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拋棄 不放棄 25載陳年積案在甘井子區法院一朝執結

不抛弃 不放弃 25载陈年积案在甘井子区法院一朝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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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想申請恢復執行試一試,根本沒抱什麼希望,沒成想,25年前的一起因交通肇事引發的賠償案,在甘井子區法院立案後不到半個月就圓滿解決了,而且辦案法官不收咱老百姓的一分錢,不喝咱一口水,法官辦案的效率之高,為民辦實事的品質之好,太讓人感動了!”8月5日上午,在甘井子區法院,趙某從法官劉殿和手中接過6萬餘元的執行賠償款後,逢人便這麼感激地說道。

案情簡介

25載陳年積案

1992年1月26日14時許,王某騎著無證三輪摩托車沿著甘井子區光明路自東向西行駛,行至新街商店對面時,將同方向騎自行車的趙某撞倒,致趙某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及左小腿軟組織損傷。趙某因此兩次住院治療共134天,花醫療費10813元,交通費74元。為此,趙某向甘井子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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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18日,甘井子區法院就趙某與王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並作出由王某賠償趙某醫療費10831元、誤工費4169元、住院伙食補助費402元、手錶修理費60元,共計人民幣16533元的判決。判決生效後,王某並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於是,趙某向法院提出申請執行。

1994年3月17日,甘井子區法院向王某下達了執行通知書,限王某收到執行通知書後5日內到法院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在規定的時限內,王某懾於法律的威嚴來到了法院,可他隨身只帶了1000元錢。當法官問起他知不知道賠償款是多少時,王某表現一臉的無奈。王某向法官道出了自己的苦衷,他說自己無工作,又沒有其它經濟來源,一次性賠償一萬六千多元,確實沒有這個能力,如能協商賠償費減至一萬元,就是到處去借錢也要一次性賠償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不同意,自己也確實無能為力了。針對王某在執行過程中已交付1000元、餘款暫無能力償還,亦無其它財產可供執行的實際情況,法院於1994年3月21日對本案作出了中止執行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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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一晃25年過去了,如今這起陳年積案再掀波瀾。最近,趙某看到電視、報紙和網絡上大量宣傳法院執行案子的報道後,年逾七旬的她和老伴抱著試試看的想法,一起走進甘井子區法院,向法院提出案件恢復執行的申請。

承辦案件的執行法官劉殿和接到案子後,對該案高度重視,暗下決心一定要將這起25年的積案徹底解決。執行中,由於被執行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大量缺失,執行法官多次走訪王某從前居住的社區和派出所,調取了王某的身份信息,並充分利用執行查控系統對王某的財產信息進行查詢,在得到反饋後,迅速凍結了王某名下與執行標的相當的銀行存款。但網上扣劃卻因數額問題無法實現,為確保帳戶凍結資金能儘快扣劃,並向申請人支付,劉法官親自到營業網點進行現場扣劃。可接下來如何找到被執行人進行確認,又成為擺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難題。因被執行人的住址有變動,早年的住址因房屋動遷現已不復存在,要想找到被執行人,只能根據申請人趙某提供的大概位置進行排查。執行法官劉殿和並沒有因一連串的麻煩問題而放棄,為儘快找到王某,他利用晚上休息時間,同司法輔助人員隋俊傑一起,到甘井子老城區挨家挨戶打聽,最終在行政號由原來“甘中街”變為“甘井子街”一處地址找到了被執行人王某的住處,經過確認,開門人正是王某的妻子。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執行法官經過計算,當年的賠償金已累積到61000餘元。當劉法官把這個計算出來的賠償金額告訴趙某時,趙某並不認同,執意索要10萬餘元的賠償金。為解除趙某的疑惑,劉法官將計算公式一一羅列,法律依據及事實徐徐道來,終於將老人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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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沉寂了25年,趙某也因此忍受了身體和心靈上的雙重痛苦與折磨,這次恢復執行,儘管趙某起初對執行法官辦案也是半信半疑,並沒有給予很好的配合,當案子不用花一分錢在很短時間內得以圓滿解決後,趙某由過去對法官的不信任迅速轉變為對法官的理解和感激。特別是當趙某拿到賠償金後,頓感壓在心頭上的一塊石頭落地了,多年來聚集在心裡的苦悶一下子解除了,她激動得老淚縱橫,她由衷發自內心地感慨,本來我和老伴對案件已死了心的,不抱一點希望,沒想到這麼快就解決了,我從法官的身上看到了我們黨的希望、看到了國家的光明前途,我要在有生之年,以身說法,喚醒民眾對如今法官的理解,更好地為國家繁榮昌盛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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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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