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巫娼」?中國歷史上是否存在「巫娼時代」?

官風


巫娼,顧名思義,巫師做了娼妓。社會學家的專業解釋叫“宗教賣淫”,這與字面上的意思相比,含義的邊緣擴大了,既包含了巫師從事娼妓活動,也包含了在宗教的範圍內,發生淫蕩的事情。


先說說世界各國的娼妓起源吧,在世界上誕生“職業娼妓”之前,都是從“巫娼”開始,也就是“宗教賣淫”,為什麼呢?因為古代,宗教的權力是最大的,正如羅素所說:“古代娼妓制度絕不如今日之為人鄙視。其原始固極高貴。最初娼妓乃一男神或女神之‘女巫’,承迎過客為拜神之表示。其時人御之,亦必事之,然基督教父詬詈訴毀,連篇累牘,目為異端陋俗,及撒但遺孽。茲後娼妓遂由廟宇驅入市場,淪為商業。……印度一隅娼妓制度,由宗教性質蛻變為商業之程序,尚未完成。”

在另一部書《社會問題辭典》中,更加直接地表明,宗教賣淫是一種金錢交易的活動,開始於古巴比倫,後來傳到希臘。巴比倫的每一個女子的慣例是,每年一次在米蘇達神殿,根據男子的希望,奉獻自己的肉體,當然,男子必須提供報酬,這個報酬稱為“香錢”,歸寺院收納。在古埃及,當時有一種習俗,把貴族階級最美麗的女子,奉給亞孟神。而女子在神廟內淫亂之後,得到金錢與名譽,嫁個富人會更加容易。

可以說,歐洲的娼妓最初是出於宗教目的,而且被認為是神聖的。


在中國是否存在一個巫娼時代?在一部講中國娼妓史的書中指出,殷代或殷代以前是”巫娼“時代。

那個時候,人們還不像現在這麼依賴科學,而是信仰神靈。在部落中,如果誰能有馭天之術,必被部族擁戴,尊若神靈。其實就是部落宗教信仰上的領袖。

《說文》說:“祭主讚詞者,叫做祝,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巫師有男有女,女的叫“巫”,男的叫“覡”,且都是處子。殷代一切政教幾全掌於巫覡之手,是祭祀的主要執行者。女巫不僅有堪比神靈的智慧,還口才非凡。“謂巫祝善詞令,能比上下以薦信於鬼神也。”

此外,工於魅惑男子的秘術,能歌善舞,美麗動人。

在《尚書·伊訓》中有記載:“湯制官刑,儆於有位,曰敢有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敢有殉於色貨,恆於遊畋,時謂淫風。……唯茲三風十愆,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邦君有一於身,國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

從記載上來看,能歌善舞的巫者,會破壞家庭與國家。


但我個人認為,中國殷代的“巫娼”與西歐各國的“巫娼”還有很多不同,西歐的宗教賣淫和現在的賣淫更相似,以出賣肉體獲得錢財,但只是打著宗教神靈的幌子,地點在神殿或者寺廟。而中國的“巫娼”,矇昧與迷信的成分更多,能不能根據現有的文獻或者根據殷代之後的文獻記載,尤其是之後的時代,來推斷殷代就是中國的“巫娼”時代,還有待商榷,因為並沒有明確的記載,而且“時代”是非常有重量的詞語,說明影響非常廣泛。


參考文獻:王書奴《中國娼妓史》


蔡駿


有句話說的好,歷史是任由人打扮的小姑娘。關於巫娼這個事,在我國曆史上並沒有明確證據表明存在,也沒有說就一定不存在,那就只能做推斷了。

按照我個人的理解和認知,我覺得是存在的。再早咱不說,就說從有文字記錄的商朝說起,商場有一個特點就是祭祀文化盛行,大巫有著崇高的地位。祭祀的儀式五花八門,巫娼很有可能是其中一種。在傳說中,商朝滅亡的導火索就是紂王拜女媧廟的時候對女媧起了淫邪的念頭,女媧為了報復派妲己下去收拾紂王,最終滅國。傳說雖然不可信,但是從一個方面說明了在那些神秘的祭拜儀式當中,很可能有著男男女女的事情,不然不會去搞一個紂王褻瀆女媧的事情出來。

