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失蹤後,可以向對方家屬索要欠款嗎?

王振立280


1.

你們之間屬於民間借貸關係,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債務人只是失蹤,並未死亡。你只能夠向他本人索要欠款,找不到他,也可以訴訟維權,申請執行他名下的財產。但是是否能向其親屬主張要看具體情況。

2. 如果這個錢對方借過去就是為了自己個人花費或者說用自己的名義贈送給別人(包括贈與給他的妹妹),那麼,很遺憾,這個錢你就不能夠找他的家裡人要,即無論是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還是其他的近親屬,你都沒有辦法向對方主張,哪怕說這個錢最終是進到了上述這些人的口袋裡面。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對方借錢的時候跟你說,這錢是幫他妹妹借的,也是一樣不能向他妹妹要賬。因為儘管他是實際受益人,但卻不是借款人。

3. 只要現在沒有相反的證據證明,這筆錢是他的個人債務的,你就可以向他的配偶主張這筆錢是夫妻共同債務,要求對方償還。在訴訟時,也可以將對方作為共同被告。

4. 現在這種情況的話,建議題主先找對方的配偶主張,不行的就直接訴訟吧。


劉輝律師


你只能向債務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妹妹索要,但如能證明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債務人和其配偶作為共同被告起訴。


1、首先,你與債務人形成了民間借貸糾紛,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債務人僅在失蹤情形下,你只能向作為合同相對方的債務人索要借款,而不能向其父母、妹妹索要,債務人屬於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後果,其他親屬無義務為其還款。


2、其次,若能證明該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起訴。如果能證明在借款時債務人配偶同意,或者該借款用於其家庭共同生活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下,那麼就可以夫妻共同債務起訴債務人配偶雙方。


3、再次,因為債務人失蹤,你向法院起訴後,法院需要通過公告方式送達訴訟法律文書,因此債務人很可能不出庭應訴

,法院對此要更謹慎的查明案件事實,所以你必須要向法院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債務的真實性。現實中,有許多人僅有借條就進行起訴,這肯定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為債務人失蹤情況下,對借款人簽字的真實性都無法核實。


最後,在他人借款時一定要謹慎對待,在非借不可時一定要將借款手續完善好。一是要將借條書寫完善;二是最好找個擔保人,即使借款人跑了還有擔保人;三是最好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借款。


法律達人6


債務人雖然玩失蹤,但是都會與家人保持聯繫,實踐當中很多債權人通過向其家屬催收債務,家屬迫於鄰里壓力和名聲,如果債務不多且利息合理的的情況下,家屬可能就會代為償還。特別是在執行階段,有的執行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大頭貼貼在小區、單元樓、公告欄中,很多家屬怕丟人,都會想各種辦法迫使債務人償還債務

如果債權人有證據證明此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或者家庭共有債務,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家屬償還。如果家屬對該債務提供擔保(家屬作為保證人),可以將債務人及提供擔保的家屬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債務人失蹤,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傳票、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失蹤本身並不影響法院查封、凍結、扣押、拍賣債務人的財產。建議債權人儘快做好財產保全工作,避免債務人提前轉移財產。


法律知道


不可以的。債務人是成年人了,應該自己承擔,而不是父母親朋承擔,如果這樣,社會不就沒有法可言了。當然,父母看到孩子困難,可以籌情還款,教孩子上岸!當然還款也必須在法定的利率以內24%,而不是違法平臺的高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