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一年冒出300多家「網紅」民宿 別成黑旅店代名詞

晚上12點左右,門外傳來輕輕的敲門聲,趙先生從床上爬起來打開門,兩個年輕女孩提著行李箱站在他面前問道:“您好,請問幾零幾號民宿怎麼走?”最近一年,住在重慶繁華鬧市區解放碑附近某公寓裡的趙先生對這種深夜打擾不勝其煩。他居住的小區三棟公寓樓一年裡冒出300多家“網紅”民宿。

所謂“網紅民宿”,有些是民宿主人通過各種方式和手段炒作出來的,有些則是有旅客住宿以後,覺得確實很有特色,然後主動公佈,一夜走紅的。如果不論其他,“網紅民宿”的出現的確讓旅客有了更多的住宿選擇,豐富了住宿市場,是值得肯定的。同時多數“網紅民宿”的價格也不是很貴,為旅客節省了住宿成本。

但是,對於重慶市這一公寓樓裡的居民來說,身邊出現的大量“網紅民宿”,對他們可能就算不上好事了。一方面,大量找不到樓宇、單元、房號的遊客,只能求助公寓樓其他住戶,讓這些“原住民”充當了免費指路員的角色,一個人兩個人還行,如果每天都有人來問,確實讓人吃不消。另一方面,每天都有大量的旅客進進出出,也勢必會帶來各種安全隱患。

就目前操作方式看,這些“網紅民宿”的經營者和旅客之間,基本上都是在網絡上完成各種交易,民俗經營者根本不到現場,這也就意味著他們通過民宿掙了錢,但是自己應該承擔的各種責任,不一定全部能承擔起來,比如路線引導服務之類的,則可能轉嫁給了公寓或小區的物業和其他居民,讓後者承擔了部分經營成本,有違市場公平公正原則,招致附近居民的反感,也就不奇怪了。

國家旅遊局2017年發佈的旅遊民宿首個國家級標準《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規定:旅遊民宿是利用當地閒置資源,由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儘管國家對發展民宿是持肯定與鼓勵態度的,但並不是說沒有要求和門檻。比如針對一些居民的諮詢和投訴,重慶市公安局公開信箱曾經答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住宅不得擅自改為對公眾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性用房。

按照有關規定,旅館業屬於公安管理的特種許可行業。經營旅館業,應當向所在地公安分局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而小區裡的自住房、租用房不能取得消防許可證,所以辦不了特種行業許可證。由此,擅自經營民宿、自租房、小旅館等住宿服務很可能屬於違法行為——既擾亂了正常的物業管理秩序,也存在嚴重的治安、消防、反恐等方面隱患。換句話說,這些“網紅民宿”不管在網絡上有多紅,只要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取得合法的經營資格,那麼就有“黑旅店”的屬性,其經營行為合法性值得質疑。

“網紅民宿”不能成為黑旅店的代名詞。出於安全防範角度,首先需要旅客多些風險意識,不要因為盲目追捧網紅導致自身利益受損。其次需要公安、工商等加大市場整頓和查處力度,避免不合法的“網紅民宿”氾濫成災。但最為重要的,是政府部門應對民宿行業展開專業調研,在掌握相關數據基礎上,儘快制定和出臺民宿准入標準,將民宿納入法治監管的視野,依法加強規制,為旅客提供基本安全和衛生保障,也引導民宿健康有序發展。

小區一年冒出300多家“網紅”民宿 別成黑旅店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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