而到了周朝春秋戰國時期,男男女女的事情是特別開放的,從《詩經》大量的詩歌裡就能看出來。管仲更是厲害,在齊國搞了個官方妓院,以至於後面好多妓院都去拜管仲。按照道理來說,這個時期是不存在巫娼的,不然那些作品裡不會不提及。

其實中國古代很多時候都很開明,一直到唐朝,皇室裡武則天、太平公主、楊玉環等等,皆是不安分的角色,唐朝的皇帝自己也是搞來搞去。所以,所謂娼什麼的,一點都不稀奇。像薛濤、魚玄機等等,雖是妓女,但都很有才華,人們也不會說瞧不起她們,反而以結識她們為榮幸。

中國的巫娼時代沒有明確記載和證據,但是這種現象在世界各國都很常見。即使是現在,非洲某些部落也有很神秘的利用男女關係祭神的習俗。而在印度的某些神廟,更會有某些所謂的神女,其實就是寺廟某些壞人借宗教名義,以實現自己的淫邪慾望和斂財的工具。像歐洲世界,在文藝復興之前漫長的時間裡,也有蠻多借宗教名義淫亂的事例。最典型的就是薄伽丘的《十日談》,裡面有的故事就是對某些神父、修女等混亂關係的無情諷刺,他們那些行為,也像是典型的巫娼。

其實男男女女之間本是最自然最真實的關係,歷史究竟發生了什麼,有多少是我們瞭解的,又有多少是我們不知道的,所有的問題,我們只能瞭解個大概。到底發生了什麼,有些當事人自己都不一定清楚。


張三鳴





巫娼,巫娼,能通神靈的漂亮女子,巫師淪為娼妓,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能通神靈的漂亮女人,可能與上層大人物有染極有可能,他們互相勾結,以築固自己的地位,得到更多好處。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發生過什麼,也是很正常的,巫師在我國殷商時代有很多,掌管能通天地鬼神的巫師,巫師在當時社會地位非常高,一般不可能淪為巫妓,巫娼,或許得罪當時的大王,國家最高領導,被降為奴隸,罰作娼妓也有可能,所以說,中國歷史上是不存在巫娼時代的。




古巴比倫文明時期,相當長一段時期,存在廟妓或聖妓,巴比倫婦女為了敬神,誰都必須要到米莉塔女神廟去獻身給外國人,在米莉塔女神廟,女人排著隊等待外國男人們的挑選,不管貧賤,富貴的女人,外國男人選中一律不得拒絕,想想那個情景,都是讓人銷魂無比的存在啊!外國男人還真是豔福不淺呢!可以選到自己喜歡的女人,那是多麼的人性化。




長的漂亮,性感的年輕美女總是很快完成任務,長的很醜的女人沒人要,漫漫時光流逝,在米莉塔女神廟呆上幾年也沒有完成獻身外國男人的任務。看來世界所有的人都是一樣,喜歡美的,享受美的,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醜陋的沒有喜歡在正常不過,人類的共通。




在印度中世紀,長期存在廟妓,在高等寺院,有一群神秘而美麗動人的女子存在,人們都相信她們是來自天堂聖潔的女神,自由自在的存在於寺院中,讓外面普通百姓羨慕忌妒恨,以為生在寺院中的女神仙是多麼高貴,典雅,冷豔動人,而不知道,這些長期存在的年輕女人是那些寺院裡高級主持,和尚,寺院主的洩@欲工具,他們有錢有勢,有土地,長期生活在花天酒地,快樂似神仙的逍遙日子。還接受人們無私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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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水滸歷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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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娼顧名思義就是巫女與男性發生關係,也就是古代的巫女是妓女的起源。王書奴在《中國娼妓史》中認為妓女起源於中國的女巫,並且把那個時代稱為巫娼時代。賣淫作妓女是女子地位低下的一個標誌。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妓女竟然是為了拜神?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


