對一“薦股”,且這些股票基本都會漲停。李某照做後發現未達到預期效益,想討要說法卻被踢出該群。

盱眙縣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去年10月,上海某投資諮詢公司因無營業執照及資質被當地公安部門查封,該公司員工把電腦和客戶資料帶出,在崑山重新成立投資諮詢公司,以投資顧問、股票推薦為幌子進行詐騙。

李某的遭遇並非個案。證監會今年7月10日在其官網發佈《警惕互聯網“非法薦股”風險》一文稱,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網絡直播室、論壇、股吧、QQ等互聯網工具或平臺進行非法薦股活動有所抬頭。

記者在某款操盤手軟件上看到各種廣告宣傳語:“決戰龍頭股,最後2天,1680元,9個月!8月份恢復1680元,6個月!搶漲停,7月特惠2680元!”

軟件中,粉絲們排隊給“股神”點贊、打賞,更有甚者希望進入VIP直播室獲得更多資訊。此時,“股神”們便提出需要收費:“進入VIP直播室需要打賞6888元!”

“剛交費時還是賺錢的,一段時間後推薦的股票下跌的比比皆是,最後虧了大概5萬多元。”曾受騙的河北股民秦先生對記者說。

藏身新型社交平臺,“點對點”欺詐更隱蔽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網絡技術發展和社交工具更替,早年活躍在各種論壇、股吧和博客中的股市“黑嘴”開始變身,更頻繁出現在微信、直播間等新型社交平臺上,但“套路”卻如出一轍,只是後者“點對點”的傳播方式顯然更加隱蔽,監管和查處的難度也更大。

“套路”一:在微信群、直播間等社交平臺塑造所謂的“專家”“大師”“白富美”形象,利用概率做文章,採取“千人千股”的方式給投資人推薦股票,從而達到售賣高額股票課程、收取高額會員費、服務費的目的。

“事實上,騙子不僅只賺取會員費、服務費那麼簡單,他們往往事先建倉,並在微信群、直播間等實時喊單,利用薦股誘騙散戶跟風買入,趁高點拋售獲利出場。投資者則成了接盤的‘韭菜’。”一位私募基金經理告訴記者,投資人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就會立刻被踢出群。

“套路”二:薦股人員聲稱可以免費幫助投資人診斷手上持倉圖、挖掘後市潛力股、推薦個股等,採取先盈利後分成的合作方式,在盤中全程指導投資者拉昇股的最佳買賣操作點。股票漲了他跟著分紅,股票跌了也不負任何責任。

“套路”三:冒充正規金融證券交易公司欺詐。騙子在微信群內推銷各類薦股軟件、薦股平臺,以免費使用和高盈利為誘餌,將用戶導流到外部平臺,參與貴金屬、藝術品、郵幣卡等現貨交易或境外期貨交易。實則他們的交易系統都是偽造的,並且可以在後臺實時操縱行情,偽造交易記錄,欺詐用戶大量資金。

如何剷除網絡非法薦股“毒瘤”?

要想剷除網絡非法薦股“毒瘤”,必須要對相關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監管部門和社交媒體平臺也需共同努力,清除“股神”們的生存土壤。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任遠律師建議,對於通過散佈所謂內幕消息甚至虛假信息達到操縱市場目的的違法者,不僅應重罰,更應在行政處罰的基礎上強化刑事懲戒和民事追責。

根據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依法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範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其用戶發佈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

微信今年7月底宣稱,半年來共對8000餘個“薦股”微信群進行限制群功能處理,並對4000餘個微信賬號進行限制功能使用或限制登錄等處罰。微博也處置13463個含“薦股”關鍵詞的用戶,永久關閉以廣告形式將用戶導流至微信、微信公眾號、QQ群、第三方交易平臺等非法薦股賬號1045個。

當然,投資者也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謹防被誇張性宣傳術語所矇蔽,同時摒棄“一夜暴富”的盲目投機心態。證監會提醒,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名單可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投資者應選擇合法機構獲取相關投資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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