古代許多國家都有這種行為,古巴比倫出現了妓女,即女子必須去寺廟和來拜神的客人發生性關係,以示對神的敬意,我真是覺得外國這種世界觀觀太奇葩。在中國,最早對妓女起源的研究是王書奴先生,他就是認為巫就是妓女的起源。


巫作為神與人交流的使者,早在原始時期就有了,女性叫巫,男性叫覡,他們職責就類似於跳大神,能歌善舞,是人與神聯繫的紐帶。夏商周時期仍是這樣,並且巫覡的職位較高,如果真如王先生所說,按照我們的世界觀看來巫娼不是褻瀆神靈嗎?所以中國並不存在這個時代。

再說說娼,就是妓女,大約產生於奴隸時代也就是夏商周時期,母權制逐漸被父權制所取代,男性加強了對女性的奴役,奴隸主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肆意侵犯女奴隸,這時期妓女就出現了,並不是巫,巫比妓女出現的時間早。


消失的月光


有關“巫娼”的大致描述與基本信息,樓上的各位老師基本上都講得差不多了,在下就不再班門弄斧,下面我就來根據本身的領域範圍,講一下為什麼中國歷史上不太有可能存在“巫娼”時代。

“巫娼”觀點是《中國娼妓史》作者王叔奴最初提出的,他的這一觀點源於兩個考古起源:一是在先秦時期的巫文化考據內容中,的確有出現過由“巫”或祭主子嗣所扮演的“屍”(一種先秦祭祀儀式,由逝者後人或巫師來模擬逝者生前活動,用以招魂或祭奠)來模擬神主或者祭主生前活動甚至性事行為,來祈禱神主保佑子嗣繁衍生息,多子多福的行為;二是由於西方歷史上的確存在過較為普遍的“巫娼”、“廟妓”,王先生認為處於同一生產階段的中國先秦時期,同樣有可能存在類似的職業分類。

但接下來我們需要理解的是,為什麼中國古代並不存在“巫娼”誕生的土壤環境?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巫娼誕生的原因是什麼?西方青銅時期,尤其是希臘諸國時期,由於信仰的是多神教,各個神廟祭祀的神主屬性和功能都不一樣,但許多神在功能上又有所重疊:比如說太陽神阿波羅就有預言的能力,而祭奠神使與醫藥之神赫爾墨斯的神廟同樣宣傳自己的神有預言禍福的功能;愛神阿芙羅迪斯與婚姻之神赫拉、灶神等的功能也有重疊,這樣不同的神廟間為了突顯自身神主的功能性並招徠信徒,就會出現各種不同的競爭行為,“巫娼”是其中之一。

在西方歷史上,愛神神廟是有跡可循的巫娼事蹟最多的神廟之一,無論是希臘邦國還是古巴比倫還是兩河流域的其他文明,愛神廟內發生的故事往往百無禁忌;除此以外最富盛名的就屬酒神祭司,希臘神話中的酒神兼任狂歡之神,每年的酒神祭典中,全城女子可以不忌諱男子的目光組織狂歡遊行,這其中起到領頭作用的自然是酒神的女祭司。在酒神祭典期間,被遊行的女子隊伍看上的男子必須無條件服從她們的一切要求,否則若是惹怒陷於狂熱中的酒神隊伍,男子可能會有性命之恙。

說明了西方存在巫娼現象的原因之後,我們再來了解一下,為什麼中國無法誕生大規模的“巫娼”群體?

首先中國不存在神廟祭祀之間的競爭問題:中國古代雖然同樣信仰多神教,但中國的神明祭祀有嚴格劃分的階級性,其中一些祭奠是隻有帝王、王族或者諸侯才可以執行的。《禮記·祭法》有:“王為群姓立七祀……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適士立二祀……庶士、庶人,立一祀。”意思是隻有周王有權力為天下人執行每年七次祭祀,周王自身有權力享受七次祭祀,諸侯可以為其屬國執行每年五次祭祀,自己可以享受五次祭祀……以此類推,到普通庶人就只能每年一祀了,在如此階級森嚴的禮法基礎上,中國的神廟基本等同於王室、諸侯的宗廟,是不可能存在“巫娼”這種淫亂現象的。

另外,中國歷史上雖然存在有模仿先人行為以表達紀念的“屍祭”文化,也不排除有進行性儀式的情況出現,但這種“屍祭”一般來說僅限於在家族中進行,不可能存在與外界交流混雜的情況,因此不符合“巫娼”通過性來招徠信徒的基本功能,所以不能被視為是“巫娼”行為。

最後是考據資料:不同於西方文明大多散佚的現狀,中國先秦時期還是有大量文史資料可供考據查詢的,就目前已知的資料來說,無論是周以後的十三經,如《周禮》、《儀禮》等大量記載了先秦祭祀規範內容的書籍;還是殷商時期的甲骨文考證,都未發現有大規模巫娼文化的記錄,由此可見,單憑西方同時期歷史現象,來臆測中國文化現實,是不可取的。

另外,即便是在希臘邦國,也不是所有神廟都會經營巫娼行為——有確切記錄的比如雅典娜神廟、月神神廟,都是嚴禁在廟內進行一切男女不當行為的。《荷馬史詩》中有記錄希臘英雄小埃阿斯就因為在雅典娜神廟內強行玷汙了女祭司卡珊德拉而遭到雅典娜的報復,被暴風雨擊翻船隻溺水而亡。由此可見哪怕是在西方世界中,巫娼也並非普遍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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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翩竹


妓女這個行當,幾乎和人類文明的歷史一樣悠久。

曾經有過一本書,叫做《中國娼妓史》,說的就是妓女的起源與發展。

書裡把殷商時期的“女巫”,稱為巫娼,並說妓女的起源,也正是因為女巫的獻身,敘述了女巫在生存上如果遇到了難題,就會主動賣身,以肉體換取食物和保護,一開始專門供帝王與貴族淫樂,而後漸漸演變成為“娼妓”的行當,只要肯出錢,人人都可與巫娼行魚水之歡。

(娼妓圖)

這個時期,也被《中國娼妓史》這本書概括為:巫娼時代。

但有歷史學家對這本書裡的觀點提出了質疑,並且在考究了大量的歷史文獻之後,證明了巫娼的說法,純屬虛構。

原因有三:

第一,殷商時期的女巫在上古社會的宗教裡,代表了人與神之間溝通的使者,其地位之高,所擔負的責任之重,完全不存在生存上的問題,更不可能為了生存而去賣身。

原始社會時,她們的職責是裝扮成神,在民間進行祭祀,以求能與神溝通,獲得神的庇佑,或是祈風降雨。

(據說是與巫娼相關的歷史遺物,但網上實在找不到與巫娼相關的準確圖證)

而到了夏商,原始社會的這一祭祀習俗被延續,“巫”甚至一度成為商朝的官職,與史官並列,所以更不可能存在獻身為妓的情況。

第二,《中國娼妓史》裡還提出了“

以西類中”的觀點,即用西方宗教裡存在女巫演變的神娼,而以此類推出,中國上古時期的宗教祭祀中也有娼妓。

大概就是說:因為西方上古宗教裡有“神娼”,所以我們相同時期的宗教裡,也有“巫娼”。

這種說法也只是理論上的推斷,並無實際證據。

妓女這個行業,在殷商之前就已出現,追溯更早的文明歷史,娼妓幾乎是和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同時出現。

在古巴比倫等國,很多人認為,神不僅需要美酒美食,還需要聲色。

聲指的正是音樂,而色,則代表了女色。

那時就會有女巫在神廟裡專門供職,除了輔助祭祀神明的活動,為神明表演歌舞,呈進美酒之外,還充當著為朝拜者提供性服務的角色。

前蘇聯著名學者約·阿·克雷維列夫,曾在《宗教史》一書中寫道:信徒想要跟神接近,他們認為這種願望能通過與“神娼”性交而實現,宗教裡為了達成這一願望,便設立了專門的神娼,給一些由崇拜神明而引起的性慾狂們提供性服務。

但這種行為,在當時的古巴比倫人看來,是極為神聖的,因為首先能夠被選為“神娼”,就代表這個人擁有了與神靈相交流的資格,而接受性服務的信徒,也並非人人皆可,必須要滿足許多條件後才能進行“交流”,否則就是褻瀆神靈。

所以綜上所述,《中國娼妓史》裡提出的“女巫”轉變成娼妓,是“以西類中”推斷出來的觀點,顯然站不住腳。

因為西方上古宗教的情況,與殷商時期的女巫文化截然不同。

巫娼在書裡被描述成是受生活所迫才被動賣身,而西方上古宗教則將“神娼”視作能與神靈溝通的使者,提供性服務是主動為之,讓更多的信徒能夠與神靈親近,所以這二者本身就有天壤之別,無法歸為一類去比較。

第三:所謂的巫娼時代,也不過是作者提出的一種假設。

中國殷商時期,雖然也出現過與巴比倫宗教相類似的“女巫”,但很多史學家從歷史資料中,找不到任何關於“巫娼”的記載。

而且中國古代奴隸社會中所信奉的神,也沒有一位對“性”是持開放態度,反而幾乎都是嚴謹的姿態,在性方面幾乎都相當保守,即使是私生活,在很多神話描述中,也被模糊處理,不會出現敏感詞彙與字眼。

所以將代表神靈的“女巫”與純粹的性服務者連接到一起,本身就是矛盾的。

因為殷商時期所信奉的神靈,不會對性觀念如此開放,更不會允許自己的使者與他人通過性服務來與自己產生交流。

最後做總結:由以上三點可知,《中國娼妓史》中所提出的“巫娼時代”這一觀點,在歷史中無實際資料支持,僅僅是作者的猜測與推斷,不過是建立在虛擬言論的基礎上,在歷史中根本不存在,純屬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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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http://www.docin.com/p-937430737.html

作者:黃仁生,復旦大學古代文學研究中心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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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品聚


巫娼,字面意思,巫女賣娼……

老實講,這個現象歷史的各個時期,各個國家都會出現,尤其是社會動盪,戰亂頻發的時代最為頻繁。

我第一次接觸這個詞是在小說裡,在日本,修女諷刺巫女的時候,就說巫娼,起初看到這個詞的時候,我也嚇了一跳,這是什麼鬼,後來,小說的後面倒是給瞭解釋,日本戰國時代,戰亂四起,民不聊生,這個時候,大家那還有心思去祭典鬼神,國家也沒有財力去支持那些寺廟,因此,寺院,神社中的巫女會為往來的武士,平民,提供特殊服務,以換取錢財,糧食,這就是巫娼。

事實證明,這不是特例,中國也存在,不過形式不同,例如,中國近代,軍閥混戰,少林寺的僧人也選擇佔山為寇,按照當時的說法,面紗揭了,就是一顆光頭,頭頂還留了個大大的戒疤……

綜合而言,當社會的神學信譽下降,社會保障消失的時候,人性的本質就會暴露,高高在上的神的代言人也會有不堪的一面。

言歸正傳,中國歷史上存在巫娼嗎?有是有,但不可能大規模存在。

中國娼妓史,書裡說中國的娼妓起源於中國商代,實際上,我認為書的作者應該不懂政治,或者沒有聽說過這個小故事。

對於武丁之前的商朝的王而言,他們是悲催的,因為國家有兩個最高權力擁有者,首先一個就是他自己,商王,是世俗的權力的最高擁有者,另一個,就是大祭司,是神的代言人,二者在最危難的時候,可以狼狽為奸,但是,一旦安定下來,二者又互相看不順眼。

因此,在他的王后,婦好的幫助下,通過軍隊,幹掉了大祭司,並且婦好取代了他,成為了大祭司,祭祀,行政,兩項最高權力,都歸了武丁,神社有國家作為保護傘,吃喝不愁,何必去搞巫娼那一套?

以下是漩渦鳴人yy首發。

好了,有人就會問了,那麼商朝以後,為什麼就說不會出現巫娼?

原因便出在周朝這個朝代的問題上,周朝取代的商朝,成為當時天下諸侯的武林盟主,但是誰都知道,商朝手裡面有兩大利器,一個就是他的軍隊,另一個就是他的祭司,軍隊在短時間之內被周武王姬發給打垮了,那麼剩下來這個,祭司問題該怎麼解決呢?要知道神可以一直存在,可以在人民的心裡面一直存在,如果商朝的餘孽想要利用繩學來重新發動叛亂的話,周朝可以說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此時此刻,出於無奈,周朝的周工是個人才,他發明了一項東西叫周禮,意思很明確,就是你作為一個生存的文明人,你必須要遵守的一些東西,這就是你區別於那些野蠻人的東西。

周禮取代了祭司,成為了人們生活的至高法則,而掌握周禮最高解釋權的周王,毫無疑問成為了這項規則的代言人,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春秋時代,孔子對於周禮如此推崇。

從商朝滅亡到秦漢時期重新推行祭司,可以中間的禮儀省略了特別多,而且毫無疑問,出現了800多年的斷層,這個斷層期間,祭司就是被周禮所取代。

但是效果而言,可以說是拔群的好,首先,周禮這個東西畢竟不是神學,他無法依靠神的神秘性來治理整個人民的思想,這也就造成了周王朝一旦勢力衰微之後,周禮就變的崩壞,沒有迂腐的神學來統治人民的思想,當時思想家之間的思想碰撞,可以說是激烈的,而且是先進的,這就造成了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這一種,中國思想界的這種大的盛會,反觀當時的歐洲由於基督教不斷的壯大,最終導致迂腐的神學阻礙了整個社會的不斷進步,神學成為了社會發展的最大阻礙,無論現如今教皇如何宣佈神與科學可以並存,但是從無數,先帶的文藝復興時期啟蒙思想家對於教皇的描述,我們就可以看出教會對於整個思想,科學進步的嚴重阻礙。

這一點對於周朝滅亡之後千年的封建體制而言是幸運的,但是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得儒家成為了取代原先的祭司另一種神學的存在與否的儒家思想也進一步的開始,阻礙人們的思想發展,這又導致了封建主義,後千年,對於整個中國科學文化進步的阻礙。

周公這個人可以說一不小心促成了中國思想文化的大碰撞,簡單而言,這個措施是中國在公元前1000年能夠領先於全世界的根基,思想的進步才是社會不斷髮展下去的真正動力。

有意思的是,在春秋時期,妓院也真正開始誕生,齊桓公時期國相管仲為了能夠管理天下至霸天下選擇從全國各地挑選簽名,美女在齊國的首都,組建了一個大的院落,這就是妓院的雛形,有了真正可以發洩的地方,人們又何必去選擇冒著高風險,跑到寺廟裡面去行苟且之事,這樣的話,巫娼從字面上來講,也只有那些真正的掌權者才能夠擁有的娛樂享受。

所以我說,這東西在中國確實不可能大規模存在,但是有還是有的。


漩渦鳴人yy


中國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巫娼時代”,這是由於中華民族早期的生產生活方式所決定的。

中國的巫女和西方的神女的工作屬性不一樣

為什麼要這麼說,我們先看看什麼是中國的“巫”,中國殷商以前的時代,是一個巫文化很繁盛的時代。

“巫”的本義是古代稱能以舞降神的人,這在殷商以前的矇昧時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職業,通常以舞蹈為手段舉行祭祀活動。

巫者,天地間有人存,平而唯一,相互扶持,是為巫。解病痛,解迷惑,解災劫,解一切痛苦。掌禮法,持傳統,使人族綿延流傳於九州,是為“巫”。

由此可見,“巫”在中國遠古時期的部落生活中主要是做一些管理生活的工作,這種情況在中國西南部,一些偏遠的少數民族部落裡還有一定的殘留,比如在苗寨裡的巫師除了負責進行祭祀之外,還要負責這個部落裡對外作戰指揮、日常的生活指導,以及部落裡的疾病治療等工作,這是一個倍受尊敬的職業。

而西方的神女,其工作除了侍奉偶像、崇拜偶像以外,幾乎就沒有其它工作了。現在大家都知道,侍奉“神”,其實就是一個騙人的工作,這就是為什麼漢語裡會出現“神棍”而不是“巫棍”這個詞的原因,因此西方神女兼職妓女也無可厚非,而東方的“巫”,是不可能兼職這個職業的。

承當“巫”這個職業的人與神女的社會地位不一樣,而且不限男女。

在古代,“巫”是由氏族的領袖們兼任的。

比如:傳說中的大禹,不僅僅是一位善於治水的英雄,而且也是一位大巫。所以往往一個部落裡只會出現一個“巫”師,當然了這個“巫”師會有徒弟,但是隻有這個“巫”師去世以後,他(她)的徒弟才會繼承他(她)的職位,成為這個部落新的“巫”師。

而西方神廟裡的神女就是女的,其地位很低,男的叫祭祀,不過還沒有聽說過有男祭祀賣淫的。

巫”和西方神女的產生方式不一樣

在中國古代,“巫”師是由上一代“巫”師選定,然後從小開始培養起來的,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主要是學習和繼承上一代“巫”師的知識和經驗,並不僅僅是侍奉先祖。

而西方神廟裡的神女就不一樣了,她們本身就是一群從民間廣泛選取上來的普通人,本身是沒有什麼地位的,她們只有進入神廟成為神女之後,才會擁有高於一般人的地位。

“巫”師和西方神女信仰的東西不一樣

中華民族與西方民族其實都是有信仰的,而且信仰堅定。在中國從古至今都奉行的是“祖先崇拜”,即只信奉自己的祖先。

這就是我們中國人為什麼逢年過節都要祭祀先祖,以祈求先祖保佑的主要原因;但是西方人是不祭祀先祖的,他們的先祖死了就死了,他們只崇拜他們的神,這種崇拜叫做“偶像崇拜”。

由此衍生出來的就是東方的“巫”師,其身份異常的尊貴,哪怕是一個女性,也絕對不會去幹出賣身體這種事情的。而西方的神女就不一樣了,她們實際上只能算是所謂“神”的奴僕,只能說她們比普通人的地位高一些,但本質還是奴僕,其性自由權利也是被掌握在神廟祭祀的手裡的。因此當祭祀為了利益叫她們接客時,她們也就不得不聽從命令。

最後提一句,那本叫做《中國娼妓史》,把巫當做妓女的起源與發展的源頭,就是在胡說八道,中國不存在“巫娼時代”。


有書博物館


娼――意味著妓女,巫娼――殷商時期女巫


中國妓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殷商時期。生產勞作都是靠佔僕,女巫應運而生。女巫遇上生存難題的時候,就會靠賣身換取食物。


一開始只是獻身給上層人士,後來就演變成只要給錢,誰都可以與女巫行樂,久而久之發展成了“娼妓行當”,這個時代也是“巫娼時代”。

但這種說法被質疑,原因如下:

女巫地位。殷商時期的女巫代表著使者,負責天地的溝通,承擔著生產的責任。不會存在溫飽無法解決,反而靠賣肉為生。


以西類推。西方宗教存在“神娼”,推測殷商存在“巫娼”。西方人相信神也需要聲色,神娼作為載體。信徒想與神進行溝通,需要滿足神的慾望。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允許,需要層層審核,否則是褻瀆神靈。

歷史記載。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任何關於“巫娼”的記錄。更何況我們的神,對於性一直很保守,即使神話描述也是一筆帶過。怎麼會設置專門的女巫,來傳遞神的需要。

Δ藝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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